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29 10:15:43 阅读5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常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可分为:
1、一般工种劳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工作手套、工作帽、工作鞋、护袖、围裙等。
2、特殊工种劳动保护用品。如:面罩、脚盖、护目镜、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3、工业卫生专用品。如:口罩、防毒口罩、防毒面具、防噪声耳塞、防腐工作服、防辐射工作服、石棉工作服等。
4、保险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等。
种类繁多的劳保用品,分别是为了适应不同的岗位和不同工种的需要而配备的。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作用
穿戴劳动保护作品的作用一般有如下几个方面:
1、防止皮肤xx物和高温热辐射。
化工生产一般都有尘毒危害。生产中的尘毒通过人的呼吸道、消化道、皮肤三条途径进入体内。
生产性中毒多为呼吸道和皮肤吸收毒物所致。其中皮肤吸收毒物又有三条途径:(1)表皮屏障;(2)毛囊(3)汗腺。毒物经皮肤吸收的数量和速度(中毒的强度)除与毒物的水溶性、脂溶性、浓度和气温、温度有关外,还与皮肤的接触面积有关,接触面积越大,吸收毒物越多,中毒越重。反之,吸收的毒就少,中毒就轻。气态毒物,还能被皮肤呼吸孔直接吸收。如果上班时打赤膊、着短裤、穿凉鞋,这就扩大了外露皮肤与毒物的接触面积。
如果在高温场所操作,外露皮肤会直接吸收环境中的毒物和高温物体的辐射热,不穿工作服反而比穿工作服要热,容易得热射病。如:2001年9月,某市农药厂,一进厂不久的工人,药粉溶于汗水后被皮肤吸收(直入血液,不经肝脏xx),发生严重中毒,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防止xx、xx、灼伤、xx。
化工操作人员常常接触高温、深冷和酸碱等许多腐蚀性物质,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受到xx、灼伤、xx等伤害。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可以起到避免或减轻这些伤害的作用。如:1993年7月8日下午,某市焦化厂对二甲酸酐车间,一操作工赤膊上班操作。当他向地下缸放料(料温高达400℃)时,由于地下缸内的残余可燃气体未排除干净,碰到高温物料而着火爆炸。上身和脸部xx,戴手套的双手和穿工作裤的下半身均没xx。
防护用品对防止酸碱灼伤和蒸汽xx,更起着直接的保护作用。这里不多赘言。
3、防止物击、碰撞、坠落、触电等。
在从事高空以及其它危险作业时,常发生意外的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伤亡事故。如果按规定佩戴了防护用品就可能避免这些意外伤亡事故。
[例一]某化工厂内化建工人,承包安装设备时,一个板手自15米左右高的塔架上掉下来,砸伤没有戴安全帽一个工人的头,经抢救无效死亡。
[例二]某焦化厂进行焦炉检修,大焦炉一侧调换起门机小铁轨时,不慎一根2.5米长的小铁轨从炉项掉下,刚好砸在一检修班长的头上,由于他戴了安全帽,避免了危险。
[例三]2001年5月2日,某单位一青年电工在4米高的电杆上作业。因安全带断裂,人从4米高处摔下,但因戴了安全帽(并结好了带子),只是安全帽跌坏,头部未受伤害,保全了性命。
此外,在化工生产或检修时,常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在使用这些电气设备时应按规定穿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和绝缘鞋。若稍有忽视,就会发生触电事故。
如:2001年6月2日,某厂压缩车间铜洗工段一班长,在使用电钻时未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由于电钻漏电(无接地、接零保护),而触电死亡。
4、方便操作,防止事故。
有的职工对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这样既影响生产也妨碍操作,同时也是造成事故的根源。
如:2002年4月10日上午11时25分,某化工厂一工人,上班后未换工作服和工作鞋,为了拉一只烧碱池中的管子卡住的麻袋,又怕弄脏自己的衣服和皮鞋,于是,便选择了较干净的站脚点。右脚踩在碱池上边的碱液管上,左脚踩在一根蒸汽管上,两手抓住麻袋使劲往上拉,结果跌入碱液池中,造成严重灼伤而死亡。
可见,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是防止事故的工具。
总之这条禁令,对进入生产岗位的人员,既提出了必需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要求,并且还强调了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问题。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这样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不可麻痹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