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29 09:59:59 阅读13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来电显示:因办公需要,我租了某写字楼五楼一间房,其负一楼地下车位的管理费我也交了。上个星期四我去 车库倒车,因为当时没开灯,也没有保安进行指导,车子撞到了放在墙边的消防器材上,导致车的保险杠报废。物业公司主任说这个事情是因为我自己技术不过关导 致的,跟物业公司无关,同时表示愿意出一部分钱“了难”,但不是以公司的名义。物业公司有没有责任赔偿保险杠?
李彦
律师回复:本案中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形成的是一种服务合同关系,如果车库中须开 灯、须有保安指挥倒车属于该物业公司的合同义务,则在本案中物业公司显然属于违约,是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本案的李先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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