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乡手上负责的产品需要抛光;而且那款产品发到供应商那边已经抛光好几次了还是不行;然后再去抛;产品已经被抛的很薄了;员工在抛的过程中不小心把自己的手指卷进去抛断了两只;刚好老乡在供应商公司检查产品;惨剧就发生了;这时供应商要求老乡公司赔款1万多块;否则产品不给;而老板不答应出;所以那批产品又要重新花money做了;这对老板是个损失哦;老板虽然没有直接说他什么;但心里对他的工作能力已经大打折扣咯;并且对采购经理(即叫他过去的同事)说:他是不是不适合这个工作啊?他心里很明白老板的意思;自己主动提交离职书;我说你就这样放弃吗?以后可能没有这么好的机会哦;而叫他过去的同事也问他你真的就这样放弃吗?他说我实在没心情做下去了;不想让你很为难;3个月左右的采购工作;就这样很不甘心丢失了;心里除了冰冷之外就是无奈;经过3个月的采购工作带来的再返回去做员工心情很难平静下来;因为心里已经变的狂野了;都不知道该何去何从;他说的;我真为他感到可惜;话又说回来;做任何工作只要自己努力;你将没什么遗憾的;
不知道大家有什么看法?由于不是长期合作单子也不大合同可以免去签约;只是在下采购单的时候备注一些注意事项;安全问题是每个企业的核心重点;为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应该怎么做呢?供应商这样做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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