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24 23:43:35 阅读6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骆驼坳镇“十二五”教育技术装备规划
根据《罗田县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和管理及评估细则〉,结合我镇各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十二五”教育装备规划。
一、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镇各学校xx达到普及实验教学,电化教学。常规教学仪器、体、音、美、卫、劳技器材及图书达到教育部和省教厅颁布的装备标准。计算机装备和校园网建设在“十二五”期间全面达标。条件较好的学校建立交互式多媒体教学校园网络,初步实现教育教学网络化。开展好实验教学科研课题研究和计算机教育研究活动,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创造良好条件。
二、主要内容
1、常规教学仪器
2012年,严坳中学达到县级中学装备标准;骆驼坳中心小学达到县级示范性小学装备标准;中心校达到县级装备标准。其它完小在2013年达到2009年省教厅颁布的一般农村中小学装备标准。
2015年,骆驼坳镇中心小学、严坳中学达到2009年省教厅颁布的装备标准。
2、体育、音乐、美术、卫生、劳技器材和图书
“十二五”期间,中心小学和严坳中学达到2009年省教厅装备标准。
3、计算机装备
“十二五”期间,中心小学和严坳中学达到2009年省教厅装备标准。
4、教学专用功能室、常规教学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室、音乐室、美术室、体育场、卫生室、综合电教室、语音室和校园教育网络、校园广播系统、校园闭路系统、校园通讯系统等在“十二五”期间,中心小学和严坳中学达到2009年省教厅装备标准。
5、资金预算
要达到上述目标,据2010年全面统计后应筹资金109万元。其中实验室及设备设施需30万元,常规教学仪器及药品需25万元;计算机室、卫生室、劳技馆(楼、室)和校园教育网络系统需23万元;图书馆及图书需15万元;体育、音乐、美术器材需8.6万元,各教学专用功能室需7.4万元。
三、实施办法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中小学要认真贯彻《罗田县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和管理及评估细则》,明确办学目标,对照清理,摸清家底,统筹规划,筹集资金,分批添置,按期达到装备标准。
2、加强教育装备队伍建设
现代教育技术装备需要高水平的教师去掌握、应用。提高教师素质,是推进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关键。“十二五”期间,各校必须按要求作出规划,对教师分期分批进行培训。要充分调动积极因素,促使各学科的教师学习现代教育理论,更新教育观念,补充新知识,不断掌握应用现代教育装备的方法和技能,提高教学水平,提高教育质量。近几年,重点对实验员、自然(科学)教师、理、化、生教师和计算机教师、图书管理员等进行培训,分期分批达到规定的专业水平。
3、认真搞好实验教学研究活动
各中小学既要认真上好实验教学课,又要搞好教学研究活动。要建立和健全实验教学研究小组,坚持每周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把实验教学与综合实践活动课有机结合,从而有所发现、有所创新。要认真总结,并将新的成果及时上报。做好实验教学科研课题立项,按要求申报、立项、实施、结题。
4、认真抓好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
继续搞好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此项工作面宽量大,必须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个考务工作。搞好学校的实验室建设,配足配齐所需仪器药品和试剂,确保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的正常进行。
5、抓好自制教具和教育装备论文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必须发动广大教师和学生动脑动手,自制教具、撰写教育装备论文。要把此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每年应有2—3件高水平、高质量的自制教具和教育装备论文选送到县上参赛,并推荐获得县上一等奖的创新自制教具和教育装备论文参加市、省、国家评选。
6、加强计算机教育研究及考试工作
为了充分发挥计算机在教学中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益,必须加强计算机教育研究和管理工作。中心校将成立计算机教育研究和管理中心,负责指导全镇中小学计算机学科教学(CI)、计算机辅助教学(CAI)、计算机辅助管理(CMI)和计算机维护管理。各中小学和教师进修校要相应成立计算机教研组,并有一名校级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十二五”期间,各中小学按要求配好计算机专业教师和机房管理人员。其他学科教师通过培训或自学后都能使用计算机教学。
7、加强学具管理工作
学具是供学生按照教育教学要求进行加工组装或操作的基本材料和器具,分教学用和课外活动用两类,属教育技术装备的组成部分。各小学和初中(含幼儿园)学具征订应统一安排,保证新学年开学能发到学生手中,有专用登记册和专人保管。
8、进一步加强小学实验教学考核工作
为了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巩固和发展课改成果,小学实验教学课越来越显得重要,已成为必不可少的基础课程。“十二五”期间,除对各校3—6年级的科学、自然教学进行考核外,还将举办科学、自然教师实验操作竞赛和小学生实验操作竞赛。
9、进一步加强图书室管理和使用。
配备培训专职管理员,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把图书借阅、使用纳入教学量化,定期开展读书活动。
10、继续开展创建实验教学示范学校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实验教学示范学校评估办法的通知》和《黄冈市教育局关于印中小学实验教学示范学校评估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开展创建县、市、省级实验教学示范学校。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积极准备,搞好装备,加强管理,发挥效益。具备条件的学校每年申报,并做好评估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