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世面上上网本的宣传沸沸扬扬,似乎上网本是人人必备的东西。其实那早就不是什么新概念了,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苹果公司当时的总裁约翰 •史考利(John Scully)就首次提出了PDA (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这个新名词。从科技{lx1}程度而言,今天的上网本只是PDA的增强版和笔记本电脑的简化版,而当时PDA的推出却是划时代的。
说到PDA,就不能不说起历史上最成功的PDA --Palm Pilot的发明人杰夫 •霍金斯(Jeff Hawkins)。此人是移动计算历史上的一位奇人,他不光发明了Palm Pilot,还建立了后来{wy}能与Palm 公司抗衡的HandSpring公司,并推出了同名的掌上电脑,之后又发明了世界{dy}台可以通话、收发电子邮件、接收信息和浏览互联网的新型手持设备Treo。说他是现代移动计算之父应该也不过分。
说实话,杰夫 •霍金斯一直是我的偶像之一,原因倒不是他的上述成就,也不是他因此而成为了亿万富翁,而是他在2004年出版了一本获得美国连线杂志(Wired)2005年度{zj0}书籍奖的书。这本书的英文名字叫《On Intelligence》,台湾版的译名叫《创智慧》,而大陆版的译法实在不敢恭维,叫《人工智能的未来》。其实书里介绍的是人类智慧的原理,而且开篇就介绍了,人类智慧和人工智能根本不是一码事。
一个做移动通讯终端设备的专家写了本介绍人类智慧的书,这可是有点儿新鲜,要知道,这个话题应该是神经生理学家或心理学家研究的范畴才对。杰夫 •霍金斯自己说,他其实大学毕业的目标就是研究人类智慧,但他发现,从计算机角度出发研究人工智能的人对人类的智慧都没有充分研究理解就拿出一些诸如神经智能网络和平行计算之类的过于简单的模型,天真地希望用电脑替代人脑,结果自然差强人意;而从生理学角度出发研究神经生理的人又过于关注细节,积累了大量的神经间细胞信号传递之类的细枝末节的知识,结果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对人类智慧的了解仍非常肤浅。由于当时人微言轻,他的从系统角度整体研究人类智能的想法得不到任何研究机构的支持。找不到自己理想的研究机构,他只好“下海”做程序开发,但自己的理想却时刻没有忘记。当成为亿万富翁之后,他自费成立了红木神经科学院(Redwood Neuroscience Institute),聘请了{dj1}的计算机专家和神经科学家按他自己的思路合作研究人类智能。《创智慧》这本书就是这个科学院研究成果的结晶。每个人年轻的时候都有梦想,能够一辈子契而不舍地为梦想而努力的人有几个?
其实每个人在人生的某个阶段大概都有过诸如“我是谁”、“我为什么有意识”和“智慧是什么”之类的疑问。对于人类智慧的探索,应该是自有人类以来就不断进行的最古老的活动之一。而这一探索的初期往往有浓厚的宗教色彩。例如,《罗马天主教教义问答手册》中写道:
问:什么是灵魂?
答:灵魂就是离开躯体但却具有理智和自由意志的活的生命体。
从伽利略挑战日心说直到现在,科学界对宗教的说法发起了一次又一次的挑战。爱德华 •德 •波诺博士是《六顶思考帽》的作者、创造力和思维技巧教育领域的国际xx,他的挑战是{zj1}幽默感的:他在《比知识还多》一书中写到,上帝是不会思考的。他说:“我在爱尔兰的一次公开演讲中,曾宣称上帝是不会思考的,为此还和在座的一些大学校长发生了争论。我们认为思考是一件好事情,因此否认上帝具有思考能力听起来像是对{wn}的上帝的一种侮辱。思考意味着将自己的知识重新归纳组合以获得更多的新知识。{wn}的上帝是不需要思考的,因为上帝通晓一切,思考的起点和终点对他没有什么分别。因此,尽管看起来思考对我们是有益的,但对上帝却实在是一种侮辱。”
既然上帝不会思考,自然也不会把思考的本事传递给人类,那么智慧究竟是什么?是从哪里来的呢?随着自然科学的进展,人们逐渐承认,智慧并不是存在于人的身体结构之外的某个神秘的东西。诺贝尔奖获得者,人类遗传物质DNA的发明人之一弗朗西斯 •克里克(Francis Crick)在《惊人的假说》一书中提到,“‘你’,你的喜悦、悲伤、记忆和抱负,你的本体感觉和自由意志,实际上都只不过是一大群神经细胞及其相关分子的集体行为。”简而言之,是我们的大脑、我们的神经系统给我们带来的智慧。
虽然科学家们逐渐相信智慧的秘密就隐藏在我们的大脑之中,但就是没人能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因此直到2004年,美国还出现了一场引人瞩目的在科学的外衣下的科学与宗教之争的“世纪审判”。以麦可·贝希(Michael Behe)为宾夕法尼亚理海大学的生物化学教授为首的科学家极力鼓吹“智能设计”(Intelligent Design)的概念,他们抛出了一个“不可缺省的复杂性”(Irreducible Complexity)的“科学”概念,即,在很多生物体中,很多关键器官需要多个部件同时作用才能完成某项功能,而缺少任一个部件,这个功能都是不能实现的,这样的器官是不可能被自然进化出来的,例如,自然界进化不出需要汽缸、活塞等多个部件共同工作的蒸汽机,因此,这样的器官的存在就证明了世界上存在这这些器官的具有智能的设计者—上帝。听起来,这个理论既证明了上帝的存在,又符合科学的条件,就连当时的美国总统小布什都公开表态支持支持这一理论。因此美国多佛学区教育委员会要求9年级的科学课程在教授进化论时,必须由教师向学生宣读一项大约1分钟的声明:“学生将要被提醒达尔文理论的漏洞与问题,以及提醒除了演化以外的其他理论的存在,包括但不止于‘智慧设计’。” 此举遭到了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美国政教分离联合会和国家科学教育中心的联合上诉。2005年,美国{zg}法院最终判决“智能设计”败诉,以肯尼迪·米勒(Kenneth R. Miller)为首的科学家们用大量的事实证明,所谓的“不可缺省的复杂性”其实是可以通过自然选择实现的。从1925年发生在美国田纳西州的斯科普斯审判案宣判不得讲授任何否认人是神创的《xx》教义(包括达尔文的进化理论),开始,到2004年法庭宣判禁止在科学课程里教授“智能设计”,达尔文最终战胜了上帝。
在这样的背景下,《创智慧》这本书的出现可以说是划时代的,因为这本书{dy}次揭示了智能的本质。杰夫 •霍金斯在书中提出了智慧的记忆-预测架构(the memory-prediction framework),他指出,“人类的皮质很大,可以储存很多记忆,它不停地预测你即将所见、所听与所感,只是大多为潜意识的,你并不自觉。这些预测就是我们的思想,当这些预测与感觉输入结合起来时,它就是我们的知觉。”简单说,基于我的记忆,我能预测到下一秒、下{yt}、或下一年将会出现什么,这就是智慧。比如,我刚听到一段音乐,立刻从记忆里发现,这是一首自己熟悉的歌,因此立刻预测到下面的旋律,当这段旋律确实出现时,自己的智慧就得到了验证,而自己可能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记忆-预测行为,只是在心里跟着哼唱而已;但如果下一段旋律与自己预测的不符,我们就会立刻警觉起来,开始寻找不符的原因。因此,我们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思想,无不是智能的体现。
杰夫 •霍金斯研究智慧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够制造出一部真正的智能机器—这样的智能机器将不再仅仅是对人类大脑的简单模仿,它们的智能在许多方面会远远超过人脑。为了把《创智慧》一书中关于大脑的理论转化为实用技术,他成立了Numenta(源自拉丁语,意为“头脑“)公司,推出了一个被称为分级暂存记忆(Hierarchical Temporal Memory)的机器学习模型,并开发出了被称为Numenta智能计算平台的一个工具软件包和一个运行时刻引擎。这套软件包可以在Numenta网站上免费下载,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下下来研究研究。
我的兴趣也是如何充分运用杰夫 •霍金斯的研究成果,但方向与他不同,不是研究智能机器,而是通过网络的联结,把全人类的大脑整合成一部智能机器,同时使每个独立的人都能够享用“网络联结的人类”这个“超级智能机器”所带来的超级智慧。这才是真的实现了网易当年那个经典的口号“网聚人的力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