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静电事故通用标准_防静电产品_新浪博客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静电放电与引燃、静电防护措施、静电危害的安全界限及静电事故的分析和确定等。

  本标准适用于存在静电引燃(爆)危险场所的设计和管理。

2 引用标准

  GB 4385 防静电胶底鞋、导电胶底鞋安全技术条件

  GB 4386 防静电胶底鞋、导电胶底鞋测量方法

  GB 6950 轻质油品安全静止电导率

  GB 6951 轻质油品装油安全油面电位值

  GB 12014  防静电工作服

3 放电与引燃

3.1   各类静电放电的特点和其相对引燃能力见表1。

 

表    1

放电种类

发生条件

特点及引燃性

电晕放电

当电极相距较远,在物体表面的{jd0}或突出部位电场较强处较易发生

有时有声光,气体介质在物体{jd0}附近局部电离,不形成放电通道。感应电晕单次脉冲放电能量小于20μJ, 有源电晕单次脉冲放电能量则较此大若干倍,引燃能力甚小

刷形放电

在带电电位较高的静电非导体与导体间较易发生

有声光,放电通道在静电非导体表面附近形成许多分叉,在单位空间内释放的能量较小,一般每次放电能量不超过4mJ,引燃能力中等

火花放电  

主要发生在相距较近的带电金属导体间    

有声光,放电通道一般不形成分叉,电极上有明显放电集中点,释放能量比较集中,引燃能力很强

传播型刷形放电

仅发生在具有高速起电的场合,当静电非导体的厚度小于8mm其表面电荷密度大于等于2.7×10-4 C/m2时较易发生

放电时有声光,将静电非导体上一定范围内所带的大量电荷释放,放电能量大,引燃能力很强

 3.2 在相同带电电位条件下,液面或固体表面带负电荷时发生的放电比带正电荷时发生的放电,对可燃气的引燃能力可大一个数量级。 

3.3 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可燃物更易点燃。

  a. 可燃物的温度比常温高;

  b. 局部环境氧含量(或其他助燃气含量)比正常空气中的高;

  c. 爆炸性气体的压力比常压高。

4 静电防护措施

  各种防护措施应根据现场环境条件、生产工艺和设备、加工物件的特性以及发生静电引燃的可能程度等予以研究选用。

 4.1 基本防护措施  

 4.1.1 减少静电荷产生

  a. 对接触起电的有关物料,应尽量选用在带电序列中位置较邻近的,或对产生正负电荷的物料加以适当组合,使最终达到起电最小。静电起电极性序列表见附录C(参考件)。

  b. 在生产工艺的设计上,对有关物料应尽量做到接触面积、压力较小,接触次数较少,运动和分离速度较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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