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七仔”想到“动物福利”_律师亮仔的空间_百度空间

前天晚上,我和朋友喝茶,十点多才回家,打开楼门口的防盗门,发现一只流浪狗蜷缩在楼道的拐角里,瘦弱的身体,凌乱的脏毛,隐约还有被火燎过的痕迹,一双大大的眼睛怯生生地望着我,楼道冷风习习,小狗索索发抖,煞是可怜。

怜悯之心油然升起,我把它领回了家。

我们家从来没有养过狗,我也从没有碰过狗,收养它可是勉为其难。昨天喂它吃了不少东西,清了两次大小便。今天休息,早上我和女儿一起,带小狗到宠物店打了防疫针,请医生把它身上的杂毛剪剪短,居然还挺好看,医生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品种的狗,只知道它是“串串”,公的,大约三、四个月。我看它长得像《长江七号》里的那只外星狗,于是从今天起,它就叫“七仔”。

我非常崇拜致力于动物福利事业的动物保护人士,亦对流浪猫狗收养者的善良之举表示钦佩,如今,我提供给“七仔”一个温暖的小窝,也切实地表示了自己对尊重生命、保护动物的一次小小行动。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但不知从何时起,人类竟然也忍心对它痛下杀手,让其成为自己的盘中餐。杀狗,通常以棒击头,残忍血腥。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人类对于动物的肆意虐杀已是常态。菜市场里,鸡贩鱼贩当众宰杀鲜活家禽、鱼类,以满足人们追求食物新鲜的需求,却无视旁边笼子里活物的惊恐骚动;注水猪、注水牛、注水鸭、甚至注水鳖的“注水系列”,让为我们提供肉类蛋白的牲畜们饱受痛苦的折磨,惊动记者追踪,搬上本世纪初的央视新闻……,生吞活剥之能事,举不胜举。然而,人们谴责这些商贩的动因,仅仅是认为他们的宰杀行为影响了“食品安全与卫生”,而并非从动物福利的视角去审视这些血腥场面。

猪、牛、鸡、鸭,等等,按照国际标准归类为“农场动物”,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尤其强调,它们在为人类提供肉类食品的之前,在饲养、运输、宰杀时,其应享有不可忽视的福利。

人类与动物的生存权是否平等,人在满足自身需求的同时,应否给动物带去痛苦,虐待动物的行为是否应当受到处罚,这些问题早在188年前就写入了英国的法律:1822年,“反对虐待以及不恰当地对待牛的行为”的法案在国会获得通过。欧美很多国家在19世纪就基本完成了防止虐待动物的立法,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这些国家根据社会的变化,又陆续制定了动物保护法和管理条例。如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已制定了保障动物基本福利的法律,禁止虐待和残害动物,德国更是将保障动物权利写入宪法。这些法律都建立在人类对于动物物种尊重、社会文明进步和道德伦理提升的基础之上。

我国地区在20世纪30年代就有了法律公告禁止残酷虐待动物,并有针对动物和禽鸟的公共卫生规例,随后又公布动物饲养规例、猫狗条例和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就是1999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还颁布了新的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法律公告,增加修订条款。我国台湾地区也于1998年颁布了《动物保护法》,据近期媒体报道:台湾大学工程科学及海洋工程学系博士李念龙,因虐待致死3只猫,台北地方法院依“动物保护法”规定,判处其入狱1年另6个月的重刑。

而且,上述这些受到法律保护动物之概念,已经涵盖任何野生或驯养之兽、鸟、鱼、爬行动物,乃至昆虫。换言之,你不能虐待欺负一条狗狗,也不能肆意残害一只虫虫。

“七仔”多半是被人扔掉而成为流浪一族的,在来到我们家之前,不知受过何等不人道的“礼遇”。那些游荡于深夜的不幸猫狗们,谁又知道它们的最终命运。网上所传的“虐猫事件”,现实中不知发生了多少,还有那幅飞驰的摩托车拖着狗的惨照,刺痛着善良人们。除了菜市场里看得见的惨状,还有多少屠宰场里每天进行着不人道的屠杀而不为我们所见。

2001年发生的“清华学子泼熊事件”震惊社会,当时的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用浓硫酸和火碱(氢氧化钠)泼向的五只黑熊,而其归案后竟然发现没有相应的法律来惩罚他,{zh1}法院判决其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免予刑事处罚。暴露了我国在动物福利保护立法上的缺憾。我国于1989年颁布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但这部法律是保护“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其他动物并不在其保护之列,且对伤害动物的规定有限,无法保障动物的利益和惩罚虐待动物的行为。也就是说,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里根本没有关于伤害、虐待动物行为的定性和处罚的规定。

这种现状,显然与国际的通常做法不相适应。保护动物,推崇善待生命,实为我们有着五千年文明古国的社会进步到今天的需要。记得1991年,我在四川某黑熊繁殖基地亲眼目睹过被囚禁在狭小的铁笼里取胆汁的黑熊,面对那些黑熊,我真的希望“活熊取胆”在我们的生活中根本消失。2008始,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人道屠宰培训,其中,将原来生猪电击昏迷后30秒刺杀放血时间缩短为15秒,标志着我国动物福利将逐步与国际接轨。

20099月,各大网站公布了《动物保护法》(专家意见)稿,该“意见稿”强调动物福利的重要性,旨在制裁残酷捕杀犬只和用其他各种形式虐待宠物的行为,引起社会热议。有人认为这部专家意见稿过于超前,说人们自己权利的保障尚在努力,何以如此保护动物?其实,反对动物福利的很多都是那些一味追求经济利益的人。

客观上,动物无法强制人类满足其免遭虐待或享受福利的需要,人们只有靠自我规范来善待动物。善待动物也有助于人类更加自爱,更加文明。反对虐待动物,不仅让动物福利初步得到保障,更能够促进人类创造和增进自身的福祉。况且,与世界潮流接轨,也有利于我国畜牧业的发展,增加出口,促进经济,维护中国在世界的形象,据介绍:如果肉用动物在饲养、运输、屠宰过程中不按动物福利的标准执行,检验指标就会出问题,而影响肉食品的出口,欧盟曾经销毁我国进口的肉食品,就是出于这样的原因。《动物保护法》专家意见稿没有什么超前的,既然从人性、人道的角度,动物福利应当得到保障,那么意见稿的内容都是我们人类本性xx应该做到的。喜爱动物,对动物存有爱心,好像我们的孩子们更能够理解和做到,我认为这是好事,这其实对于他们身心健康成长十分有益,而我们成年人不知为什么反而缺乏这种爱心意识。珍惜动物其实就等于珍爱自己的生命,我相信若干年后,中国一定会有比较完善的动物保护法律,这也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不说了,还是带“七仔”出去溜溜,给它点福利先。遛狗,这叫宠物的行为福利:保证动物表达天性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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