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尤溪县木竹加工产业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尤溪县木竹加工产业情况的调研报告 ­

2010-04-04 13:41:17 阅读6 评论0 字号:

­关于尤溪县木竹加工产业情况的调研报告 ­

­县非公企业课题组

为深入了解我县竹木加工产业现状,推动其又好又快发展,8月中旬,县非公办组成调研组在先后听取县林业局和木竹产业协会关于木竹产业的情况介绍、召开10家重点木竹加工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基础上,深入到三林木业、瑞森家居、三恒竹木、红树林等企业开展调研活动。 一、我县木竹加工产业基本情况 ­

木竹加工产业是我县三大支柱产业的主要组成部分,这几年通过大力实施项目带动追赶战略和“三个一”项目工作机制,发展较快。2007年全县木竹加工企业210家,今年注销31家,现有木竹加工企业179家,其中,木材加工企业105家,竹材加工企业74家;省级产业化xxxx3家,市级产业化xxxx10家;规模以上企业47家。每年消化木材约30万立方米,毛竹700万根。主要产品有胶合板、指节材、涂装板、细木工板、竹胶板、竹地板、木竹工艺品等。2007年,木竹加工产业产值9亿多元,约占全县GDP的15%。2008年1-7月份,规模以上木竹加工企业总产值约5亿元。我县木竹企业产品80%以上为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主要出口地为北美和日本市场。 ­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

在册的179家木竹加工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虽然从有关部门上半年的规模以上木竹加工企业产值统计数据来看,比增在35%以上,体现出较大增幅,但这不能反映出当前我县木竹产业发展的真实情况。上半年产值较大原因:一是一些企业原来的订单未做完,继续在亏损性生产;二是一些企业原来购进的原材未用完,以防腐烂不得不亏损性生产;三是一些企业为了保市场、保工人,在暂时性亏损性生产。当原订单做完、原材料用完,企业无力再为保市场、保工人进行亏损性生产时,产值大幅下滑的局面必然凸现。从财政部门税收统计看,179家木竹加工企业今年交税的只有135家,以此推算有44家(不包括上半年注销的31家)处于停产状态,停产面25%以上,而下半年还将有更多的企业加入停产或半停产行列。当前我县木竹加工产业的形势十分令人担忧,其主要困难和问题是: ­

1、“两降三升”降低企业利润。一是出口退税从13%降到5%,此项使我县以出口为主的木竹加工企业,纯利润减少8%;二是美元兑换人民币价格从8.26元下降到6.83元,使我县以美元为结点的木竹出口加工企业纯利润减少约17%以上;三是原材料价格上升、运输费用上升、人员经费上升,造成总成本增加15%以上。例如,一年来杉木平均价格从每立方680元左右提高到920元左右,毛竹每根从16元左右提高到19元左右;工业生产用的胶水、油漆等辅料价格和运输费用上涨了15%以上。此外,《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增加了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参加五险等方面的开支。 ­

2、税赋偏重企业难以承担。一是规模企业税收偏重。在某企业调研时得知,该企业2007年加工毛竹35万根,产值1100万元,主要税种税收交了163.47万元,其中,增值税59.397万元、所得税41.2万元、个税12.36万元、育林费8.64万元、补差额税收41.68万元。平均每加工一根毛竹要交税5元多。二是林业金费计征价格比周边县市高。例如,我县每立方米杉木平均计征价要比沙县高出146元,“两费”(育林费、维简费)高出29.2元。2008年沙县林业金费计征价格是10㎝以下杉非规格材495元/ M3,10㎝以上杉木规格材633元/ M3,平均计征价564元/ M3。每立方米上交育林费、维简费112.8元。我县林业金费计征价格是杉木小径材6㎝以下的580元/ M3,7-12㎝小径材680元/ M3,14-16㎝的规格材780元/ M3,18㎝以上的800元/ M3,杉木平均计征价710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交育林费、维简费142元。林业金费的提高增加了企业负担。林业金费的提高,林农就把销售原木价格相应抬高,否则就不采伐留在山上,加工企业为了原料的来源,就必须为林农提高的林业金费“埋单”,增加了企业原料采购成本。三是大小企业税赋不平等。规模企业要比小企业承担更高的税率。按税法,企业年产值50-90万元的小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其税率只有6%;年产值在90万元以上较大的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其税率达17%。由于小企业可以交更少的税,因而在我县木竹加工小企业、小作坊遍地开花。这些生产工艺简单生产半成品为主的小企业、小作坊凭借低税收的优势,与规模企业抢原料。 ­

3、融资困难流动资金短缺。木竹加工企业大多数是近几年创办发展起来的,普遍存在生产资金严重不足问题,再加上受美国次贷危机和国内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国际和国内的建材市场都处于低迷状态,企业产品大量囤积,等待市场复苏,更加造成企业流动资金紧张。民间xx,月息高至1.8-2.5%,企业难以消化。银行xx,难上加难。今年央行将存款准备金率提高至17.5%,银根进一步缩紧,在上半年政银企共谋发展推进会上,47家规模以上木竹加工企业中仅有5家与各金融机构签订授信协议。如:瑞森家居有限公司,由于当时企业急于上马,建设中有些手续不全,造成厂房产权证至今未办齐,无法取得银行xx,严重困扰发展。 ­

4、原材料供应紧张和外流。一方面我县木竹加工业的迅猛发展,木竹原料需求越来越大;另一方面我县木竹原材或半成品材存在各种形式外流,使宝贵木竹资源在转化中得不到应有升值。未能控制原料外运的主要原因,一是对于出县外原木加收20%金费措施未能全部落到实处。有的假借本地企业用材名义,有的林政部门工作人员把关不严,使一些外运原材逃避了加收20% 的上浮金费。二是高速公路和溪尾等出县道路没有设立检查站,为私运出县提供方便。据林政部门反映,通高速路前,我县林业检查站每年收费在150万元以上,如今只有20万左右,以此推算有80%以上的出县木材未经检查就私运出境。三是有的利用“少批多带”,蒙混过关,偷漏金费,赚取差价。 ­

5、产品出口商检和通关困难。一是福州马尾海关对出口木制品限制较严,验货较多,费时费力,影响通关速度。有的产品还因海关找不到通关货物编码,无法办理出口退税,而同样货物在厦门港就可以顺利通关,但到厦门出口,企业要成倍增加运输费用。二是三明商检部门对企业货物包装采用松木蒸熏托盘卡的较紧,同样在南平就比较宽松。我县大多企业因使用胶合板为材料的托盘,增加了较大的包装成本。 ­

6、政府有效服务不够。一是近年来经济发展软环境不够优化,主要表现在有些部门工作人员墨守成规、怕担风险,遇到难题踢皮球。二是有些部门工作人员认识有偏差,不是把加工企业看着是产业的贡献者,总把违法盗伐、收购黑木头和企业联系在一起,检查不断。三是对企业的扶持,在政策上还不够宽松。如,某企业反映,在南平、宁德,还有我市的三元、沙县等地,对林农自产自销毛竹的收购,企业可以领取收购xx,直接开给林农,但我县不行,企业必须到有关部门开票,还要交4%的税金(毛竹属于免税的农产品)。又如,将乐县允许金牛、三农碳酸钙等大企业为提高企业形象,解决办公用房和员工住房,从公司工业用地中划出部分为公司商住用地,建设配套生活小区,但我县木竹加工企业同样的要求得不到批准。再如,将乐、泰宁两县,为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对企业在外地加工的产品销售纳入本地开票的,其增值税增加部分按一定比例奖励给企业,我县没有这此优惠。 ­

7、企业自身存在问题。从产业的自身发展来看,存在企业规模偏小、产品档次偏低、品牌较少、产业集中度不高等问题。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企业人才缺失,尤其缺乏新产品开发人才、懂外贸的营销人才和企业管理人才。二是行业协会作用弱化,有的企业缺乏自律,为争抢原料和客户相互打价格战,使整个行业的发展处于无序竞争状态。 ­

三、几点建议 ­

我县木竹加工产业面临着生存的危机,形势十分严峻,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

1、要强化部门服务。进一步解放思想,确立为企业排忧解难的“责任意识”。政府职能部门要处理好“放”和“管”的关系,创新管理职能、规范管理行为、把握管理力度,从“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出发,在“放”字上做足文章,做到“放而不乱,管而不死”,在{zd0}限度内放手让企业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大胆经营,放手创业。 ­

2、要加大扶持力度。集中资源扶持产品深度加工带动力强、影响力大的企业,对非法木材加工企业进行清理,对不符合条件坚决予以取缔,严禁审批新设立年加工量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减轻重点企业原材料供应的压力;外经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帮助企业协调、理顺出口产品的报关、报检、报验。 ­

3、要鼓励企业发展。引导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建设原料林基地,确保生产原料所需和森林资源长大于消;进一步采取措施扶持除自留山以外的林业基地建设;加快人工林培植和新品种开发;鼓励国有林场、集体林场和个体林场通过收购或入股等形式与龙头加工企业共同组建基地林场,把分散的林地资源集中起来,形成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经营。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鼓励企业开展森林论证打开欧盟市场,避免单一以美元为结点的国际市场,减轻汇率风险。政府应在企业科研创新经费上予以支持,帮助企业xxx才住房、子女上学等生活方面的困难。 ­

4、要强化林政管理。积极鼓励和支持加工企业购进外地区木竹原料及半成品到本地加工增值,对外地区合法进入我县加工的木竹原料或半成品,林业执法部门要解放思想,创造性开展工作;限制原木、原竹或半成品外运出县,对于内销的必须持有县内企业证明,对于外销的严格加收20%或更高的上浮金费;申请设立高速公路口林业检查站,打击木材走私。 ­

5、要制定税赋政策。建议取消木材销售起征税,按市场实际销价收税和开具xx,实际销价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每季度进行调整;降低“两费”(育林费、维简费),适当下调林业金费计征价格;在加强监管的条件下,解决企业领取毛竹收购xx问题。 ­

6、要创新融资方式。引导木竹加工企业通过联合、兼并、股份合作, 组建企业集团;探讨企业以出让股份或股份质押等新形式,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

7、要加强协会建设。让协会和行政事业单位脱钩,帮助会员企业选好会长和秘书长,使之真正成为管理行业自律的社团组织,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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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执笔:毛祖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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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荣获三明市工商联2008年课题调研成果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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