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xx:百年“鬃人”PK北京稻香村(1)_大漠胡杨_新浪博客

    《中国知识产权报》2010年3月17日,在“稻香村擅用‘鬃人’包装月饼被诉”题目下,(高翡)报道了事情的梗概:

    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京稻香村),未经许可擅自使用“鬃人”作品包装某月饼,被“鬃人”传承人之一的白广成告上法庭。据悉,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鬃人”是一种起源于清朝末年的老北京传统民间手工艺品,其用鬃毛做成,外加服饰,多取材于京剧中的武生。白广成称,“鬃人”已列为北京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06年10月到2007年5月期间,他作为北京”鬃人”艺术仅有的两位传承人之一,独自创作完成了民俗“鬃人”作品“跑驴”,并将作品照片上传至自己开办的北京鬃人网()进行展示。2009年9月29日,他购买月饼时,发现北京稻香村销售的“老北京”月饼外包装盒和小包装上均印制了他的“鬃人”作品“跑驴”。白广成认为,北京稻香村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自己创作的作品“跑驴”作为月饼包装,侵犯了自己享有的著作权。故诉至法院,要求北京稻香村停止侵权,并在媒体上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53万元。

    本博对本案很感兴趣,不仅因为这大概是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侵权的{dy}案,而且有三点值得xx:

    之一:北京稻香村在北京是家喻户晓的,光在北京一地的直营店大概超过百家,他们制作的熟食糕点深受百姓欢迎,节假日常常供不应求。这样一个颇具影响力的大商家,为什么会发生违法侵权案件?值得xx。

    之二:“鬃人”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百年以上的历史,立法保护为何滞后?值得xx。

    之三:百年“鬃人”PK北京稻香村的过程和结果,能否促进国家法制建设进程?能否提高全民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能否提升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力度?值得xx。

    基于以上三点,本博将持续xx本案的进程,并与博友分享。

    本案{dy}次开庭时间:2010年4月16日(星期五)上午9点,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事19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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