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3-21 18:58:56 / 个人分类:
TAG:
- 发布于2010-03-21 19:03:41
-
还是不用建议领导去国外体验了,引起温州新一轮出国学习如何停车的热潮就麻烦大了。
- 发布于2010-03-21 19:31:10
-
回不贴了。。。。。。。。。。。。。。为什么?
- 发布于2010-03-21 19:31:26
-
[i=s] 本帖{zh1}由 草坪 于 2010-3-21 19:33 编辑 咪表公司的价格实在是贵得离奇啊。
- 发布于2010-03-21 19:32:35
-
[i=s] 本帖{zh1}由 草坪 于 2010-3-21 19:33 编辑 只会乱建议。
- telin808发布于2010-03-21 20:58:03
-
咪表公司应当取消。
进行产业化管理。
市交通局公安局应当出台相关政策和法规以及统一设置收费表。
规定时间段以及免费停车时段。
所收的经费应当投入到城市道路改建和管理。
另外允许民间资本成立私人停车场公司,诸如建设立体停车场等等。
- 发布于2010-03-21 21:01:37
-
楼主倒是说说日本是怎么停车的?
- 发布于2010-03-21 21:01:47
-
也好让咱们借鉴一下啊
- 楚楚发布于2010-03-21 21:04:27
-
同意仙人的说法,温州的咪表公司就是温州{zd0}的非法停车收费的黑社会。
- 米奇发布于2010-03-21 21:08:41
-
开车就是麻烦,不是乱收费,就是乱罚款,刚见到 一个被罚款了再发牢骚的,又见到一个被收费了发牢骚的。还是低碳生活,踩车上路好了
- 发布于2010-03-21 22:38:57
-
回复 telin808
本人从2007年开始就在本论坛中论及温州的停车问题和穿插介绍过日本的停车状况。有一年温州交警部门征集“有序通行和有序停车”的金点子,我就开始介绍日本的行车和停车情况,这是哪一年我忘记了,反正介绍过多次了,可惜人微言轻。
- Im韩庚发布于2010-03-22 11:36:17
-
呵呵
- 发布于2010-03-22 13:03:36
-
因为你挡了别人发财的路
- 庄泉发布于2010-03-22 14:14:22
-
最恨是,停车时,几个老娘客过来,“倒倒,,停,,好。。”我们把车停下来,钱也交了。我们办好事回来,车上已贴了交警的罚单。真是那个叫气啊。。。。。。
- 仙岩散人发布于2010-03-22 15:16:25
-
还是建议限时免费停车,停车点要是有人看或都需要咪表卡。不过咪表卡不是预收费,而是停车的时候刷下,走的时候再刷下(而且半小时或2小时,有限时间内不收取费用)。所有咪表卡全部实名购置,并在有咪表停车位的地方全部实行监控。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停车位要多,能划的全划上线。
还有最最重要的一点,非法停车,全部拖车扣6分罚500-5000G。这样就差不多了,细节有砖家可以继续补。
咪表公司{zh0}不是一家,而是去分片区承包,几年一轮包。
- 仙岩散人发布于2010-03-22 15:17:44
-
怕咪表卡余额不够,可以套用信用卡管理模式,且实名卡每人最多一张。
- 掉河不救你发布于2010-03-22 15:33:16
-
什么咪表公司啊,就是老娘客。。。。。。。。
- cosplay发布于2010-03-22 21:08:10
-
经常看见一条小巷里面,靠左是咪表 空着;靠右停满车(不收费嘛) 然后两者中间仅仅能通过一辆车
- 发布于2010-03-23 08:44:54
-
咪表停车不给钱也没事
- 溫州移动VIP发布于2010-03-23 14:55:48
-
看看
- yy815发布于2010-03-23 19:05:34
-
贵单位在市政协第九届第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温州停车咪表管理的建议》收悉。我委是温州市车辆停泊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俗称“咪表公司”)所属的温州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单位,受市政府委托,牵头办理该提案。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民生工作的关心和对国资事业的支持。接提案后,我委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集咪表公司等单位进行专题学习和研究,并向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发出会办通知,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充分的调查研究,现将初步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温州市车辆停泊管理有限公司为纯国有企业,经市政府授权负责我市的咪表停车管理营运业务。贵委在《提案》中提到的“我市停车泊位提供严重不足,停车难问题相当严重”、“咪表停车更多的应该肩负优化静态交通秩序、促进城市进一步向现代化发展的作用” 等看法十分中肯、切中要害;《提案》提出的“加强宣传”、“合理调整咪表泊位控制咪表数量”、“实行差别化收费”、“公开收支情况”、“缔造和谐停车环境”等对策着眼点高、具有建设性,指出了我市解决交通和停车难问题的正确出路,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落实。
二、通过向发改部门、公安部门的了解并共同研究,当前,我市政府部门已经或正在采取以下措施解决包括咪表停车问题在内的一系列停车难问题:
1、拟行咪表停车差别化收费。
为规范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从制度建设角度推进机动车停放服务健康发展,前阶段,市发改委已编制完成《温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市法制办已组织召开听证会,目前,市政府正在对该管理办法进行审查,力争下半年出台。这个《管理办法》是我市{dy}个综合性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规范性文件,着力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要体现体现停车收费的价格杠杆作用,将停车泊位收费区分不同时段和地段设定不同的收费标准,确保城市交通核心区域停车泊位加快周转。要在咪表计费的停车泊位设立10分钟免费停车制度,并降低非交通核心区域咪表计费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从2元/半小时降为1.5元/半小时,从而确保道路停车泊位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逐步培养人们有偿使用泊位的意识。
2、进一步调整、优化咪表泊位的规划和设置。
2000年出台的《温州市机动车辆临时占道停车咪表管理办法》规定,“实施咪表管理的路段,由市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市城市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确定”。因此,我市咪表泊位设置不是企业行为,而是政府统筹的行政行为;泊位设置基本上考虑车流量、停车需求等综合因素,由各交警大队调查摸底后提出设置方案,经交警秩序大队现场勘察,报请支队批准,并经城市建设部门审核后才予设置,在移交咪表公司管理,咪表的布点与设置xx是政府的公权行为。根据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的数据, 2000年以来,交警部门会同市政园林局等,已依法在城市道路设立咪表停车位1877个,基本分布在人民路、府前街、信河街等道路和一些餐饮、娱乐、办公、商业、医院周边道路,目的是加快停车需求旺盛区域的泊车周转率。水心路口、下吕浦温迪路口及吕浦农贸等几处相对外围的咪表停车位设置,主要是为加快农贸市场周边停车流动性;上陡门学院路沿线咪表停车位是充分考虑人大代表黄小兰等建议及五金城经营户的强烈要求而设置。因此,我市咪表泊位的规划设置基本还是科学合理的。这些咪表通过收费的杠杆作用,在泊车压力重的路段比较有效地缓解了乱停车和交通拥堵现象。但这么多咪表位的设置肯定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比如城市周边其他不太拥挤的地方也大量设置咪表位等。对此,咪表公司会同交警部门每年都会进行一些调整,根据贵委《提案》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知照交警部门重点调查偏远住宅区和学校周边的泊位,考虑调整方案。同时还要综合考虑咪表公司的管理能力,合理控制各个咪表点的泊位数量。
3、加强宣传,提高收费公开性。
咪表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经市政府授权特许经营路边临时停车业务,从事社会公益性服务,由我委管辖,财务严格受我委和市审计局等部门监督,很难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但由于咪表管理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人员成本较大,前几年出现亏损。据市审计局审计,2004-2006年,咪表停车服务费收入合计2426.99万元,营业及管理费用支出2718.35万元,亏损291.37万元,费用支出中人员费用占了55.89%,咪表等固定资产折旧支出占了15.4%,另外还有咪表修理养护费等,入不敷出,效益不佳。2007年以来,我委加强了对国有企业的业绩考核,实行奖优罚劣,推动公司管理层完善管理,已实现扭亏增盈,目前处于保本微利状态,这也体现出政府设立咪表公司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性要求。因此,我委已要求温州发展公司和咪表公司加强咪表停车的公益性宣传,通过企业网站、印刷品等,向广大市民宣传咪表的功能是限时停车,通过价格杠杆作用防止驾驶员长时间占用停车泊位,提高泊位使用周转率,从而解决道路临时停车难问题。此外,待《温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出台后,我委还将责成咪表公司按照该办法的要求公开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也让公众了解政府管理公共事务和国有企业开展民生服务类经营的难度。
4.努力打造更加和谐的综合停车环境。
咪表停车管理问题,仅是我市机动车停放管理问题中的一个环节;而机动车停放管理又是我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一项措施之一。因此,市政府将咪表管理问题放到城市交通和机动车停放管理的大问题中进行统筹考虑。解决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尽快出台前面所述的《温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该办法突出了规范管理的要求,着重解决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方面长期存在的收费主体、经营资格、定价形成、审批程序不明确等诸多问题。该办法一是明确了包括咪表在内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标准;明确了免收停车费的情况;明确了停车服务收费经营主体资格;明确了非法索要停车费的行为的处置等;二是明确了停车场所收取停车费须具备的条件。规定市区道路停车泊位属公共资源,须由市政府授权特许经营。停车场所为社会提供车辆停放服务并收取费用的,其所有者或经营者应当取得停车场所经营资格,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三是明确了法律责任。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规定的,按《价格法》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特别是明确规定无收费权限的个人索要停车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此外,市政府还要求公安部门同时研究制定“温州市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使两个办法配合使用,发挥更大的管理效用。当前,我市城市停车存在的关键问题是非法占地收费,只有切实解决这个问题,其他问题才能逐步理顺。
三、几点说明
1、关于咪表项目设置的主体问题。目前,咪表停车经营管理主体单位有三种模式:一是行政事业管理模式,但不符合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向企业化改革的方向;二是政府将咪表经营权对外招标拍卖,但参考兄弟城市的经验,发现投标后经营中矛盾扯皮较多,难以体现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性质。三是政府授权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这种模式能有效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资源服务社会和经济的双重效益,且便于协调,目前国内普遍实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多年的实践,当前,公共服务型的社会经营项目重新收归国有企业经营渐成趋势,如公交服务等。这种国有企业投资、企业化管理、收益归国家所有的模式,能确保企业不论盈利与否都能保证服务质量,市场化运作模式很难做到。正是在深入调研以上三种模式的利弊之后,2000年市政府研究我市的咪表停车政策和管理模式时,才确定采用第三种模式,是比较慎重并切合实际的。
2.关于咪表收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问题。首先,政府实施停车咪表管理的出发点绝不是为了盈利,更不是为了一个企业的盈利,确实是为了优化静态交通秩序,否则不会把咪表泊位的设置权交给交警部门而不是咪表公司。同时,咪表公司多年来的亏损或微利状态也证明这项业务不可能有多少盈利,国内各城市普遍如此。其次,咪表公司作为纯国有企业,经政府批准后,以市民占用道路这一社会资源为依据进行收费,收益归国家所有,不存在不合法的问题。咪表卡预收费的主要原因与咪表管理的特点有关,目前还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另外,咪表公司对停车超时(也就是“少付”)的车辆,只是在现场收回欠费或登记后日后再收回,没有加收任何其他相关费用,更没有也不具备权利采取罚款等措施。在此特给予说明。
综上所述,咪表停车是城市停车管理乃至交通管理诸多环节中的重要一环,关系交通、城建、物价、发改、车管、精神文明建设等多个领域。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系统、全面、历史地进行考虑。同时,我委还将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加紧研究探索,更好地引导包括国资在内的各类资金投向路外停车场(库)、引导市民把车停到停车场(库)、同时加强路面非法收费的停车管理,使车库有较高的利用率,使业主投资有合理的回报,才能真正推动停车产业的发展,实现良性循环,彻底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再次感激贵委对我市静态交通管理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并希望停车产业的发展能继续得到关注与监督;以上答复若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二○○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 乱糟糟发布于2010-03-23 20:04:04
-
QUOTE:
还是不用建议领导去国外体验了,引起温州新一轮出国学习如何停车的热潮就麻烦大了。
不会的,领导 们会帮我们xx的!
夜雨潇湘 发表于 2010-3-21 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