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是一种淡淡的欣喜。
我特别的想念你,因为,骨子里我已经默认了你的 存在。
{yt}的生活,平淡中充满了诱惑。上午本来说收拾仓库的,可因为老吴说要等到xx他帮我收拾,所以我也乐的找个理由给他做;其实我也不想总是做这些无聊的事;打扫卫生室个体力活,我是既不想干,又不想去孤独的想念的,一个人寂寞 的时候,是最容易产生思念的情愫的;下午找老雷签字,有关门锁和灯管的事情,费了老半天,终于办成了;其实也不能是办成,因为只是找他下面的小陈给先签字了;不过这样也好办,小陈签过了,再找他签终会签的;签完之后是修风淋室,那个风淋室其实也没什么难做的,因为是和小成弟弟一起做的,和小成弟弟在一起干活的时候,我总想做的更xx一点,因为,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总会默默的想你;我觉得,你已经成为我骨子里的一份子了,离开你,真是一件很难办的事情。
晚上和山晟的参观人一起吃饭,喝了一点酒,其实我是不能喝酒的,但我又强迫自己多喝了几杯,没办法,工作所迫。以至于我早早的就上床睡觉了,其实我是想多和你说几句话的,但我又不胜酒力。艾,这种思念,真的是很强烈的感觉。
其实我觉得,我是急切的想见到你。这并不是一句假话。马上要回上海了,我也不情愿,但我终究还是要回去的,我想,等你暑假的时候,我会回来找你的。你已经是我回来的{wy}的思念和牵挂了。
吾爱。
思念是一种病,我已经病入骨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