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都市报》消息:3月23日,贵阳市物价局对恶劣天气下稳定物价工作进行细化分析,各级物价部门在干旱期间将对乱收费、乱涨价从严查处,蔬菜经营户或单位有哄抬菜价行为,最少处罚10万元,{zg}罚款100万元。 在此我们不排除制定此规定的目的是稳定物价、保障民生,但看到此规定的时候,不由产生如下质疑: 1、贵阳市物价局对恶劣天气下稳定物价工作进行细化分析的依据充分吗?还是仅仅是在“22日,贵阳召集主要农贸市场负责人和蔬菜经营户开了一次会议,贵阳市物价局告诫说,干旱期间,菜价一毛钱都不能涨,否则将被严厉处罚”就萌生出此严刑峻法? 2、“菜价一毛都不能涨”是要与什么时候的基准价格进行比较,而此基准价格又是如何认定呢? 3、“哄抬菜价行为”有谁认定,是否有章可循?不会是又成为了一本糊涂账,“说是就是不是也是,说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吧? 4、如果基准价格难以确定、行为认定存在较大的灵活性那么何以保障规定公正地落实,而不成为权力寻租的温床? 5、气候干旱,种植蔬菜时浇灌成本增加,同时造成部分蔬菜作物减产,无论是从成本理论分析,还是需求供给理论分析,似乎不涨价都是违背市场规律的。成本高于限价了,种的多、卖的多、赔的多,为了不被倾家荡产式处罚,我不种了、不卖了总可以吧。 很有可能是“有价无货”,标价很低却买不到蔬菜,贵阳不会又开始“凭票供应”吧? 发布规定简单,但让规定发挥实效却未必容易,当地政府似乎在凭借官本位思想,把本应政府解决的难题转嫁到经营者之上。 因为在整体过程中当地政府仅仅是颁布规定,而没有具体承担应尽的义务。 下面提出几天建议: 1、寻找货源(如周边地区),寻找新鲜蔬菜的替代品增加供给(如蘑菇、木耳、银耳等); 2、提高给予菜农的扶持、补贴力度,解决蔬菜浇灌用水难题,增加农民种菜积极性; 3、完善蔬菜绿色通道,降低蔬菜运输过程中成本,如免过路费、补贴汽油、柴油等; 4、补贴困难家庭基本生活保障,帮助弱势群体度过难关。 结语: 如今的市场经济行为很难随着官本位的一纸限令迎刃而解,回想一下:房价、肉价、石油、食用油、铁矿石…… 无论效果如何,还是要在此感谢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百姓生活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