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8 15:52:37 阅读4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办理驳回复审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1、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首页),委托代理的需提交代理委托书 ;
2、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正文样式);
3、商标局驳回通知书及其附件(原件);
复审准备的具体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回盖公章)
2。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主要突出知名度)
3。企业简介
4。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
5。企业最近三年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
6。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销售产品外观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可以证明企业产品和知名度证据和材料
9。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
注:
商标评审委员会就当事人对同一事实提出的数个证据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
(1)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它文书;
(2)鉴定结论、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它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3)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
(4)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
(5)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
(6)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亲密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
(7)参加公开评审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参加公开评审作证的证人证言;
(8)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
①申请书首页及正文样式(见本网站书式下载)
②申请人须是经商标局驳回的原商标注册申请人;应自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复审申请(经代理组织代理的,驳回通知书送达商标代理组织视为送达当事人)。
③当事人在填写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首页)及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正文样式)时应认真阅读背面的填写须知;
④当事人对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填写证据目录[可参考证据目录(参考样式)];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
(首页)
商标:
类别:
申请号/国际注册号:
商标局发文号:
申请人名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含区号):
商标代理组织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含区号):
同时/曾在哪些类别对
相同商标提出评审申请:
是否需要提交补充证据材料:是 □ ;否 □
申请人章戳(签字) 商标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填写此申请书(首页)时请认真阅读背面的填写须知,并应按照须知要求提供相应文件材料。
填 写 须 知
1、此申请书(首页)适用于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dy}款规定提出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
2、具体评审请求、理由、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据应按《商标评审规则》和所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正文样式)要求另附材料,连同本申请书(首页)一并提交。对部分商品或服务申请复审的,须在所附材料中具体列明。
3、申请商标为国际注册的,应在注册号前加“G”。
4、申请人为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的,须填写准确的名称和有效的联系地址。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在其名称后填写其身份证件号码。
5、共有商标的当事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的,应当指定一人为代表人;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其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中载明的顺序{dy}人为代表人,在此申请书(首页)申请人及其联系人栏目中只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地址及其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其他当事人应在所附材料中写明。代表人发生变更时须有被代表的当事人书面授权。
6、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授权其在中国的代表人办理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事宜的,其代表人视为申请人的联系人,并在申请人的联系人、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栏目中填写相应的内容。
7、申请人是否需要提交补充证据材料,请在相应的方框内划“√”。
8、未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的,不需填写商标代理栏目。
9、收费标准:商标评审费1500元。邮寄办理的请通过银行汇款(不收邮局汇款),并将汇款单复印件附在此申请书后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驳回复审)专业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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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网络实名:中国商标驳回复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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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151718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