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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生于0715
提交日期:2009-12-3 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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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食品安全问题 –- 农业的经济学分析
农业组织管理 – 消灭“中间商”与食品安全 -- 04
在各国,农业合作社的组织和功能大同小异。 农业合作社实施社员平等,一人一票制是合作社的基本制度,近年来虽然有所松动,但是平等的基本原则没有改变。 以德国为例,农业合作社xx是农民的“自助组织”,组织原则是“共同参与、共同建设、自我管理、共同负责”,通过发挥规模优势,协调解决个人难以解决的农业问题。 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自愿”和“自主”,农民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合作社,而且合作社的种类很多,农民愿意参加哪个就参加哪个。 农民觉得这个合作社好,就可以加入,如果觉得不好就可以退出,加入其它的合作社,或者自己组织合作社。 而且,很多合作社是以专业组织的方式建立的,一个农民因为自己种植的品种多样化或者自身需求多样化,可以参与不同的合作社。 在合作社里,社员以资产入股,而经营业绩直接关系到每个社员的切身利益。 合作社对内提供服务,对外经营牟利,并且通过社会活动,有效维护成员的利益。 合作社实行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运作,建立完善的生产、运输、销售、农产品加工、相关物流服务,金融和信息服务等整体农业产业链系统,实现“肥水不留外人田”的收益目标。 而且,通过对政策的影响,争取{zd0}化的农业补贴和其它支持政策,让每个农民充分享受到农业生产带来的每一分收益。 而且,德国政/府鼓励农民走联合发展之路,并为农业合作社提供财政资金支持,并提供相关的公共服务。 因为农业合作社好处很多,所以农民具有很xx积极性,自发组织或加入合作社。 不过,因为平等、自愿和自主,西方发达国家的合作社跟中国的大多数“合作社”就有了本质的不同。
各国农业合作社组织形式各异,但是组织性质相同、核算方法相似、功能类似。截至2006年底,德国农业合作社协会有3188个合作社,其中包括2027个农村商品和服务合作社,214个商品贸易信贷合作社,925个农业合作社和22个xx一级的管理机构。在法国,农村的农民基本上都成为了合作社的社员。到20世纪60年代末,法国建立了3100个农业信贷合作社,7200个供应和销售合作社,1400个服务合作社。合作社一般按行业划分,农户可同时加入几个合作社。双方每年签订一次合约,农民只专心生产,其他的事项全交给合作社去办理。年终结算时,扣除风险基金和发展储备金,其余的按入社资金和按农产品收购量分给社员。如果发生亏损,社员也要按对应的份额承担风险。日本的农协组织分为三级,农户直接加入的组织是基层农协,以基层农协为团体会员组成都、道、府、县级组织,以都、道、府、县级农协为团体会员组成全国一级的组织。这两级组织按其所从事的事业不同分为两大系统,即主要从事经济事业的“农协联合会”系统(负责农产品销售和农村生产、生活资料采购供应事业)和主要从事综合指导业务的“农协中央会”系统。三级农协组织统称系统农协,各项事业均可通过各对应机构上承下达,统一行动。但上一级机构只是由下一级机构自愿联合而成,在经济和经营上彼此独立。 总的来说,合作社的主要优势可以总结为“对内节约成本,对外提升收益,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实现社员的利益{zd0}化。
中国的农业合作社却表现出明显的不同。 国外的农业合作社是农民们自发组织起来,建立的平等组织。 而在中国,只有很小一部分农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发建立的,而更多的是由供销社、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发起建立的。 比如说,不少农业合作社基本上就是村落的同义词,村干部兼作合作社的管理职务。 另外,江苏、浙江等企业经济发达地区,很多企业在农业合作社形成了主导地位。 在名字叫“合作社”的组织中,大部分都是由企业发起的,而合作社的管理班子就是企业的管理班子,实施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策略。 企业以合作社的名义,通过与社员之间签定供销合同,明确双方实质上的买卖关系。 而企业也控制了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制度,理事长往往由企业来委派,有的由企业老板直接担任。 这个模式实质上是“公司+农户”的销售关系。 另外,还有不少合作社由专业大户牵头成立的,因此专业大户往往也会担任理事长或合作社经理。 这类合作社又可以成为“能人模式”。 通过这个“能人”向社员传授种养殖技术,帮助大家提高技能,一起实现致富目标。 而且,这些能人可能还有订单在手,让社员与他共同完成订单。 这种方式实际上只是一种松散的合作,社员之间没有真正在人财物上的分担和分享。 比如说,虽然合作社内部也有生产资料的供应等服务活动,但一般只是价格上有点优惠,没有利润返还。 那么,不论是一些机构发起、企业发起、或者能人发起,这些所谓的“合作社”并不是真正的合作社,而只是将广大农民聚集起来,进行松散式合作的一个方式。
“对内节约成本”主要针对农业生产的上游和内部运作,通过规模化运作,降低综合成本,提升农民收入。省下的就是赚下的,节约成本首先是降低物资成本,主要是生产资料的采购和使用成本。 通过把大家组织起来,实现物资的高效利用,降低合作社员们的成本负担。 比如说,德国每家农场经营的土地平均为48公顷,如果都买拖拉机、收割机,不仅购买成本和维修成本让农民难以接受,从社会的角度看也是一种资源浪费。 农民联合起来后,农业生产合作社经营土地的规模平均达到1700公顷,规模大的甚至超过3000公顷。 可以说,规模化合作社生产让机械化充分利用起来,生产成本下降,也就意味着在同样的收入情况下,农民收入得到了提高。在日本,农协会承担组合员(农协会员)的主要生产和生活资料的供应任务。供应的生产资料中,以农用物资为主,包括饲料、化肥、农药、农机、燃油、汽车等。购买业务程序:组合员有购买需求, 向基层农协定购,基层农协汇总数目, 向都、道、府、县农协经济联合会订货,都、道、府、县农协经济联合会再向全国农协联合会订货,全国农协联合会以大量订货单位为背景,与厂家进行价格交涉,低价购买商品,农协以批量送货方式把货物送给联合会、基层农协,基层农协负责送货到农户。
合作社金融与保险既降低农民融资的成本,又能够给合作社创造重要的收入来源。在日本,金融保险成了农协的主要经济来源。经营包括:存款、xx、票据贴现、债务保证和国内汇况交易等。 农协xx以组合员的存款为基础,主要用于农民的xx、农协自身经营的周转金以及各项发展事业投资。其对农业和农民的xx占到xx总额的90% 以上,且利息通常比社会其他银行低0.1个百分点,一般不需担保。 农协保险与一般的商业保险不同在于,它的生命保险与损害保险兼营。农协保险以个人为主体,通过互济办法,使组合员在遇到困难和不测时,得到资金补偿,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农协的保险资金主要用于xx和购买有价证券,由此获得的利息和利润,是农协维持正常运营的重要经济来源之一。 而xx也绝大部分用于中长期农业投资和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以及兴建社会福利设施等。 在中国,农民几乎与xx无缘,而且少许的存款也变成了房屋家电,因此所谓的农业投入、农业升级,都是根本无力进行的。
对于中国农业和中国农民来说,规模化采购和自助型金融具有决定生存基础的意义。 现在,农民收入一直无法得以提升,首先就是农业费用过高。 现在很多提供农资、农具、生活用品等产品的生产企业“店大欺客”,利用中国农民的“小农经济”特点,把质次价高的农业用品和生活用品“倾销”到农村。 而通过农业合作社,农民联合起来后,就可以通过大批量订货,显著压低购买价格,明显降低农民的相关农产品生产成本,并且支持真正惠农的企业,让坑农害农的企业失去生存空间。 另外,对于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来说,很多现代农业机具是必需的。 但是,中国的“小农”自己根本没有实力去购买,而且购买了也是浪费。 所以,中国农民或者不购买,或者购买质量较差、而价格较低的农机具。 这样的结果是,大量农民仍然处于原始的耕作状态,作业效率低、作业任务繁重,对身体造成严重损耗。 而购买低价农机具,结果往往是购买费用低,维修维护费用高,给农民带来后续的沉重经济负担。 而且,农民们无力购买农机具或者只能购买低价农机具,限制了农业机械行业的发展。 另外,在平原为主的地区,人工收割已经比较少了,大多是请外来的联合收割机进行收割。 这些拥有和操控联合收割机的人,会问农民们要比较多的钱,因为自己的收割机要收回投资,还要获得较为不错的利润。 这些钱对农民也是比较大的损耗。 那么,通过建立农机合作社,共同分享播种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集聚,按照机器折旧和运营成品收费,能够节约不少农民的开支。
但是,中国合作社仍然是“小农经济”。 在世界所有国家,农业发展的瓶颈都是资金。 因为,农业投入高、产出低、风险大,商业资本往往只对很少的领域有兴趣。 所以,大多数国家的农业都需要国家资本的持续无偿投入,补贴那些不可能赚钱的领域,尤其是粮食领域,以保证国家粮食安全。 这几年,农业合作社中国“火起来”的时候,同样遇到了难以克服的瓶颈:资金。 在最初,很多合作社通过一定的技术、生产或者市场方面的既有优势,把中国农民们组织起来,通过一起生产某种农产品(往往是经济作物),让农民们获得了短时间的好处。 但是,现代农业和“小农经济”最主要的区别在于现代工具和科技的使用,这就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投入。 在目前的情况下,中国的农业合作社体现出“小而散”的主要特点。 那么,把农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就需要资金的大规模投入。 越大的农业合作社,农民们的需求也就越多,而其主要需求之一就是xx需求。 比如说,成立农机合作社,就需要购买较多的农机设备和专业储运设备,需要建设更好的塑料大棚或者玻璃温室,需要更好的畜牧或者渔业养殖设备、需要更好的农产品加工设备、需要计算机设备等等。 更重要的是,需要大规模的农业基础设施,支持整个农业的系统化运作。 但是,现有的农村金融机制,并没有把农民作为服务对象。
一两年前,我在CCTV经济频道的xx栏目,看到过一期节目,是关于农村“小额信贷”的讨论。 这个讨论是仿效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在发展中国家的贫困农村,通过小额信贷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一个话题。 在这个话题里,大家讨论了这个小额信贷是否适合中国农村,中国农民是否会因为缺乏自身信誉而恶意欠债。 然后,大家得出结论,中国农民也是讲信用的,小额信贷也是可行的,一些慈善基金在农村进行的小额信贷尝试也非常成功。 当时,我一直把这期节目看完,但是越看越反感,或者说恼怒。 当时我就在想,这些人在扯什么? 虽然这些人是出于好心,也得出了很好的结论。 但是,真正关心农业的人们,思考的并不是农民会不会欠一两千元钱,然后恶意不还。 而是要思考,这么多年整个社会对农业的欠账要不要还。 小额xx对于现代农业来说,只能起到“查缺补漏”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国家资本和金融机构对现代农业项目的大规模投入。 不在这个背景下讨论小额信贷,而是似乎让人感觉到小额信贷就是解决农村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这本身就是对农业的蔑视。 在欧美日韩等国家,人们需要考虑小额信贷问题吗? 小额信贷有生存空间吗? 那么,为什么小额信贷在这些国家没有生存空间? 并不是因为他们的农民赚钱多,而是因为国家对他们农民的补贴多,金融机构对他们的支持多。 所以,他们对小额信贷根本没有兴趣,因为国家的大额补贴和大量xx才是他们需要关注的内容。 或者说,在21世纪全球化竞争的环境下,在科技推动现代农业持续发展的背景下,小额信贷在中国根本就是一个毫无意义的话题。 小额信贷并不是一个很光彩的话题,而小额信贷的成功,从大背景下恰恰反映了中国农业的整体失败。
现在,农民们需要建设很多农业设施,而这些设施需要通过xx进行建设的,但是他们基本上没有渠道获得xx。 所以,农村似乎住房盖了不少,但是大多数真正关系到农业生产的设施日益破败。 即使是山东寿光这个全国xx的农产品出口基地,其蔬菜大棚仍然极为简陋,遇到雨雪大风,很容易导致塑料薄膜大棚破损或者整体垮塌。 如果能够像以色列等国,逐步建立一些玻璃大棚,并且对现有的塑料大棚进行渐进式改造,普遍采用更加坚固耐用的大棚结构材料和塑料薄膜,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并且降低后续成本,能够更好地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的效果。 但是,农民们因为没有自助型低成本的金融信贷支持,根本没有能力进行前期投入高,但是产出高、而且后期维护成本低的农业生产方式。 现在,农机合作社开始兴起,方便了很多农户,也让农户真正实现了增收的效果。 但是,他们的核心问题是什么? 资金! 在一些农机合作社发生过这样的问题,很多农户家里的土地,都是按照1980年代时丈量的标准进行定量作业的,而当时的测算方法的结果是,实际土地面积要明显大于名义土地面积,导致合作社农机设备使用和燃料消耗超标。而且,更重要的是,农机合作社缺乏资金支持,以扩大自己的规模。 那么,解决这两个问题的症结是什么? 并不在于合作社内部,而是在外部环境。 如果国家给予农民足够的农业补贴投入,这些超标问题并不是大问题,而且将来农机合作社规模扩大之后,可以通过GPS一次性进行测量,重新准确评估每户的土地面积,实现内部的利益公平。 那么,规模扩大需要更多的资金购买农机。 但是,资金从哪里来? 这些资金本来应当是一部分由国家补贴,然后在大多数合作社规模还很小,自有资金不足的时候,由银行进行贴息xx解决。
问题在于,贫穷的中国农民并没有资金的来源。 前面说过,日本对农民购买农机的补贴经常超过农机价格的一半。而且,通过农协的组织,农民大量购买这些农机,把农机的价格降下来,农业也节约了资金,国家也节约了资金,商家也扩大了销量。 从宏观经济层面来看,既加速了农业现代化的步伐,又促进了日本机械电子工业的发展。 但是在中国,国家具体补贴到农民头上的农业机械方面的资金似乎是接近于零,因为没有听说过农民得到过相关的补贴。 那么,农民就只能寻求金融机构的xx支持。 但是,现在的金融机构是商业机构,对农民又缺乏政策性贴息xx的任务,因为国家也没有给金融机构相应的补贴,来进行相关农业贴息xx服务。 而且,农民耕种的土地是国家的,不像其它国家,土地私有,可以用来抵押xx。 而现在,所有真正的农民自发组织起来的农村合作社,都遇到了“资金”这个核心瓶颈。 穷人加穷人等于两个穷人,而不是一个富人;弱者加弱者等于两个弱者,而不是一个强者。 农民自发联合起来之后,在没有外部资金支持的情况下,是根本无法解决合作社的发展问题的。 对于这些弱小的合作社来说,如果不发展,那么就灭亡。 所以,在过去几年“风风火火”之后,真正的农业合作社因为缺乏资金,正在面临重新衰落的局面。
那么,什么样的农业合作社会得到发展? 就是那些不是真正合作社的“合作社”,也就是缺乏“一人一票”机制的“公司+农户”模式和“强人”模式。 在早年,有一个叫孙大/午的农民,自己致富之后,希望通过真正的农业合作社的机制,带动周围的农民一起致富,孙大/午还去大学里讲过课。 后来,他因为“非法集资”罪被判刑入狱,他的想法也就无法实现了。 多个年头过去了,《合作社法》出台之后,农民之间进行互助式存款和xx的机构才被允许成立,也有了一些“试点”互助式金融机构。 但是,时移世易。 当时,农民手里还有一些钱,而且农民手里的钱还算值钱,富裕的农民也愿意投入,如果资金聚集起来,还能够做一些事情。 但是现在,农民手里的钱已经不值钱了,而且大量富裕的农民已经对农村失去了兴趣,尤其是很多在外地打工赚了一些钱的农民,对于集资互助做农业,更是觉得没什么赚头。 那么,在经济发达的地区,有钱的企业就介入“合作社”,开始主导“农业合作社”的发展。 这样做,一方面能够获得国家或者地方的政策资金的支持,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发展“现代农业”,实现新的利润增长。 另外,“能人”们也行动起来,要施展自己的能力。 而在过去十几年,“向钱看”的氛围改变了社会文化,而且深刻影响了农村文化,现在很多地方的农民开口闭口就是钱,而且是明显的“笑贫不笑娼”。 另外,孙大午这样具有一定理论基础,对社会具有深刻洞察,而且怀有理想的“能人”也很少了。 那么,随着这些“合作社”的发展,利益向企业倾斜、向“能人”倾斜的趋势将越来越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