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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贼后的反思

——析市井武术之一

丛林浪子/文

常言道:“贼也要找过年钱!”每当年前、节前,以偷为业者也总想大捞上一票然后欢欢喜喜过个年。只是这种挣钱方式太损,为道德法律所不容,哪个守法公民愿意将自己辛苦所得拱手送贼,别人被偷了又能好好过个年么?

近日也是有缘,有几个贼运气不是太好,正得手之时与在下相逢,就都被执法机关带将去了。但在下要反思的却不是法律问题,更与社会问题无关。因为只要有人类社会的地方都有贼,自有社会学家和法学家去研究。

在下所思考的,只是在抓贼的过程遇到的贼的反抓本领。由于现在某些法学专家从不顾人民感受,而只讲歹徒有人权,所以在下不敢下手击打,只怕引火烧身。只能靠抓来制服,从实践经验中有所反思。

自古以来,贼这一行中就有真武术流传,甚至还有搏杀高手,特别是贼往往成团伙出现,在下抓贼从不敢掉以轻心。不过正常情况下,贼被发现首先就是想逃,因为在下身材不大,且一副落魄书生相,贼遇到在下阻挡或被在下追上之时,往往受到视轻,认为系手无缚鸡之力之辈,好对付,马上就是想到甩开在下逃走。当被在下伸手抓住之时,再想反抗则唯时已晚。

当贼发现对手不是他们想象之弱时,往往立即采取了一种姿势:缩身、夹头、扣肘,有时用一只手紧紧扣住另一只手的手腕。全身如一只大虾,架式适中,不高不低。一脚在前一脚在后,间距不大;然后再开始挣扎。说时迟那时快,贼形成这个动作基本在一秒内完成。

经在下反思,发现这样有如下好处:一、不暴露任何容易被抓部位;二、很方便地用上了全身的力量,前后左右摆动挣扎的力度极大,有一股浑然天成的太极浑圆之力,容易挣脱逃走;三、极易保持重心,不易倒地;四、前钻、后缩方便,便于趁乱逃走;五、脱衣服方便,当你抓住他的衣服时,他就脱下外衣来个金蝉脱壳,溜之大吉。

最近有一贼,因在下抓他时只用了一只手(另一只手上拿着手机),他就保持了这个姿势,差点被他挣脱逃去。那个贼发现不好逃走时,还连脱衣服数件,可是当他发现已无衣可脱,却还在在下手掌之下时,只好认倒霉了。这样冷的天,也够他受的。

这些动作是贼自己总结,还是有师相传在下不敢肯定,但是其科学性却不容小视。xx抓贼,往往是道义上、法律上的支持和人数上的优势;特别是人数上的优势,可曾反思过贼的反抓之术呢?

对于中国武术中的市井武术来说,贼的这种反抓之术也是一种很高明的武术。采用这些架式,能让我们:狗咬刺猬——无从下口。特别是目前用踢、打、摔等技法,都有可能抓贼不成,反被法咬。用拿法又往往无处可抓,给了我们一个新课题。

在下用上自己的一点薄见,再加一点经验之谈,认为现在抓这样的贼也应从其弱点下手。因为他的姿势虽好,却不利于攻,只利于逃和缠,那咱们只要不让他逃,就在“缠”字上下手。那就是:一、保证自己不受伤害。二、和他长时间纠缠以待xx。三、就需要技巧了,那就是挤,缩小他逃走的空间。同时靠上去让他自己倒,这种倒法不容易受伤,让那些只为歹徒说话的法学专家无话可说!

挤、靠,是需要一定的武术训练与技能的,{zh0}有一定的实际搏斗经验。当然这些只立足于贼不想伤人,或有把握保护自己的情况才能如此。如果贼有心xx心,那么采取的手段必然不同,同时也劝告没有把握的朋友,遇到亡命徒一定要量力而行,不要用珍贵的生命去和歹徒对命,何况在那些没有良知的法学专家保护下,歹徒杀了你还不一定偿命呢!

 

 

原创文章:2010年1月7日上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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