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日本《内线规程》JEAC8001-1978第190条,要求建筑面积在150㎡以上的旅馆、饭店、公寓、集体宿舍、家庭公寓、公共住宅、公共浴室等地必须安装能自动报警的漏电火灾xxx,从而使电气火灾占总体火灾的比率从1978年30%降低到1990年的2%。而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1200-53 1994第593.3条则要求采用两级或三级剩余电流保护装置,以防止由于漏电引起的电气火灾和人身触电事故。
据中国电气防火委员会副主任陈南介绍,目前国内为降低电气火灾的发生,先后完善并出台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防火设计规程》(上海地标,2009.2.1执行),以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修订预审稿,2008.10)等规范,在建筑设计的源头上把好了电气火灾事故的预防关。
中国电气防火专家、小武松董事长韦竟金表示,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就是通过采用微电脑控制技术,对电气线路、设备设卡“检测、监控”,全天候实时监控电气线路设备上的漏电、超负荷、短路,接触电阻过大、温度、电火花及电弧等的变化情况。若上述故障异常达到预警值,该系统马上就可发出声光报警,并向有关监控人员自动拨号电话报障,准确定点定位显示故障情况,及时通知监控人员排除故障,同时可与消防监控中心联动。若监控人员延误处理,该系统也可设定在电气火灾发生前切断故障电路电源,xx可以避免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