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工艺标准_顾金虎的空间_百度空间
煤气安装规范
明确要求煤气表必须安装在减压阀

3.2.3.21 室内燃气管道阀门的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燃气表前
 2、用气设备和燃器前
 3、点火器和测压点前
 4、放散管前

附文: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工艺标准
1.适用范围
本章适用于城镇居民住宅、公共建筑内工作压力不大于0.005Mpa的室内低压燃气及器
具安装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要求
2.1.1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宜采用镀锌碳素钢管及管件,镀锌碳素钢管及管件的规格种
类应符合设计要求,管壁内外镀锌均匀,无锈蚀、无毛刺。管件无偏扣、乱扣、丝扣
不全或角度不准等现象。管材及管件均应有出厂合格证。
2.1.2 阀门应选用现行国家标准中适用于输送燃气介质,并且具有良好密封性和耐腐
性的阀门。室内一般选用旋塞或球阀。阀门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外观要
求:阀体铸造规矩,表面光洁,无裂纹、气孔、缩孔、渣眼;密封面表面不得有任何
缺陷,表面粗糙和吻合度满足标准规定的要求;直通式阀门的连接法兰的密封面应相
互平等;直通式阀门的内螺纹接头中心线应在同一直线上,角度偏差不得超过2度;直
角式阀门的内螺纹接头中心线的不垂直度,其偏差不得超过2度;填料压入后的高度和
紧密度,应保持密封和不妨碍阀杆运动,并且全开到全关闭应限制在90度范围内旋
转。开关灵活,关闭严密,填料密封完好无渗漏,手轮完整无损坏。安装前应做强度
和严密性试验。阀门做水压强度试验时,应尽量将体腔内的空气排尽,再往体腔内灌
水。试验时,当压力达到试验压力后,在规定的持续时间内(DN≤50为1min;65mm≤DN
≤125mm,为2min)未发现渗漏为合格,旋塞的试验压力应使塞子旋转180度,重复进
行一次。严密性试验压力为阀件的公称压力PN,阀门安装前应用气密性试验,不漏为
合格。
2.1.3 胶管应采用耐油橡胶管。
2.1.4 气表:居民家庭一般用皮膜家用煤气表。这种表可分为四种类型:人工煤气
表、xx煤气表、液化石油气表和适合于上述三种燃气的通用表。安装时应分清楚类
型。工业及公共建筑用气计量采用罗茨表,它的优点是体积小、流量大,可用于较高
的燃气压力下计量。新表安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有出厂合格证;外观检查完好无
缺;距出厂检验日期或重新校验日期不得超过半年;厂家有生产许可证。
2.1.5 生活燃气灶具:
2.1.5.1 (1) 类型。家用煤气灶按煤气的种类可分为:人工煤气灶、xx煤气灶、液
化石油煤气灶和适用于两种以上燃气的煤气灶。家用煤气灶的瑾编制应包括下列内
容:家用煤气灶用汉语拼音字母代号表示:R—人工煤气;T—xx煤气;Y—液化石油
气。灶的眼数用阿拉拍数字表示;1—单眼灶;2—双眼灶;3—三眼灶。
  (2)  家用煤气灶的基本参数。煤气灶前的代煤气压力规定为:人工煤气为0.8—
1.0Kpa;xx煤气2.0—2.5 Kpa;液化石油气2.8—3.0kpa。家用煤气灶主火燃烧器的
额定热负荷不得小于10.5MJ/h.
  (3)  主要技术要求:
 (3.1) 燃烧器的火焰均匀,点燃一火孔后,火焰应在4秒内传遍所有的火孔。
 (3.2) 在0.5—1.5倍煤气额定压力范围内的煤气万分在一定波动范围内,火焰燃烧应
稳定,不得产生黄焰、回火、脱火及离焰。
 (3.3) 当人工煤气灶前压力为30pa、天然气灶前压力为80pa、液化石油气灶前压力为
120pa的情况下,燃烧器的火焰不得回火或熄火。
 (3.4) 煤气灶各部位的表面温度应小于下列数值:
   操作时手必须接触的部位      室温加30℃
   操作时可能接触的部位        室温加70℃
   操作时不易接触的部位        室温加110℃
   阀门壳体                    室温加40℃
   干电池                      室温加20℃
   电压元件与导线              室温加50℃
   软管接头                    室温加20℃
 (3.5) 电点火装置应安全可靠,在启动10次中,其点燃次数不得小于8次,且不得连
续两次点不着火。
(3.6) 煤气灶的阀门及旋钮在室温或{zg}工作温度下开、关时,应灵活自如。
(3.7) 旋钮“开”“关”位置应有明显的标志和方向指示,并应有限位和自锁装置。
(4) 居民生活用灶具应符合《家用煤气灶》标准。
2.1.6 其它材料:型钢、圆钢、管卡子、螺栓、螺母、铅油、麻、生胶带、密封垫、
电气焊条等。选用时应符合设计要求。
2.2  主要机具
2.2.1 机械:套丝机、砂轮锯、台钻、电锤、手电钻、焊机、电动试压泵等。
2.2.2 工具:套线板、管钳、压力钳、手锯、手锤、活扳手、链钳、气焊工具、煨管
器、手动试压泵等。
2.2.3 其他:U型管压力计、水平尺、线坠、钢卷尺、小线等。
2.3 作业条件:
2.3.1 技术准备
2.3.1.1 具有安装项目设计图纸、并且已经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初步方案编制好。
2.3.1.2 施工人员已向班组作了图纸,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
2.3.2 现场条件
2.3.2.1 地下管道铺设必须在房心回填夯实或挖到管底标高,沿管线铺设位置清理干
净,立管道安装宜在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高层建筑在主体结构达到安装条件后,可
适当插入进行。
2.3.2.2 管道穿墙处已预留孔洞或安装套管,其洞口尺寸和套管规格符合要求,坐
标、标高正确;暗装管道应在管道井和吊顶未封闭前进行安装,其型钢支架应安装完
毕并符合要求;明装托、吊干管安装必须在安装层的结构顶板完成后进行,沿管线安
装位置的模板及杂物清理干净,托吊卡件均已安装牢固,位置正确。
2.3.2.3 立管安装前每层均应有明确的标高线,暗装竖井管道,应把竖井内的模板及
杂物xx干净,并有防坠落安全措施;支管安装应在墙体砌筑完毕,墙体未装修前进
行。
2.3.2.4 支管安装应在墙体砌筑完毕,墙面未装修前进行。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安装准备→预制加工→干管安装→立管安装→支管安装→阀门、气表安装→强度、严
密性试验→管道吹扫→防腐、刷油
3.2 操作方法
3.2.1 安装准备,认真熟悉图纸,根据施工方案决定的施工方法和技术交底的具体措
施做好准备工作,参看有关专业设备图和装修建筑图,核对各种管道的坐标、标高是
否有交叉,有问题及时与设计和有关人员研究解决,做好变更洽商记录,在结构施工阶
段,配合土建预留孔洞、套管及预埋件。
3.2.2 预制加工:按设计图画出管道分路、管径、变径、预留管口、阀门位置等施工
草图,在实际安装的结构位置做标记,按标记分段量出实际安装的准确尺寸,绘制在
施工草图上,{zh1}按草图进行预制加工;管子螺纹一次进刀量不宜过大,套一遍调整
标盘增加进刀量再套。一般要求为:DN<25可一次套成;DN25—40mm宜两次套成;DN≥
50mm分三次套成,丝扣不得有乱丝、偏丝、毛刺等缺陷,断口和缺口部分不得超过整
个丝的10%,丝扣松紧程度要适宜。
3.2.3 干管安装
3.2.3.1 安装卡架,按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间距安装。吊卡安装时,先把吊棍按坡
向、顺序依次穿在型钢支架上,吊环按间距位置套在管上,再把管抬起穿上螺栓拧上
螺母,将管固定。安装托架上的管道上,先把管就位在托架上,把{dy}节管装好U型
卡,然后安装第二节管,以后各节管均照此进行,紧固好螺栓。
3.2.3.2 室内管道安装一般应先安装引入管,后安装立管,水平管、支管等。室内水
平管道遇到障碍物,直管不能通过时,可采取煨弯或使用管件绕过障碍物,如鸭颈
弯、抢弯、45°90°弯头。当两层楼的墙面不在同一平面上时,应采用“来回弯”形
式敷设。
3.2.3.3 在城镇供气管道上严禁直接安装加压设备,当供气压力不能满足用气设备要
求而需要加压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加压设备前必须安装浮动式缓冲罐,缓冲罐的容量应保证加压时不影响地区管网
的压力。
 2、缓冲罐前应设管网低压保护装置。
 3、缓冲罐应设贮量下限位与加压设备联锁的自动切断阀。
4、加压设备设旁通阀和止回阀。
3.2.3.4 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卧室、浴室、密闭地下室;严禁敷设在易燃或易爆品的
仓库、有腐蚀介质的房间、配电间、变电室、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等部
位。燃气引入管应设在厨房或走廊等便于维修的非居住房间内,当确有困难可从楼梯
间引入,此时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室外。
3.2.3.5 燃气引入管进入密闭室时,密闭室必须进行改造,并置换气口,其通风换气
次数每小时不得小于3次。
3.2.3.6 燃气引入管穿过建筑物基础、墙或管沟时,均应设置在套管中,并应考虑沉
降的影响,必要时采取补偿措施,套管穿墙孔洞应与建筑物沉降量相适应,套管尺寸
可按(表3-1)选用,套管与管子间的缝隙用沥青油麻堵严,热沥青封口。
   穿墙套管尺寸(mm)                    表3-1
燃气管公称直径DN 15 20 25 32 40
 50 70
套管公称直径DN 32 40 50 50 70
 80 100
3.2.3.7 燃气引入管的最小公称直径不应小于15mm.
3.2.3.8 燃气引入管阀门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阀门宜设置在室内,对重要用户尚应在室外另设置阀门,阀门应选择快速式切断
阀。
 2、地上低压燃气引入管的直径小于或等于75mm时,可在室外设置带丝堵的三通,不
另设置阀门。
3.2.3.9 建、构筑物内部的燃气管道应明设,当建筑或工艺有特殊要求时,可暗设,
但必须便于安装和检修。 
3.2.3.10 暗设燃气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暗设的燃气立管,可设在墙上的管槽或管道井中,暗设的燃气水平管,可设在吊
顶内和管沟中。
 2、暗设的燃气管道的管槽应设活动门和通风孔,暗设燃气管道的管沟应设活动盖
板,并填充干沙。
 3、工业和实验室用的燃气管道可敷设在砼地面中,其燃气管道的引进和引出处应设
套管,套管应伸出地面5—10cm。套管两端采用柔性的防水材料密封;管道应有防腐绝
缘层。
 4、暗设的燃气管道可与空气、惰性气体、上水、热力管道等一起敷设在管道井、管
沟或设备层中,此时燃气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
燃气管道不得敷设在可能渗入腐蚀性介质的管沟中。
 5、当敷设燃气管道的管沟与其他管沟相交时,管沟之间应密封,燃气管道应敷设在
钢套管中。
 6、敷设燃气管道的设备层和管道井应通风良好,每层的管道井应设与楼板耐火极限
相同的防火隔断层并应有进出方便的检修门:
 7、燃气管道应涂以黄色的防腐识别漆。
3.2.3.11 室内燃气管道不得穿过易燃易爆品仓库、配电间、变电室、电缆沟、烟道、
进风道等地方。
3.2.3.12 室内燃气管道不应敷设在潮湿或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内,当必须敷设时,必
须采取防腐蚀措施。
3.2.3.13 燃气管道严禁引入卧室,当燃气水平管道穿过卧室、浴室或地下室时,必须
采用焊接连接的方式,并必须设置在套管中,燃气管道立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浴室或
厕所中。
3.2.3.14 当室内燃气管道穿过楼板,楼梯平台、墙壁和隔墙时,必须安装在套管中,
套管内不得有接头,穿墙套管的长度与墙的两侧平齐,穿楼板套管上部应高出楼板
30—50mm,下部与楼板平齐。
3.2.3.15 燃气管道敷设高度(以地面到管道底部)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有人行走的地方,敷设高度不应小于2.2M
 2、在有车通行的地方,敷设高度不应小于4.5M
3.2.3.16 沿墙、柱、楼板和加热设备构架上,明设的燃气管道应采用支架、管卡或吊
卡固定。燃气钢管的固定件间距不应大于(表3-2)的规定:(引用《城镇燃气设计规
范》GB50028—93)                                                  表3-2
管径公称直径(mm) 管道的固定件的{zd0}间距(m)
15 2.5
20 3
25 3.5
32 4
40 4.5
50 5
70 6
80 6.5
100 7
125 8
150 10
200 12
250 14.5
300 16.5
350 18.5
400 20.5
3.2.3.17 燃气管道必须考虑在工作环境温度下的极限变形,当自然补偿不能满足要求
时,应设补偿器,但不宜采用填料式补偿器。
3.2.3.18 室内燃气管道和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表3-3)的规定:
(引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

燃气管道和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           表3-3
管道和设备 与燃气管道之间的净距(cm)
 平行敷设 交叉敷设
电气设备 明装的绝缘电线或电缆 25 10(注)
 暗装的或放在管子中的绝缘电线 5 (从所作的槽底或管子的边缘算
起) 1
 电压小于1000v的裸露电线的导电部分 100 100
 配电盘或配电箱 30 不允许
相邻管道  应保证燃气管道和相邻管道的安装、安全维护和修理
 2
注:当明装电线与燃气管道交叉净距小于10cm时,电线应加绝缘套管,绝缘套管的两
端应各伸出燃气管道10cm.
3.2.3.19 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25层以上建筑的用气安全高度符合下列要求
 1、引入管宜设快速切断阀
 2、管道上宜设自动切断阀,泄漏xxx他和送排风系统等自动切断联锁装置。
 3、25层以上建筑宜设燃气泄漏集中监视装置和压力控制装置并宜有检修值班室。
3.2.3.20 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敷设燃气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净交不应小于2.2米;
 2、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地下室和地下设备层内有机械通风和事故排风设施;
 3、应设有固定的照明设备;
 4、当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一起敷设时,应敷设在其他管道的外侧;
 5、燃气管道应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
 6、应用非燃烧体的实体墙与电话间、变电室、修理间和储藏室隔开;
 7、地下室内燃气管道末端应设放散管,并应引出地上。放散管的出口位置应保证吹
扫放散时的安全和卫生要求。
3.2.3.21 室内燃气管道阀门的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燃气表前
 2、用气设备和燃器前
 3、点火器和测压点前
 4、放散管前
3.2.3.22 工业企业用气车间、锅炉房以及大中型用气设备的燃气管道上应设放散管,
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屋脊1m以上,并应采取防止雨雪进入管道和吹洗放散物,进入房间
的措施。
3.2.4立管安装
3.2.4.1 核对各层预留孔洞位置是否垂直,吊线、剔眼、栽卡子。将预制好的管道按
编号顺序运到安装地点。
3.2.4.2安装前先卸下阀门盖,有钢套管的先穿到管上,按编号从{dy}节开始安装。涂
铅油缠xx立管对准接口转动入扣,一把管钳咬住管件,一把管钳拧管,拧到松紧适
度,对准调直标记要求,丝扣外露2—3扣,预留口平正为止,并清净麻头。
3.2.4.3检查立管的每个预留口标高、方向、等是否准确、平正。将事先栽好的管卡子
松开,把管放入卡内拧紧螺栓,用吊杆、线坠从{dy}节开始找好垂直度,扶正钢套
管,{zh1}配合土建填堵好孔洞,预留口必须加好临时丝堵。立管截门安装朝向应便于
操作和修理。
3.2.4.4 燃气立管一般敷设在厨房内或楼梯间。当室内立管管径不大于50mm时,一般
每隔一层楼装设一个活接头,位置距地面不小于1.2m。遇有阀门时,必须装设活接
头,活接头的位置应设在阀门后边。管径>50mm的管道上可不设活接头。
当建筑物位于防雷之外时,放散管的引线应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3.2.4.5 高层建筑的燃气立管应有承重支撑和xx燃气附加压力的措施。
3.2.5 支管安装
3.2.5.1 检查煤气表安装位置及立管预留口是否准确。量出支管尺寸和灯叉弯的大
小。
3.2.5.2 安装支管,按量出支管的尺寸,然后断管、套丝、煨灯叉弯和调直。将灯叉
弯或短管两头抹铅油缠麻,装好油任,边接煤气表,把麻头清净。
3.2.5.3 用钢尺、水平尺、线坠校对支管的坡度和平行距墙尺寸,并复查立管及煤气
表有无移动,合格后用支管替换下煤气表。按设计或规范规定压力进行系统试压及吹
洗,吹洗合格后在交工前拆下连接管,安装煤气表。合格后办理验收手续。
3.2.6 气表安装
3.2.6.1用户计量装置的安装位置 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安装在非燃结构的室内通风良好处;
2、严禁安装在卧室、浴室、危险品和易燃物品堆存处,以及与上述情况类似的地方;
3、公共建筑和工业企业生产用气的计量装置,宜设置在单独房间内;
4、安装隔腊表的工作环境温度应高于0℃。
3.2.6.2 燃气表的安装应满足抄表、检修、保养和安全使用的要求。当燃气表装在燃
气灶具上方时,燃气与燃气灶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30cm。
3.2.6.3 燃气表安装前应有出厂合格主,厂家生产许可证,表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
出厂日期不超过4个月,如超过,则需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同时无明显损伤。
3.2.6.4 居民家庭每户应装一只气表,集体、营业、事业用户,每个独立核算单位最
少应装一只表。
3.2.6.5 气表安装过程中不准碰撞、倒置、敲击,不允许有铁锈,杂物、油污等物质
掉入仪表内。
3.2.6.6 皮膜表安装必须平正,下部应有支撑,气表与周围设施的水平净距按(表3-4)
所列规定:
气表与周围设施水平净距(m)                表3-4
设施名称 低压电器 家庭灶 食堂灶 开水灶 金属烟囱 砖烟囱
水平净距 1..0 0..3 0.7 1.5 0.6 0.3
3.2.6.7 安装皮膜表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 皮膜表安装高度可分为:
  高位表安装:表底距地面净距不小于1.8m;
  中位表安装:表底距地面净距不小于1.4—1.7m;
  低位表安装:表底距地面净距不小于0.15m。
 2. 在走道上安装皮膜表时必须按高表位安装,室内皮膜表安装以中位表为主,低表
位为辅。
 3. 皮膜表背面距墙净距10—50mm。
 4. 多个皮膜表安装在一个墙面上时,表与表之间的净距不少于150mm.
 5. 一只皮膜表一般为在表前安装一个旋塞。
3.2.6.8 公共建筑用户燃气表安装要点如下:
1. 安装程序:安装引入管并固定,然后安装立管及总阀门,再作旁通管及燃气表两侧
的配管。
 2. 干式皮膜表安装方法:流量为20m3/h、34m3/h的煤气表可安装在墙上,表下面用
型钢(如L40×4角钢)支架固定。流量大于57m3/h的燃气表可安装在地面的砖台上,
砖台高0.1—0.2m,应设旁通管。表两侧配管及旁通管的连接为丝接,也可采用焊接。
 3. 罗茨表(腰鼓表)的安装方法:有一块300m3/h罗茨表安装,二块300m3/h罗茨表
安装,三块300m3/h罗茨表安装等。
   安装前,必须洗掉表计量室内的防锈油,其方法是用汽油从表的进口端倒进去,出
口端用容器盛接,反复数次,直至除尽为止。
   罗茨表必须垂直安装,高进低出。并应将过滤器与表直接连接。过滤器和罗茨表两
端防尘盖的安装前不应卸掉。
   罗茨表计量需进行压力和温度修正时,其取压和测温点一般设置在仪表之前。
   安装完毕,先通气检查管道、阀门、仪表等安装连接部位有无渗漏现象,确认各处
密封良好后,再拧下表上的加油螺塞,加入润滑油,(油位不能超过指定窗口上的刻
线)拧紧螺塞,然后慢慢地开启阀门,使表运转,同时观察表的指针是否均匀地平稳
地运转,如无异常现象就可正常工作。 
3.2.7 室内燃气管道的试压
3.2.7.1 燃气管道试压与吹扫宜采用压缩空气或氮气。
3.2.7.2 试验范围
  耐压试验为自进气管总阀门至每个接灶管转心门之间的管段。试验时不包括煤气
表,装表处应用短管将管道暂时先联通。严密性试验,在上述范围内增加所有灶具设
备。
3.2.7.3 住宅内燃气管道强度试验压力为0.1Mpa(不包括表、灶)用肥皂液涂抹所有接
头不漏气为合格,严密性试验:未安表前用7000Pa压力进行观察10min压力降不超过
200Pa为合格,接通燃气表后用3000Pa压力进行观察5min压力降不超过200Pa为合格。
3.2.7.4公共建筑内燃气管道强度试验压力:低压燃气管道为100Kpa(不包括表、
灶)。中压燃气管道为150Kpa(不包括表、灶)用肥皂液抹所有接头不漏气为合格。严
密性试验:低压燃气管道试验压力为7000Pa,观察10min压力降不超过200Pa为合格。
中压燃气管道压力为100Kpa稳压3h观察1h,压力降不超过1.5%为合格。煤气表不做强
度试验,只做严密性试验,压力为3000pa,观察5min压力降不超过200pa为合格。
3.2.8 室内燃气管道和附件除锈处理后,刷防锈漆一道,银粉漆二道。
3.2.9 居民用灶具安装
3.2.9.1 居民生活用气应采用低压燃气。低压燃烧器的额定压力为:天然气2kpa;人
工煤气1kpa。
3.2.9.2 安装燃气灶具的房间应满足以下条件
1.不应安装在卧室、地下室内。若选用卧室套间当厨房,应设门隔开。厨房应具有自
然通风和自然采光,有直接通室外的门窗或排风口,房间高度不低于2.2m。
2. 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当达不到此标准时,可在灶上800mm两侧及下方100mm范围
内,加帖不可燃材料。
3.2.9.3 新建居民住宅厨房允许的容积热负荷指标,一般取580W/m3。
3.2.9.4 民用灶具安装,应满足以下条件:
1.灶具应水平放置在耐火台上,灶台高度一般为650mm。
 2.当灶和气表之间硬接时,其连接管道的管径不小于DN15mm,并应装有活接头一个。
 3.灶具如为软连接时,连接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m,软胶管与波纹管接头间应用卡箍固
定,软管内径不得小于8mm,并不应穿墙。
 4.公用厨房内当几个灶具并列安装时,灶与灶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500mm。
 5.安装在有足够光线的地方,但应避免穿堂风直吹灶具。
3.2.10 公共建筑用户灶具安装
3.2.10.1 灶具结构分类 
1.钢结构组合灶具:如上海煤气表具厂生产的爆炒灶、铁板台面灶、水管式蒸饭灶、
六眼灶、开水炉、煎饼炉等,这类灶具大多由生产厂家将灶体及燃烧器组成整体,安
装时应根据设计位置现场就位,配管即可。
2. 混合结构灶具:如大型西餐灶、外壳为钢(或不锈钢)及铸铁成品结构,灶的内部
按设计要求现场砌筑砖体,并作隔热保温设施,安装燃烧器并配管。
3. 砖结构灶:主要有蒸锅(大锅灶)、高灶(炒菜灶),这类炉灶休需现场砌筑,然
后根据需要配制不同规格的燃烧器。
3.2.10.2 燃烧器前配管 
 1. 高灶燃烧器前的配管,如选用8管(作次火用)、13管(作主火用)的立管燃烧
器,这两燃烧器都是单进气管,口径分别为成DN15mm、DN200mm螺纹连接。
   安装时,应将活接头放在燃烧器进灶口的外侧,阀门与活接头之间应栽卡子,灶前
管一般在高灶灶沿下方。
 2. 蒸锅燃烧器的配管,如选用18管、24管燃烧器头部内外圈隔开,双进气管,口径
都是DN20mm螺纹连接。分别设阀门控制开关。30管、33管立管燃烧器为单进气管,口
径为DN25mm螺纹连接,连接形式。燃烧器的天关为联锁器式旋塞,分别控制燃烧器及
燃烧器的长明小火。燃烧器的配管口径为DN25mm,小火的配管口径为DN10mm,并引至
燃烧器头部,并要求小火出火孔高出燃烧器立管火孔1—2cm,使用时先开启长明小火
开关,点燃长明小火,再开启联锁旋塞的大火开关,使燃烧器自动引燃。
3.2.10. 3 燃烧器安装注意事项
 1.燃烧器的材质如为铸铁,配管时丝扣要符合要求,上管时用力要均匀,以防止进气
管撑裂。
 2.燃烧器前的旋塞一般选用拉紧式旋塞,安装时应使旋塞的轴线方向与灶体表面平
行,便于松紧尾部螺母,以利维修。
 3.由于这类燃烧器本身进气管前不带阀门,而灶前燃烧器配管上的旋塞是管道系统的
{zh1}一道控制旋塞,旋塞至燃烧器和管段与丝扣无法试压检查,只有燃烧通气后方能
检查是否漏气,因而这段安装时尤其应注意安装质量,以防止通气后发生事故。
3.2.10. 4灶具对排烟道的要求
 1.这个带有排烟口的燃气灶具,宜采用单独烟道,接房多台设备合用一个竖烟道时,
为防止排烟时相互干扰,应每隔一层楼接一台用具;用具接向水平烟道时,应顺烟道
气流动方向设置导向装置。
 2.连接燃气灶具的排烟管的设计与安装要求如下:
2.1 排烟管的直径应进行计算,最小不得小于燃气灶具排烟口的直径;
2.2 排烟管不得通过卧室;
2.3 安装低于0℃房间内的金属排烟管应作保温;
2.4 用具上的排烟管应有不小于0.5m的垂直烟道后,方可接向水平烟道;
2.5 水平排烟道管段应具有不小于1%的坡度,坡向燃气灶具,长度一般不得超过3m,
如经计算证明抽力确实可靠,水平烟道长度才可大于3m。
2.6 排烟管与难燃墙面的净距应不小于10cm,与抹灰天花板的净距不小于25cm,排烟
管在房屋易燃物件和层顶通过时,应根据防炎要求妥善处理;
2.7排烟管的出口应另设风帽。
3.2.11 热水器安装。热水器不宜直接设置在浴室内,可装在厨房或其它房间内,也可
以装在通风良好的过道里,但不宜装在室外。
3.2.11.1 安装热水器的房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1.房间高度应大于2.5m。
  2.房间的容积应符合3.2.9条3.2.9.3的要求。
3.热水器的排烟应符合下列规定
3.1 安装直接排气式热水器的房间外墙或窗的上部应有排气孔。(如图1)
3.2 安装烟道排气式热水器的房间应有烟道。(如图2)
3.3 安装平衡式热水器的房间外墙上,应有进排气筒接口。(如图3)
 
3.4房间门或墙的下部应预留有断面积不小于0.2m2百叶窗,或在门与地面这间留有高
度不小于30mm的间隙。
3.2.11.2 直接排气式热水器严禁安装在浴室内,烟道排气式和平衡式热水器可安装在
浴室内。安装烟道排气式热水器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浴室容积应大于7.5m3
 2. 浴室的烟道、送排气管接口和门就符合3.2.11条3.2.11.1款3、4项。
3.2.11.3 热水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热水器主要装在操作和检修方便、不易被碰撞的部位,热水器前的空间宽度应大
于0.8m。
 2. 热水器的安装高度以热水器的观火孔与人眼高度相齐为宜,一般距地面1.5m。
 3. 热水器应安装在耐火的墙壁一,热水器外壳距墙的净距离不得不小于20mm,如果
安装在非耐火的墙壁上时应垫以隔热板,隔热板每边应比热水器外壳尺寸大100mm。
 4. 热水器的供气、供水管道宜采用金属管道连接,也可采用软管连接。当采用软管
连接时,燃气管应采用耐油管,水管应采用耐压管。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m。软管与接
头应用卡箍固定。
 5. 直接排气式热水器的排烟口与房间顶棚的距离不得小于600mm。
 6. 热水器与煤气表、煤气灶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300mm。
 7. 热水器上部不得有电力明线、电气设备和易燃物,热水器与电气设备的水平净距
应大于300mm。
3.2.11.4 烟道式热水器的自然排烟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民用建筑中,安装热水器的房间应有单独的烟道,当设置单独烟道有困难时,
也可设共用烟道,但排烟能力和抽力应满足要求。
 2. 热水器的安全排气罩的上部,应有不小于0.25m的垂直上升烟气导管,导管直径不
得小于热水器排烟口的直径。
 3. 烟道应有足够的排烟能力和抽力;热水器安全排气罩出口处的抽力(真空度)不
得小于3pa。 
 4. 热水器的烟道上不得设置闸板。
 5. 水平烟道应有1%的坡向热水器的坡度。水平烟道部长不得超过3m。
 6. 烟囱出口的排烟温度,不得低于露点温度。
 7. 烟囱出口应设置风帽,其高度应高出建筑物的正压区。
8. 烟囱出口均高出屋面0.5m,并应防止雨雪灌入。
4 质量标准
4.1 主控项目
4.1.1 管道的耐压强度和严密性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查方法:全数检查,检查系统或分区(段)试验记录
4.1.2 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按系统内直线管段长度每30m抽查2段,不足30m不少于1段;有分隔的墙的
建筑,以隔墙为分段数,抽查5%,但不少于5段。用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或检查测
量记录。
4.1.3 管道及管道支座(墩)严禁铺设在冻土或末经处理的松土上检查方法:全数检
查,观察检查或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4.1.4 燃气引入管和室内燃气管道与其它各类管、电气线路距离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
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查方法:全数检查,观察和尺量检查
4.2 一般项目
4.2.1 碳素钢管和螺纹加工精度符合国标《管螺纹》规定,螺纹清洁、规整、无断丝
或缺丝,连接牢固,管螺纹根部有外露螺纹,镀锌碳素钢管无焊接口,镀锌碳素钢管
和管件的镀锌层无破损,螺纹露出部分防腐蚀良好,接口处无露油麻等缺陷。
检查方法:观察或解体检查
4.2.2  管道支(吊、托)架及管座(墩)构造正确,埋设平正牢固,排列整齐,支架
与管子接触紧密。
检查方法:观察和用手扳动检查
4.2.3  阀门的型号、规格、耐压强度和严密性试验结果,符合设计要求,位置,进出
口方向正确,连接牢固紧密,启闭灵活,朝向合理,表面洁净。
   检查方法:手板检查和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试验单
4.2.4  楼板内套管,顶部高出地面不少于20mm,底部与天棚齐平;墙壁内的套管两端
与饰面平,固定牢固,管口齐平,环缝均匀。
   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2.5 埋地管道的防腐,材质和结构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卷材与管道以及
各层卷材间粘贴牢固,表面平整、无皱折、空鼓、滑移和封口不严等缺陷。
               检查方法:观察或切开防腐层检查
4.2.6  允许偏差项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坐标 10 用水准仪(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2 标高 ±10 
3 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弯曲 每米 DN≤100mm 0.5 用水平尺、
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DN>100mm 1 
  全长(25m以上) DN≤100mm 不大于13 
   DN>100mm 不大于25 
4 立管垂直度 每米 2 吊线和尺量检查
  全长(5m)以上 不大于10 
5 进户管阀门 阀门中心距地面 ±15 
6 燃气表 表底部距地面 ±15 尺量检查
  表后面距墙内表面 5 
  中心线垂直度 1 
7 煤气嘴 距炉台表面 ±15 尺寸检查
8 管道保温 厚  度 +0.1δ - -0.05δ 尺寸检查
  表面平整度 卷材板材 5 用钢针刺入保温层检查
   涂抹或其它 10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
查

5 成品保护
5.1  新建房屋要在住户迁入前将全部燃气管道安装竣工,并达到通气条件,对安装的
房间要及时关锁。
5.2  已居住的房屋于安装竣工后,在燃气管理部门通气前,要采取措施,严禁用户随
意改动燃气设施。
5.3  中断施工时,管口一定要加以临时封闭
5.4  对已施工完毕的室内燃气管道,在土建装饰喷白前应保护,防止污染管道外壁,
损环镀锌层,可用废水泥袋,旧报纸等将管道包扎好,待喷白完毕,取下包扎层,如
有锈蚀,及时刷漆。
5.5  管道穿墙和穿楼板,为了装拆方便必须加设套管,若预留孔位不准,或凿洞有偏
斜时,需要进行扩孔处理,这时不得损环结构的主筋,更不允许随意切割钢筋,应与
土建技术人员商定后再作处理。
5.6  作好防腐绝缘涂层的管子,在堆放、运输、装卸、安装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以
保证涂层不受损伤。
6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管道镀锌层损坏,管道变形,由于压力管钳年久失修,卡不住管道,同时用力过
大造成
6.2  为了确保试压合格,特别要注意螺纹接口,采用锥管螺纹,丝扣应整齐光洁,不
应有歪斜,裂痕和双头丝等现象,断丝和不完整的丝扣不得大于丝扣总长的5%,中心
线角度偏差不得大于1°。
6.3  支架严禁用管钉,必须使用管卡固定管子。
6.4  立管甩口高度不准确,由于层高超出允许偏差或测量不准确;立管距墙不一致或
半明半暗,由于立管位置安排不当,或隔断墙位移偏差太大所造成;立管垂直,主要
是剔板洞时,不吊线或堵测量时被挤位置面造成。应针对这此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6.5 立管的套管出地面高度不够,或掉出到顶板下面或套管缝内未装填料。这主要是
由于堵洞时未配合好,检查不严或土建地面标高不准,抹灰太厚造成。应加强检查,
搞好配合。
6.6 煤气如未经脱硫处理,煤气管道的阀件应用铁壳铁芯。如煤气经过脱硫处理,出
可用铜质密封圈的阀门。
7 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 材料和设备的合格证,送法定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及施工单位的在现场的检验记
录。
7.2 管道和设备的预检记录。
7.3 管道和设备的隐检记录。
7.4 管道和设备的单项和系统强度试验记录。
7.5 管道和设备的单项和系统强度严密性记录。
7.6 管道的吹洗记录。
7.7 防腐涂层质量检查记录。
7.8 由建设或施工单位向燃气公司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燃气公司会同设计、等有关单
位共同验收的竣工验收记录。
8 安全、环保措施
8.1 安全操作要求
8.1.1 打眼前,应检查四周有无障碍物,易损家具、电器设备和电线等。打过墙眼时
应禁止对方通行,防止砖块落下打伤人。
8.1.2 使用梯子时,要检查不得有缺层和损球的情况。梯子必须搭在坚固的墙壁上或
其它支持物上,不准立在凳子或台子一。梯脚面要有防滑措施,以免滑倒。梯子过高
不稳时应设专人扶持。
8.1.3 人工套丝时,要用管压国把管子固定牢实。在套丝过程中,随时注意管子是否
松动,防止滑掉伤人。套丝时,两操作者应分立左右进行操作,一般应套两板以上;
套丝过程中要经常加注机油,以延长板牙寿命。松板牙时,不得用力过猛,以免板把
伤人,套丝完后要把铰放稳,避免滑倒砸脚。
8.1.4 使用电动工具和设备时,应在空载情况下启动,操作人员要戴上绝缘手套。站
在金属平台上作用电动工具时,操作人员应穿上专用绝缘胶鞋。 
8.2 技术安全措施
燃气套路及设备安装完工后,必须经当地燃气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气
源调压箱处的开关,必须由燃气管理人员开关。
8.3 环保措施
通气前必须全合格检查导流是否有破坏,燃气用具是否关闭好,发免发生燃气泄漏,
同时就打开门窗,使通风良好。
附:依据标准
 1. 《城市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89)
 2. 《家用燃料快速热水器安装验收规程》(CJJ12—86)
 3. 《城镇燃气设计规定》(GB50028—93)
 4. 《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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