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是自封的;素颜,是经常的;爱红妆,是符合心理、科学与事实的。
先从我小时候说起。我小姨大我十岁,我老跟着她玩,当然了,她也老把我当玩具玩。有一次,玩过火了,从小姨家回来,我十个手指头都涂上了亮闪闪的指甲油。吃饭的时候,指头虽没有翘如兰花,但指头明白我的心意,有些按捺不住的兴奋,小有显摆。老爸发现了,身为退伍老兵,时任村民兵连连长,对任何人的要求都十分严格,他当即将筷子拍在桌上,让我拿刀子刮了去。当时个性没长全,对老爸百依百顺,无奈,刮吧。
十来岁的时候,踩脚裤风行,可显曲线之美,任她大象、河马、萝卜腿,人腿一条,我也不例外。那天和老爸、小弟去走亲戚,我翻出踩腿裤郑重地穿上。三人出了门,走了半天走了一二十米远。我正奇怪老爸今天走路的频率有点反常,只见他转过身来,一副忍无可忍的表情:“你回去给我把裤子换了。”
当时民兵连已经解散,老爸手中没枪,提拎着一支笔任村会计,我不怕他了,问:“为什么?我不换!”
老爸指着我的腿说:“你……你自己看,象没穿裤子似的。”
我羞愤交加,转身就跑,到了家关上房门嚎啕大哭。
小弟过来敲门:“姐,别哭了。”
“呜呜呜……”
妈过来敲门:“莲子,出来吃饭了。”
“呜呜呜……”
再过一会:“姐,爸说了,你想穿什么就穿什么吧。”
还能穿吗?穿上就想起没穿裤子的样儿。
再大些,读书啊工作啊,占据了很多精力,面子工程一直没被重视,至今仍然后悔那时候没有好好谈一场恋爱。依据“女为悦己者容”这一定律,哪怕每天唧唧我我无暇拜师,也可以无师自通、实践出真知,摸索点化妆技巧嘛。悔,悔不当初啊!
后来,一不留神将自己嫁了,也只当爱情这玩艺儿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不必做效颦之举,“浓妆淡抹总相宜”,自然{zh0}。再一不留神,中年了,没有而立,却有被孤立的危机,某人的眼光掠过自己就象掠过空气。照照镜子,因为近视,褶子是“视而不见”,颜色却是实实在在的中国特色——黄。
不得不装点修。完事了往某人眼前一站:“怎么样?”某人问:“和谁约会去?”——没有共同语言。问亲妈,妈说再抹一点粉,白得不够。转身再刷一层,俯身问女儿:“漂亮吗?”女儿拍手跳跃:“妈妈也参加京剧兴趣班了?”几欲晕倒。
努力往精装修的档次靠拢,时不时地抹点眼影。某天一朋友来访,默不作声地偏头看了我半天,然后很温柔地来了句:“和他吵架了?”
“这话从何说起啊?”
“我看你眼睛都哭肿了。”
那一刻,我真想掐死他。
原以为涂脂抹粉可以愉悦心情,美化环境,谁知竟然适得其反。再以后,只是起早了,心情不错的时候弄一弄,其他时日都是素面朝天。就这还引来“闲言碎语”哪:“妈妈,你今天要到哪儿去?”
今天早上,起得不晚,心情也没因下雨而变得糟糕,等我化完妆转身取了件外套,发现女儿站在镜子前噘着红嘟嘟的嘴。我厉声问:“你抹我口红了?”
她小声说:“没有。”
“那你嘴巴怎么这么红?”
她的脸也红了:“我自己抿的。”
——不好,臭美后将推前将,一将更比一将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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