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31 16:26:29 阅读7 评论2 字号:大中小
《标准》编制说明
本标准的编制任务由劳动人事部82年劳人字6号文下达给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
所主编。纺织工业部纺织科学研究院、武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北京市八十二中学
参加了编制工作。并得到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所、北京市耳鼻喉研究所、北京七九七
厂、汉口3506厂大力支持和协作。本标准的编制过程,自1982年1月举行{dy}次工作
会议以来,经过二年多的调查研究、做了大量科学试验,编制组先后在北京召开了两
次工作会议,讨论了编写内容、起草了标准条文的讨论稿。在1984年3月将该稿分发全
国54个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各单位提出的意见,逐条进行修改,而形成审定稿。1984
年11月由劳动人事部保护局主持召开了标准审定会。根据审定委员会和与会代表的意
见,编制组和有关人员再一次对标准条文作了进一步修改。{zh1}确定为报批稿,经劳
动人事部保护局审核后,报国家标准局批准颁布。
一、标准编制的指导思想
本标准编制的指导思想,是根据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国家标
准局颁发的(1982)096号文《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及国标发(1984)056号文的要
求,“要优先采用国际标准”和“技术先进国家标准”,“要把国外标准中的先进技
术订入我国自己标准中,以保证新制定的国家标准达到七十年代或八十年代的国际标
准水平”。因此,我们在制定本标准时,参照采用日本护耳器工业标准(JIST8161-
78),并根据我国国情,在耳塞性能的评价与材料试验方面做了补充。
本标准适用于暴露在强噪声的环境中的工作人员为防止听力受到损伤而使用的耳
塞的研究、设计、制造和性能验收。
为便于审定和使用本标准,现将有关标准技术条文的编制依据和情况说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