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的故事

3.15”的故事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了迎接“3.15”,市工商、消协等有关部门于“3.14”这天在广场搞了一个主题为“消费与服务的”活动。为了迎接“3.14”毛某在市{zd0}的商家——人商超市花49元买了一对“南浮牌”的5号充电电池。售货员是一位秀丽的丫头。其实毛某已有一对“南浮牌”的5号充电电池,家中还备有不少“南浮牌”的5号普通电池。为什么还要买一对?而且价格不菲。可能是与他心情不错有关系吧:拎着数码相机去参与“消费与服务”活动现场,严然有点“采访”的派头了。

故事就此开始了。

参加完“消费与服务”活动回到家中。首先想要做的事就是给刚买的电池充电。阅读了说明书,知道要充16小时方可使用。于是找出充电器,辨清正、负电极,揷上电源开始充电。很简单的操作。顺便看了一下时间,是下午3点左右,合计到明天上班,怎么也够16小时了,就随它充着吧。

第二天上班时,从充电器上取下电池装入数码相机,竟然打不开相机,检查发现,电池一点电也没有充上!这太出人意外了,毛某买过许多牌子的充电电池,大多数是在超市里选购的,有时在杂货铺里。图便宜也在地摊上买过。但不管怎样,买来的电池都能充电使用,只不过是电池的使用寿命长短有别,今天可是“老革命遇到新问题了”。同事得知此事,提醒道,赶紧找商家去,今天是“3.15”。言下之意是过了“3.15”事情就难办了。

也怪不得同事的偏见,有多少媒体报道过消费者“维权”道路的曲折和漫长。眼下最重要的是收集证据。毛某确认购物小票应该在家中的垃圾筒里而且垃圾没有被倒掉。当毛某抚平找回的皱皱巴巴的购物小票时,顺手把垃圾筒里的电池包装也捡了起来,这些都是证据。同时毛某就找商家“维权”还打了一些腹稿。

下午超市里的人不多。

“电池的质量是不会有问题的。”一交涉,售货员,那秀丽的丫头便下断言。

“电池的包装已经破损了,不能退换。”再交涉,她把责任推给了对方。

“包装不打开,怎么能知道电池充不上电?”毛某反问道,“今天是‘3.15’,你不解决,我找‘消协’投诉去。”毛某亮出“杀手锏”。

看来这“3.15”还是真是有些威力。秀丽的丫头沉默了一会,开始打手机。但联系不到上线。

“是的,我认出昨天你是买了电池。要不你就再挑一对吧。”秀丽的丫头说,倒也痛快。她从货架上拿了一对新电池递给毛某。

这“简单”毛某没有料到,但临走前他还是撂下一句话,若再充不上电,明天还要来找她。

出超市前,毛某突然想到,这商品没有消磁,出超市时那“门”还不报警啊?于是向收银员询问,这一来问题又复杂了。毛某一通解释后,收银员找来了领班的。她又是索要购物小票,又是索要电池,又是索要电池的外包装等等。毛某想,若是冒昧的走出超市,xxx响起,还不知道闹出多大的误会。在等待的过程中,毛某问收银员,如果购物小票丢了,还能理赔吗?回答很干脆,不能。

多方核实之后,毛某被告之,售货员是无权直接给顾客理赔的,“维权”要到服务台办手续。

“她不懂,这次你先走吧”。领班的说。是的,当毛某从售货员手中接过新电池时,也觉得事情有点太“简单”。那售货员,年轻、秀丽的丫头了也“简单”了一点。毛某他仔细揣好了购物小票,临走前不忘撂下一句话:电池不好用我还要来找的。

2010年春节团拜会上,温家宝总理的让人民“活的更有尊严”的讲话传开之后,这“尊严”二字也有流行起来的样子。这不,“3.15”活动现场打出了“让你的消费更有尊严”的号,那么毛某的这次消费算不算是有了“尊严”了?

不知16小时后,“南浮”电池能不能充上电?

故事没有结束。

 

2010-3-15

 

 

维权、理赔的证据

 



有关“尊严”的口号。




2010年“3.15”大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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