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人大代表:电动车也应登记上牌和报废

海口人大代表:电动车也应登记上牌和报废

  日增200辆,交通违法严重,海口人大代表及各有关职能部门“把脉”城市电动车管理

  电动车也应登记上牌和报废

  电动车也应登记上牌和报废

  龙华路一中路段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乱穿行。本报记者李小岗摄

  逆行、混行、超速、超员、闯红灯……用这些让人胆战心惊的词语来描述海口的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现状并不为过。据海口交警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该市电动车交通事故死亡2人,2008年增至13人,占全年交通事故死亡总数13.5%,而2009年仅仅截止8月,电动车交通事故死亡已达10人,超过去年同比数16%。

  城市电动车日益增多,相反的是关于电动车管理的立法却停滞不前。28日上午,海口市人大举行第八次“人大代表论坛”,围绕海口市电动车管理问题,参会的人大代表与海口交警、质监、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认为,电动车的不断增多说明老百姓有所需求,应以人为本,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加强电动车的管理,让电动车既能为老百姓出行创造条件,又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

  海口电动车日增200多辆

  引发交通事故数量同增长

  据统计数字显示,目前全省电动车有20多万辆,仅在海口市就至少18万辆,并正以每日约200多辆的速度增长,相较该市汽车保有量近16万辆而言,电动车占据了“半壁江山”。

  与城市电动车数量一起增加的,还有电动车带来的重重问题。海口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孙豫鲁表示,目前海口市电动车交通违法严重。主要有逆向行驶、在机动车道行驶、超速行驶、超员乘坐、闯红灯,甚至在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等。二是机非混行突出。按照规定,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但目前海口部分道路如国贸区、蓝天路、西沙路、博爱路、中山路、新华路等路段均没有非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无路可走”,只能走机动车道。尤其是路口没有安全等待区,造成路口电动车闯红灯、逆行现象十分突出,给规范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

  三是安全性能严重超标。设计时速达到40公里/小时,相当于摩托车的速度,没有脚踏板,体积大大超过摩托车,搭载3、4人,违反国家标准,刻意追求“机动化”指标,降低电动车安全系数。四是电动车驾驶人缺乏安全驾驶培训,增加安全隐患。五是交通事故赔付问题难以解决。电动车均未购买第三者保险,加上此类车辆交通事故高发,死亡受伤人数大幅度增长,导致事故的死亡补偿、伤害赔偿、责任认定等问题复杂化,当事人之间经常因赔付问题纠缠不清,投诉不断,不利于社会稳定。

  据统计,2009年1至8月电动车事故共发生3379起,死亡10人,受伤84人,经济损失50311元,占事故总起数的27.24%,占死亡总人数的16.67%,事故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81.2%,其中适用普通程序事故起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75%,死亡人数上升25%,受伤人数上升71.43%,经济损失上升73.19%。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大都是电动车闯红灯、违规逆行以及非机动车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原因导致。电动车管理仅靠一纸批复

  法规缺位带来管理难题

  电动车给城市交通带来重重问题的同时,对电动车的管理也同样问题重重。据了解,目前海口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超标的电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认定依据,只有来自海南省交警总队关于电动车有关问题的一份批复,即将超标的电动车认定为机动车进行处理,造成执法依据不充分,在执法中遭遇很大阻力,由此引发的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各类执法纠纷逐年增多。

  而质监部门与工商部门也同样有着“管理之痛”。海口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高平表示,目前质监部门监督电动车市场的问题主要包括电动车标准各方认识不统一,给质监部门的监督带来困扰。我国电动车行业至今实行的是10年前的国家标准,已不能适应目前市场需求。由于各方对标准的理解不一致,给质监部门的监督带来困扰。其次是电动车检测机构问题。一直以来,海口市没有通过认证、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因此不能对电动车的速度进行xx检测和出具法定的检测报告。

  海口市工商局副局长何冬雨则表示,目前电动车销售和入市等问题上存在误区,监管超标电动车缺少明确的依据,生产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使电动车基本功能被改变,成了价廉物美但极不安全的轻便“摩托车”。

  据了解,目前全国各地对电动车的管理做法不一,但大致分为四种情形:一是全面禁止登记管理,不允许电动车上路行驶。如广州、深圳、珠海等部分城市。二是全面放开登记管理,允许电动车上路行驶。如杭州、福州等少部分城市。三是实施上牌限行管理。如北京、天津、上海、成都、武汉、厦门等大多数城市。四是目前尚未登记管理的城市。如南宁、海口,以及郑州、沈阳、大连等许多北方城市。

  人大代表:电动车不宜一禁了事

  因势利导加强管理解决百姓出行

  在28日上午的海口市第八次“人大代表论坛”上,与会的人大代表和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在发言中都表达了同样的观点:电动车的快速增长说明目前有其存在的理由,不能一禁了之,而是要使电动车走上一条规范发展的道路,既要尊重民意,又要保证安全,既要促进经济发展,又要保证社会和谐。

  立法、登记、路权、规范、严管、教育,成为参加论坛的人大代表及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对海口电动车管理意见的六大关键词。

  立法

  海口市人大代表王东红建议:在省人大尚未出台电动车管理的地方法规之前,市政府应先行制定《海口市电动车管理规定》,根据实际,本着以人为本和对电动车加强管理的原则,对电动车的销售、登记上牌、规范行驶等方面作出规定。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应敦促有关部门加快立法步伐。

  登记

  海口市质监局高平建议:将时速大于20公里且通过认证的电动车纳入摩托车范畴管理;符合电动车自行车国家标准时速不大于20公里的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给予登记、挂牌。

  人大代表邢建良建议:对电动车要实行登记上牌的户籍化管理,逐车建立车辆档案,核发电动车牌照,使电动车与其他机动车一样受到交通法律法规的约束。

  路权

  人大代表黄玲玲:应完善海口城市道路的硬件配套,配置非机动车道,开辟电动车安全等待区,设置和完善电动车横穿马路的便民出口。

  规范

  海口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孙豫鲁:要从生产、销售等环节将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拒之门外。同时,设定电动车或车辆号牌的使用年限及报废标准,确保上路行驶的电动车交通安全系数达标。

  严管

  人大代表王东红:要杜绝销售超标准的电动车,加大路面管理力度,从严治理电动车的违章行为,严禁无牌无证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上路,对申请电动车登记的驾驶人,进行相关的道路驾驶技能及道路交通基本知识培训,将电动车一族纳入正常的交通管理范围。

  教育

  人大代表杨光认为:电动车交通安全问题多多,最根本还是人的因素。交通管理部门在日常交通管理宣传工作中要加大电动车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宣传,结合事故案例,上交通安全课,展出图片等方式,教育群众区分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的区别,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提供有利的执法环境。(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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