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因认为中秋节制作的月饼包装礼盒侵犯了自己著作权,上海汉艺包装有限公司将北京饭店、北京市安华食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上海汉艺包装有限公司起诉称,今年5月12日,原告创作完成了《中秋》美术作品,并于9月20日在上海市版权局进行了著作权登记。9月21日,原告公司在北京饭店大堂发现正在出售的“八喜月饼礼品装”、“八喜月饼普通装”外包装盒、外包装袋的图案使用了原告的《中秋》美术作品。在包装盒背面标明的生产商是北京市安华食品有限公司。
原告公司认为,二被告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原告的作品,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故要求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赔偿100万元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3600元合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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