误区一:无策略的创意 电视广告创意是为产品整体策略服务的,是产品策略的具体表现。没有策略的创意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们必须知道是去罗马还是去东京,然后才能讨论交通方式是乘飞机去还是坐轮船。影视创意也是同样道理,没有策略的创意就很难判断出它是否走在正确的方向上。 片面地追求创意离奇,把最重要的东西——策略忘记了,是现在很多影视创意人员易犯的错误,而事实上,若干次的创意之所以不能在客户那里通过,正是缘于创意人员没有搞清楚现阶段产品策略所导致的。 另一方面,很多企业的{ldz}也没有意识到策略的重要性,企业没有策略或策略模糊不清,他们认为拍片就是拍片,只要创意有诉求点就好,有记忆点就对,而根本没有考虑诉求点、记忆点是否符合产品策略,这样拍摄的广告和策略一致还好,与策略不一致,就势必造成广告不能奏效,大量浪费广告经费。 我们的制作始终坚持“xxx思想”,策略先行,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拍摄每一条广告片之前,都依据具体市场、销售情况与客户共同制定策略,或者帮助客户理清策略,在符合策略的前提下,创意人员可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创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创意的正确性,也只有这样,才尽到一个影视广告制作人的职责。 误区二:本末倒置,CF变成AF 美国人怀特《如何制作有效的电视广告》一书中引述奥格威的话说:“我们一起走过那段广告疯狂的岁月,你我先是经历了以自我意识、赢取奖项、暧昧不清、不易解读及十分艺术为标志的广告制作时期,而这些广告也赢得了所有的广告奖项。然后这种年代消逝了,广告又回到了为销售而制作的年代。” 广告的目的就是为了卖货,品牌广告的目的是为了长久地卖货。假如广告不能为客户带来经济效益,客户为什么要做广告?客户又拿什么来持续地投放广告?而现在的很多广告已经背离了CF(Commercial Film商业电影)的本意,由于各种奖项的参差不齐,甚至由于某些评委的误导,使更多的广告更像市AF(Artistic Film艺术电影),所以很多获奖广告应该准确地称为{zj0}艺术微型短片,而非{zj0}广告。对这一点,奥格威早就有所察觉:“最近我看了一卷录象带,收录了去年(1991年)嘎纳广告奖的广告片,这些片子大多是不知所云的胡搞之作,没有一点销售概念。” 不用再多举例,仔细翻阅4A公司创始人的语录,无论他们对广告本质有多大争议,但谁也没有否认过广告的目的就是销售,艺术的表达只是实现目的的手段。 销售业绩是衡量广告好坏的直接标准。给消费者好感,品牌提升当然重要,但并不能取代商业销售的根本目的,以艺术来衡量广告是一种本末倒置的做法。几年来,我们一直坚持做实效广告,无论广告片、专题片都紧扣销售主题,以市场效果来检验自己的广告片。 误区三:影视专业代替广告影视专业,艺术主题取代实效目的 当有人说自己是影视广告制作的专业人士的时候,我经常问:您知道什么是广告吗?知道我们要拍的这条广告片的目的吗? 答案往往是差强人意。的确,很多人拍过几百条广告。而且就画面来说拍得也不错,但这个画面空间要表达什么,他们经常给你的是或含糊或玄妙的艺术诠释,很少有人从广告目的性、从销售概念去给人一个相对满意的答案。您碰到的创意、导演是这样,美术、摄影、灯光、道具、服化也大多如此。 作为广告影视制作的人员,他们大多毕业于专业艺术院校,应该说在影视制作上相当专业,因为他们深谙艺术思维。但广告影片和电影、电视、戏剧、文学在思维和创作上有着本质的不同。前者始终是围绕一个商业目的,而后者则是表现一个艺术、社会或人生的主题。 应该说,影视广告制作群体是非常辛苦,也是非常努力的,他们像对待自己孩子一样对待广告影片,但是因为思维方式的不同,往往好心办坏事,特别是广告导演在影视广告创作中,如果不能时时想着商品,刻刻记着销售目的的话,那只能把广告导向一个艺术主题,而不能实现广告的真正目的,这正是很多广告好看,却不奏效的主要原因。 xxx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谈话》中说过,文艺是为工农兵服务的,文艺是为政治服务的。这句化推展到广告片上也同样适用:广告是为老百姓、为商业目的服务的。 误区四:画面主导一切,人物说话越少越好 影视是声画的艺术。声音在电影中刚刚出现的时候,很多默片大师认为是破坏电影艺术,但事实证明,声音非但没有破坏电影,而且还推动了电影的进步,试想今天还有几个人想看一部无声电影? 广告其实也一样,人们看广告只不过是在电视剧或栏目间歇中的轻轻一瞥,亦或是在这段时间做点手头的事,聊天、倒杯水或上厕所,很少有人会认真地关注广告画面,单凭画面一闪,两句广告语,就让别人了解您的产品、记住您的产品,往往难以实现。因为人们不仅没有看到,也极有可能没听到您的广告。 而相反,在人们视觉放松的同时,听觉系统却在照常工作,不论人们是否在面对广告画面,对其声音都会自觉地接收(个别有残障者例外),而这正是有些广告画面制作精良却很难令人印象深刻,而有一些广告看起来一般,但因为声音到位传播,其产品却家喻户晓的区分所在。 画面和声音是有机的整体,机械、教条地强调画面作用,认为人物说话越少越好,是违背唯物辩证法,“唯画面论”只会损害广告效果。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去多说,针对不同的广告,应该采取不同的方式,说出最重要的话,合适才是{zh0}的。例如,商品的名字,必要的功能等就必须说,而且在一个广告里要多说几次,这可能是违背所谓的艺术规则的(画面里描述的内容,声音可以不出现,或者声音应该说其他的),但它并不违反广告商业目的,它只会强化商品,增加人们的记忆度,从这种意义上说,声音更是十分重要。 误区五:演员只要造型漂亮,不用会表演 广告影片一个镜头时间较短(一般是1至3秒),也许正因为这样,很多导演,甚至演员自己才错误地认为,只要外型或造型漂亮就可以,不会表演也照样拍广告。 对于某些类型广告片,上述观点也许适用,但对绝大多数广告片来说却是相反的。广告影片惯于通过人物来展示商品,演员的健康漂亮只是广告影片成功的充分条件,但绝非必要条件。演员会表演,生动的表情和语言能更好地表达产品的功能和内涵,即便是纯摆POSE(造型)的广告,会表演的演员也能更好地领会脚本,能更好地表达产品的精神内涵。 “重造型,轻表演”这种机械化的艺术观点导致了广告制作界不好的倾向,拍出来的广告画面千篇一律,表现方式也多数只能是画面加旁白(或画外音),同时因为演员没有学过表演,只能依葫芦画瓢,很难展现出打动人心的一面。 所以,无论是广告主,还是导演,灵动制作提醒您在挑演员的时候,千万不要忘记问一下:这个“演员”会表演吗? 误区六:颜色越来越淡,画面越来越暗 一个广告影片,在拍摄完毕后,必须要冲片,胶转磁(TC)。胶转磁的目的从技术上讲,就是把胶片转成磁带方便后期画面剪辑。在转磁过程中导演、摄影、美术还可以对画面的色彩、光影和构图等做适当的调整,其中抽色方法是调色中常用方法之一。 或许正是由于技术上的先进,导致了很多导演、摄影、美术过分追求艺术色彩、光影、构图。一个广告片如转成正常健康的颜色便认为是“掉架”,没有艺术品位。一个本应该明亮的产品变得十分昏暗(说是为了光影层次),一个色彩艳丽的画面抽色成了近乎黑白(说是为了风格)。这种做法对某些类型片是适合的,但不分具体创意,不分场合、时间,不从实际出发,不从消费者的欣赏水平和接受程度出发,就会起到适得其反的结果,比如在中国,老百姓所接受的是节日要健康、要欢快,这是他们的固有观念,而以不适当的画面“出挑”和“够酷”,固然能引起注意,但它却很难推动产品销售。 误区七:30秒才是完整版本 经常有导演会告诉我某某广告是他拍摄的,并且附加如下的话:30秒才是完整版本,导演版就更好!言外之意很明显,15秒、5秒都不能xx地表达导演意图,不能代表导演的“功力”。 的确,我看过很多导演的作品集,而且里面有很多知名广告,但绝不是电视播出版本,而是导演版(长度大多在30秒到1分钟之间)。但不知道这些导演想过没有,30秒播放的价格是15秒的近两倍,客户多投放一次15秒,就能多传达一次产品信息。按媒介规则说,就有更多的消费者认知或购买产品。15秒对国内客户有限的广告经费来说,是最经常使用的版本,意义大过30秒版本。所以作为一个真正优秀的广告片导演,15秒内把事情说清楚漂亮,就显得更重要。 “30秒才是完整版本,导演版才是好版本”的观念,从侧面反映了一些导演片面追求艺术价值和追逐个人功名主义的倾向,作为一个合格的导演,你必须从国情出发,从市场出发,从客户的现状出发,而不是从主观臆断出发。客户就这么多钞票,客户只有用15秒多次传播来推动产品的销量,客户没有义务为你的艺术追求去做免费宣传。 真该劝劝那些喜好剪导演版的广告导演去参加国际艺术短片大赛,没准真能捧个大奖回来,也算为国争光。但亲爱的导演,不要责怪客户不懂你的广告艺术,不要忘记,广告是有时间长度和商业目的的,假如你是企业主,你会怎么干?恐怕你也不会那么冒险。 误区八:盲目叫卖式的广告 影视广告制作的第八个误区就是提醒您不要走另一个极端:做盲目叫卖式的广告。因为确有很多影视广告十分庸俗,让老百姓反感,这从根本上是违背广告的销售目的的。我们发现,在影视广告创作中,必须先要学会抓主要矛盾,同时又必须辨证地看问题。广告的目的是为了销售,这是主要矛盾,所以广告必须要讲求实效,要叫卖,但不是一味地叫卖,叫卖也必须把握尺度、掌握技巧,必须辨证地看问题。这里的尺度和技巧的底限是不能损害品牌形象,损害了品牌形象你怎么能长久地销售?产品卖起来,又对品牌有提升作用,这样的广告才是好广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