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2008版)
车辆大类 序号 车辆明细分类 保费(元)
一、家庭自用车
2 家庭自用汽车6座及以上 1,100
二、非营业客车 3 企业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 1,000
4 企业非营业汽车6-10座 1,130
8 机关非营业汽车6-10座 1,070
9 机关非营业汽车10-20座 1,140
10 机关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 1,320
三、营业客车
12 营业出租租赁6-10座 2,360
13 营业出租租赁10-20座 2,400
14 营业出租租赁20-36座 2,560
15 营业出租租赁36座以上 3,530
16 营业城市公交6-10座 2,250
17 营业城市公交10-20座 2,520
19 营业城市公交36座以上 3,140
20 营业公路客运6-10座 2,350
21 营业公路客运10-20座 2,620
22 营业公路客运20-36座 3,420
23 营业公路客运36座以上 4,690
四、非营业货车
25 非营业货车2-5吨 1,470
26 非营业货车5-10吨 1,650
27 非营业货车10吨以上 2,220
五、营业货车
29 营业货车2-5吨 3,070
30 营业货车5-10吨 3,450
31 营业货车10吨以上 4,480
六、特种车
33 特种车二 2,430
34 特种车三 1,080
35 特种车四 3,980
七、摩托车
37 摩托车50CC-250CC(含) 120
38 摩托车250CC以上及侧三轮 400
八、拖拉机
2、特种车一: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特种车二:专用净水车、特种车一以外的罐式货车,以及用于清障、清扫、清洁、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冷藏、保温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特种车三: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运钞、医疗、电视转播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特种车四:集装箱拖头。
3、挂车根据实际的使用性质并按照对应吨位货车的30%计算。
4、低速载货汽车参照运输型拖拉机14.7kw以上的费率执行。
【保险费的计算办法】
最终保费=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1+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如:6座以下的私家车主一年内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但有过1次酒后驾车,其第二年缴纳的保费为:950×(1-10%)×(1+30%)=1228.5元。
【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动因素
A1
A2
A3
A4
A5
A6
【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V1
V2
V3
V4
上1个年度发生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V5-V7)低于5次的
V5
V6
V7
V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zg}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xx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zg}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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