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也。选择高温隔热材料时,分类温度的考虑主要涉及以下二个因素。
一、长期工作温度
如果材料的热面温度(即长期工作温度)为1000℃,则没必要选择分类温度为1400℃、1500℃的。热面温度为1000℃时,若无异常特高温状况出现,不考虑导热系数、隔热厚度等要求,一般选择长期工作温度为1100℃左右(分类温度为1250℃左右,一般高工作温度约100-150℃)的隔热材料就可以了。
对隔热材料耐温的选择不同于机械结构材料选材。在力学安全系数方面,桥梁、飞机等行业的选材往往要求有较高的安全系数,如2.0、3.0甚至更高,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特殊应力状况和不可避免的机械疲劳强度。但在热工领域,一个正常工作温度在500℃的炉子不需要按1000℃甚至1500℃的状况来进行选材,因为出现1.5、2.0倍高温的情况在实际热工设备中是极为罕见的,除非加热控制系统的设计有重大失误!
隔热材料的长期耐温只要高于工作温度约100-150℃,其质量满足相关标准,则其寿命一般都能满足设计要求。
二、材料成本方面
诚然,对同一工作温度,耐温更高的隔热材料可能具有更长的使用寿命。但使用更高耐温的隔热材料所付出的成本肯定要高,甚至高很多!是得不偿失的一种选择。
一个长期工作为1000℃(热面温度)的热工设备,一般选择分类温度为1260℃的材料即可。如果选择分类温度1500℃的隔热材料,则成本约上升1.5-2倍;若选择,则成本会直线上升近20倍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