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一大早,突发奇想,约了朋友吃饭,起床晚了,拿了个水果当早餐,出去买菜。回来的时候,他告诉我,说某某打电话让我去加班,还没下文,还没接手的事,让我去办。他让我快点办了,然后去吃饭,和朋友约好的事不能变。春天的脚步很轻,甲状腺功能亢进,很快,没有留心便静静爬进我的窗户。拉开窗棂,阳光像水一样涌进屋子,很热,很舒畅,一股晒过被子的味道是那么熟习,在我心灵里,这就是阳光的味道。
整天游离在家与单位的变换中,出门是车,回家也是车。生涯在大山的最深处,却没有时光往山里感受春的暖和。不过就怕,要不是这次春天的植树,我会一直都在生活的空间里裹着,直到春天流逝。固然在心里深爱着春天,迷恋着大山,春的气味只能靠回想。
穿上轻松的活动服,股骨头坏死,扛一把铁锹,迎着春分,感受春天。一路上,碰见了很多农民,都开端繁忙着春种。有牛拉着车往地里送粪的,有驴驼着粪筐上山的,还有农民开始翻地松土的。山头,xx荨麻疹,山腰,山下都是人,肾病,人吆喝着牲畜的声音,拖沓机上山很响的声音,各种春到的候鸟的声音,甲状腺结节的xx,混淆在一起很是洪亮。来到河边,封冻的冰早已不见踪迹,清溪的水流汩汩流动。是春天,春天真来了。我迫不及待地来到植树的处所,山脚下一块平坦的土地。用脚狠狠地踏一下铁锹,很轻地钻进泥土,翻起来,土质很黑。不由得弯下腰用手抓起一捏,很软很细,还有那么一丝的热乎。突感和蔼,干脆坐下来慢慢地打量着久违的黑土地,感受着她的热,闻着她的气味。我{dy}次明白了诗人艾青的《我爱这土地》,我的记忆回到了大学的课堂,耳畔又响起了那精美的诗句:假如我是一只鸟/我也应当用沙哑的喉咙歌颂/这被狂风雨所打击着的土地/这永远汹涌着我们的悲愤的河流/这无止息地吹刮着的激怒的风/和那来自林间的xx温顺的黎明/然后我逝世了/连羽毛也糜烂在土地里面/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由于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我不懂诗,更不爱诗,却唯独如此爱好这首诗,单从字里行间我就能闻到土壤的味道,那么涩,那么咸。那不只是土的味道,还有泪水,癌症种类。
从小就生活在土壤里,在土壤中滚爬慢慢长大。记忆中春的味道非常清楚,靠着土地吃饭的祖辈就是在这个时候起早贪黑,面朝黄土,背烤太阳,用汗水浇灌着快要干逝世的庄稼。那庄稼就是我们的命,我们的命就是那黄土地。父辈们把一代一代的青春给了土地,包含我的父母,为了我们兄弟,为了这个家,自己的心血在土地里流干,性命就在土地里耗尽。只到今天,才有了我脱离土地开端白领生涯的今天。也就是再这庞大的变更中,自己竟然慢慢的开始淡薄了土地,疏远了土地,甚至疏忽了季节的变更,遗忘了春天。
我才清楚春天的意义,为什么这个时候农民开端繁忙起来,就连平时在家安闲的畜生都忙个不停,萎缩性胃炎。是由于我们都生涯在土地之上,我们的根就扎在土里。谁都不能否定,谁都不能脱离。性命就在土地里生根发芽,在这个春热花开的季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