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溪电厂1#机组调速器设计、制造、安装工程招标
2010-03-23 09:57:00
招标编号:JG-2010005
开标时间:2010-04-12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湖南
联 系 人:李 静 赵鑫洋
手 机:13241987858
传 真:010-63898858
电 话:010-63850981
邮 箱:zhaobiaoqiu@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大井东里
1.项目概况
五强溪水力发电厂位于湖南省沅水干流下游沅陵县杨五庙,上游距沅陵县城73公里,下距常德市108公里,距省会长沙310公里。是湖南省{zd0}的一座水电站,也是我国逾百万千瓦级的大型水电站之一。
五强溪电厂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安装5台24万千瓦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1994年12月首台机组并网发电,1996年12月五台机组全部投产。设计多年平均发电量53.7亿千瓦时,保证出力25.5万千瓦。两回500KV出线分别接至常德岗市变电站和娄底民丰变电站。属网调直调电厂。
五强溪电厂调速器为德国VOITH公司提供,调速器为并联PID微机调速器,分电气和机械两部分,电气柜安装在1#机发电机层的机旁小室内,机械部分安装在1#机的水轮机层。调速器的测频设备为固定在水轮机大轴上的齿盘。油压装置为分离式,设有压力油槽和回油箱。设有2台功率为200KW的三螺杆油泵电机组,采用连续运行方式。配有回油箱液压油冷却系统。水机辅助设备中,顶盖排水泵和主轴密封加压泵的动力柜控制箱与调速器油泵的动力柜和控制箱安装在一起。
此次调速器和压油装置改造的任务为:对现调速器电气部分和机械部分进行全面改造。压油装置中对油泵和回油箱进行全面改造。对调速器回油箱的油冷却系统进行改造。由于压油泵控制柜和动力柜需进行改造,安装在这些柜中的水机辅助设备顶盖排水泵和主轴密封加压泵的动力柜控制箱需一同进行改造。
此次调速器改造工作,保留以下设备:压力油罐及附属设备,两台接力器,接力器至回油箱的主供油管(接力器控制油管DN250),接力器的液压锁定装置,齿盘测速测频齿盘,水轮机机械过速保护中的过速摆、主供油检修阀。在上述基础上对调速器压油装置、调速器、调速器油箱冷却系统、顶盖排水泵和主轴密封加压泵的动力柜控制箱及相关电缆进行改造更换。
现五强溪电厂1#机组调速器设计、制造、安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目施工特点的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2.招标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五强溪电厂1#机组调速器设计、制造、安装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包括1台套水轮机调速器系统机电设备及相关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安装、现场试验和试运行的指导工作,以及原调速器设备的拆除,为发包方工程设计、监造、验收、培训及协调等提供便利。
3.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4.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方具有制造安装20万千瓦以上混流式机组调速器的类似项目施工经验和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4)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投标人未按期保质保量履行以前所签合同,将被认为是对本招标项目没有投标资格的充分理由;
(5)财务状况: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06年~2008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a) 必须通过ISO9001:2000质量认证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
b) 对设计、制造能有效根据ISO9000系列的标准采取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质量。
(7)主要人员的资格:执行本招标项目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上述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2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提供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及类似项目施工管理经验;
(8)加工设备:
a)具有所需的厂房、足够的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足够的制造、加工和试验装备,能按规定的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b)具有符合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设备试验、检验设施(包括车间和现场试验、检验)和制造工艺;
(9)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本招标项目设备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10)其它:投标人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5.投标限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1) 在本招标项目准备阶段曾被项目业主或招标人聘用为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或其关联公司(含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
(2) 已被聘为本招标项目或本招标项目所在建设项目的监理人。
(3) 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3月23日至 2010年3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3招标文件仅面售,不接受邮购。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4月12日10时整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李 静 赵鑫洋
手 机:13241987858
传 真:010-63898858
电 话:010-63850981
邮 箱:zhaobiaoqiu@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大井东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