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适用范围 (一)建筑工程:适用于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综合预算定额》(修订本)和各地(市)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福建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土建部分)、《福建省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的工程。 (二)设备安装工程:适用于执行《且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单位估价汇总表(送电线路除外)》以及国家计委计标(1986)1313号文件附表二所列的定额。即: 1、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电子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3、造张工业专用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4、制糖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5、制糖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6、洒精工业专用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7、啤酒工业专用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8、乳制品工业专用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9、印染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10、毛纺织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11、锦纶帘子布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12、麻纺织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13、涤纶纤维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14、猪、牛、羊屠宰工艺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15、禽类宰杀工艺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16、分割肉加工和小包装肉食加工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17、人防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18、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19、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0、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1、工艺金属结构工程预算定额 22、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工程预算定额 23、化学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4、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预算定额 25、通风空调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6、炉窑砌筑工程预算定额 27、工艺管道工程预算定额 28、给排水、采暖、煤气工程预算定额 (三)维护修缮、拆迁及点工工程:适用于旧有建筑物和构筑的维护修缮、拆除以及现行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单价表以外的需要签证点工的零星工程。 (四)独立土石方工程:适用于竖向土石方、沟渠、堤坝、人工河、运动场等的土石方工程以及在建筑物和构筑物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工程量超过5000立方米的土石方工程,不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种管道等工程的土石方工程。
(一)建筑安装工程间接费 1、施工管理费 (1)工作人员工资,指施工企业的政治、行政、经济、技术、试验、警卫、消防、炊事和勤杂人员以及行政管理部门汽车司机等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和工资性质的津贴(包括副食品补贴、煤粮差价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不包括由材料采购保管费、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营业外开支的人员工资。 (2)工作人员工资附加费,指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支付工作人员的职工祚基金和工会经费。 (3)工作人员劳动保护费,指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修理费和保健费、防暑降温费等。 (4)职工教育经费,指安财政部有关规定在工资总额百分之一点五的范围内掌握开支的在职职工教育经费。 (5)办公费,指行政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6)差旅交通费,拽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包括家属)的差旅费、信勤补僵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资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车船使用税。 (7)固定资产使用费,指筛管理和试验部门使用权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基金、大修理基金、维修、租赁费以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8)行政工具用具使用费,指筛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俱、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侧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 (9)利息,指施工企业在按照规定支付银行的计划内流动资金xx利息。 (10)其他费用,指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必要的费用支出,包括:支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预算定额等编制及管理经费,定额测定费,支付临时工管理费、民兵训练,经有权部门批准由企业负担的行政性的上级管理费,印花税等。 2、其他间接费 (1)临时设施费,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到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内容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护、拆除或指摊销费。 临时设施费由施工企业包干使用。 (2)劳动保险基金,指国营施工企业和原来享有劳保待遇的县以上集体施工企业由福利基金支出以外的,按劳保条例规定的离退休职工的费有和六个月以上的病假工资及按照上述职工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二)计划利润:指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计施(1987)1806号文及计施(1988)474号文件规定和结合我省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制定的计划利润率计取的利润。 (三)税金:指按国家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