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决定对装饰装修产品(目录见附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自
附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装饰装修产品目录、第二批强制性认证产品单元划分细则
一、溶剂型木器涂料(指室内装饰装修用硝基漆类/醇酸漆类/聚胺脂漆类溶剂型木器涂料)
二、瓷质砖(用于建筑物装修用的吸水率平均值E<=0.5%的瓷质砖)
三、混凝土防冻剂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元划分原则 | 认证单元划分 |
1 | 溶剂型木器涂料 | 同一加工场所、同一主要成膜物的清漆和色漆各为一个认证单元。其中,有色清漆属色漆范围 | 1、 硝基类清漆 |
2 | 瓷质砖(建筑物装修用的吸水率平均值E≦0.5%的瓷质砖) | 原则上同一加工场所生产的放射性水平为A类和B类的瓷质砖为不同的认证单元,加工场所不同作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 1、 A类(使用范围不受限制) |
【作者: 】【访问统计:】【2006年12月17日 星期日 1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