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 邱 林
通过信贷、金融方面的政策的进一步支持,对市场投机行为必然可以有一定的抑制,但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度过大,能否真正平抑房价,不可能短时间之内就看到效果。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认为,“而无论在哪个领域,其最基本的要求便是,放弃土地财政。”(2010年第10期《新世纪》杂志)
当民众和媒体攻击房地产商的高房价时,房地产商则会称地方政府出让土地的费用越来越高。这说明,房价与地价已成为互为因果关系。由于地方政府现在的财政收入很大程度上依靠卖地,土地财政的实质就变成卖地财政。
从制度运行的结果来看,作为土地财政上游入口,土地的低价征用形成政府与农民争利的局面,造成农民土地权益受损;作为土地财政的下游出口,房价的过高且不断攀升已使绝大多数自住购房者“望房兴叹”。
土地财政问题,实际上已成为国内的一个顽症。追根溯源,土地财政与1994年国家启动分税制改革有关。1993年,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在全部财政收入的占比分别为22%和78%,而到了1994年,则分别变为了55.7%和44.3%。这是说,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占比下降了30%。
为弥补分税制改革后地方财政收入的不足,国家行政部门给地方政府开了一个口子——允许出让土地,收取出让金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一部分。没想到,十多年来,随着这一政策的深入推进,引发了国内房地产市场的种种乱象,也导致土地价格、房屋价格持续攀升。尽管国家出台了不少政策,试图控制土地财政无限制地漫延,但效果较差,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近几年来,各地的土地财政不仅没有改变,而且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占地方财政收入的“半壁江山”。中国指数研究院对全国70个城市土地出让金一项调查显示,2009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土地出让金累加额为1.08万亿元,比2008年增长140%,比2007年高49%。
在全国大城市中,杭州的情况最为突出。2009年该市以1200亿元的土地出让金位居全国各大城市榜首。该市去年的地方财政收入520.79亿元,增长14.4%,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54.37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429.04亿元,完成计划的143%。在杭州地方财政总收入中,土地出让金的比重将占一半左右。
确切地说,土地出让收益以及相关税收,目前分别是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和预算内收入的主要组成。从地方今年“两会”的信息看,2010年土地出让收入仍将是许多地方政府财政收入预算的重要来源。以北京为例。2010年,北京土地收入的初步安排是400亿元,虽然低于2009年的水平,但土地收入仍是一笔很可观的收入。2009年,该市土地出让金收入达到494亿元。
由此,地方政府每每以发展城市建筑业、房地产业和土地征用作为扩张财政收入的{sx}。事实上,城市扩张带来的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发展,已经在各地政府的日益推动之下,成为地方财政预算内的支柱性收入。
如果将土地财政上升为“土地经济”,我们就能看得更明白一点。当房地产成为众多地方的支柱产业时,当房地产对地方的GDP贡献不能忽视时,在当前的语境下,就会出现违背经济发展规律——房价降了,地方政府就人为托市,确保地价不降;房价攀升了,地方政府就推波助澜,提高土地出让价,以此获取更多收入。
因此,许多人建议,中央政府应出台新的政策,迫使地方政府放弃土地财政,把住房(投机)需求和房价压下来。但这无疑会断了地方政府的财路。要知道,这些年许多地方政府修马路、建广场、盖高楼,还有发奖金、出国考察,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用的大都是出让土地挣的钱。可以想象,如果拿掉这部分收入,地方政府将如何生存。
然而,如果不改革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税收分配,试行土地财产税改革,改变地方财政主要依赖于土地出让金的局面。同时,不改革完善土地税制,尤其是完善土地保有环节的征税,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将得不到有效控制,那么,抑制高房价就是空喊。
(责任编辑:侯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