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部门 质量保证部 分发部门 QC部
制订: 年 月 日 审核: 年 月 日 编号:Q-P--Q-101-0217
批准: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共 2 页 第 1 页
目 的:建立QC分析检测用仪器、设备管理规程
应用范围:QC分析检验用仪器、设备
责 任 人:检验员,仪器设备管理人员
内 容:
1 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
1.1 凡在规定金额(5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均应建立档案。
1.2 仪器设备的档案应由设备工程部管理员管理。
1.3 设备档案的内容
1.3.1设备卡包括:名称、型号、进厂编号、生产厂家、购进日期、价格。
1.3.2 入厂后计量校正记录及合格证,
1.3.3每年的使用记录、
1.3.4使用书面手册。
1.3.5仪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单。
1.3.6定期检定(校对)周期表。
1.3.7仪器设备的保养、维修、排除故障措施等记录。
1.4 档案使用按《检验文件管理工作程序》执行。
2 仪器设备的存放环境
2.1 精密仪器,如HPLC、紫外分光光度计应放在仪器室,应避免阳光照射,保证仪器的系统正常。还应与化学检验室隔开,以防止腐蚀性气体、水汽腐蚀仪器设备。
2.2 保持常温;通风良好。
2.3天平应放在天平室,台面铺胶皮防震。
2.4 烘箱、高温炉应放在不易燃烧的水泥台上。
2.5 较大仪器应固定位置,不得任意搬动,仪器应罩上仪器罩防尘。
3 仪器设备的管理
3.1 分析用仪器的容量、灵敏度均应与所从事的分析操作相适应。如原有精度经有关部门鉴定达不到要求,应及时检修、更换或报废。
3.2 所有仪器设备应安装完好,经过校正,取得计量合格证后方可使用。否则不得使用。
3.3对不经常使用的仪器应经常通电、以达到xx目的。
3.4 仪器应专人使用。无关人员严禁动用,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3.5 使用人应熟悉操作规程和仪器设备性能,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好使用记录。
3.6 精密仪器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拆卸。
3.7 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设备工程部修理,做好检修记录。
3.8 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一般每年保养一次为宜),并有保养记录。
3.9 依据国家计量法及实施细则,企业计量部门对QC分析用计量仪器应定期校正或送出校正。
3.10国家强检仪器量具应到计量部门校正。合格后将计量检定合格证贴于仪器上方可使用,否则不准使用。
3.11 不得使用有故障的仪器、设备,应挂上待检修状态标志。并书面报告设备工作部进行修理。
3.12 玻璃量器应避免少量多次的购买方法,尽量一次从同一供应商处购进同一品牌的具有“MC”标志的量器,以保证其产品的精密度较为一致。购进后应进行校正,合格后逐件贴合格证,方可投入使用。
3.13有温度指示的设备应设温度记录,培养箱每天记录一次,电热烘干箱、减压干燥箱根据干燥的样品进行记录,保存菌种的冰箱也应每天记录一次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