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 弹药 步枪兵 每个步枪兵随身携带45发步枪子弹,另外15发存放在配属到排的车辆上,可依照命令取用。但实战中士兵一般都携带60发步枪弹,如有可能还会在挎包中俄外携带一些子弹。1941年底前,每个步枪兵都带有一个SmK(Spitzgeschoss mit Stahlkern,钢芯穿甲弹)或SmK(H)(Spitzgeschoss mit Wolframcarbid-Kern,碳化钨芯穿甲弹)弹夹,用于反装甲车辆,100米距离上穿甲能力为SmK弹10毫米,SmK(H)弹14毫米。实战表明这种用普通步枪发射的穿甲弹效能很差,后期这种步枪弹主要供机枪使用,用于反土木或混凝土工事。 冲锋枪射手 每个冲锋枪射手携带192发9 x 19毫米xx弹,子弹装在金属或木制弹箱内,冲锋枪射手必须自己装填弹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