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7000.1-2007 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环球管理在线 ...
GB 7000.1-2007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转贴 2010-03-20 15:44: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7000.1—2002

(IEC605981:2003,IDT)

20071112发布2009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7000系列灯具国家标准共有19个部分,到本部分出版之日,已出版的GB7000系列标准如下:

———GB7000.1—2007 灯具 第1部分:一般安全与试验

———GB7000.2—1996 应急照明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3—1996 庭园用的可移式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4—2007 灯具 第210部分:特殊要求 儿童用可移式灯具

———GB7000.5—2005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的安全要求

———GB7000.6—1996 内装变压器的钨丝灯灯具的安全要求

———GB7000.7—2005 投光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8—1997 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9—1998 灯串安全要求

———GB7000.10—1999 固定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11—1999 可移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12—1999 嵌入式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13—1999 手提灯安全要求

———GB7000.14—2000 通风式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15—2000 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16—2000 医院和康复大楼 诊所用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17—2003 限制表面温度灯具安全要求

———GB7000.18—2003 钨丝灯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安全要求

———GB7000.19—2005 照相和电影用灯具(非专业用)安全要求

在编写格式上,除了将IEC605981:2003的附图按我国制图标准作个别改动以外,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5981:2003。

本部分代替GB7000.1—2002《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

本部分与GB7000.1—2002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关于本部分与IEC60079防爆灯具标准的关系(0.1),本部分规定,IEC60079覆盖的防爆灯具除了符合IEC60079规定的要求以外,还应符合GB7000其他部分的规定。

———关于灯具的分类(2.2),本部分删去了0类灯具分类,在相关条款中将0类的相应规定删去,详见附录U。

———增加特低电压灯专用的灯头(4.4.9)的应用规定,最初为单端特低电压灯设计的灯头不能用于使用额定电压高于50V普通卤钨灯的灯具内。

———改变了试验链的阻值(4.26.3),规定的试验链阻值增大,由原来的0.05Ω/m(1±10%)改为2.5Ω/m(1±20%)。

———增加了与插座连接的灯具的要求(5.2.18),规定应配有与灯具的分类适当的符合GB1002和GB1003的插头。

———修改了灯具耐久性试验(12.3)的时间的规定,即对于无12.5.1规定的异常条件的灯具,耐久性试验时间为240h。

———改变了金卤灯灯具异常工作试验线路(附录C),并将该异常试验条件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某些高压钠灯和某些金卤灯。

———修正制造期间合格试验(附录Q)的电气强度试验的直流试验电压数值,Ⅰ类和Ⅱ类灯具的1.5kVd.c改为槡1.52kVd.c.,Ⅲ类灯具的400Vd.c改为槡4002Vd.c。

———改变附录M(资料性附录)的属性,现在该附录是规范性附录。

———增加附录U,由于标准文本中已删除了0类灯具的相关规定,但为了给0类灯具提供信息,附录U列出了被删除的相关内容。

作为灯具的基础性安全标准,本部分包括了灯具的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本部分不是对任一灯具的全部安全规定,对一个具体类别的灯具,本部分应与GB7000的其他相关部分一起使用。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M、附录P、附录S和附录T是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的附录J、附录K、附录L、附录N、附录Q、附录R和附录U是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分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上海市照明灯具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超中、施晓红、徐国荣、陈炯、吕军。

本部分第1版于1996年发布,第2版于2002年发布,本版是第2次修订。

前言

  1)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是一个所有国家电工委员会(IEC国家委员会)组成的世界性国际标准

化组织。IEC的宗旨是促进有关在电器和电子领域内的所有标准化问题的国际合作。为此,

IEC除组织其他活动外,还出版国际标准、技术规定、技术报告、公众使用的规定和导则(后面

称“IEC出版物”)。国际标准委托给技术委员会制定,任何对所讨论的问题感兴趣的IEC国

家委员会都可以参加这个制定工作。与IEC建立联系的国际组织、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也

可以参加这一制定工作。IEC按照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达成的协议规定与其保持密切的

合作。

2) IEC关于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是由对该问题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的代表参加的技术

委员会制定的,表达了国际上尽可能接近的一致意见。

3) IEC出版物以推荐的方式供各国使用,在这个意义上已为IEC国家委员会所接受。IEC尽力

保证IEC出版物的准确性,但IEC不能对出版物的用途,也不对任何使用者的任何不正确的

理解负责。

4) 为了促进国际的统一,IEC国家委员会同意在其国家和地区{zd0}程度地采用IEC出版物作为

其国家标准和地区标准。IEC出版物和相应国家标准或地区标准的任何差异应在后者指明。

5) IEC不提供表示对某一产品认可的标识程序,对声称符合IEC出版物的任一产品不承担

责任。

6) 所有使用者应确保能得到本出版物的{zx1}版本。

7) IEC或其首长、雇员、服务人员、办事处包括专家和技术委员会和IEC国家委员会成员不对任

何个人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自然灾害或开支(包括法律费用)和由于使用

或依赖本IEC出版物和其他IEC出版物而增加的费用负责。

8) 应注意本出版物中列出的引用标准,使用引用标准是正确使用本出版物必不可少的。

9) 要注意这种可能性,即本IEC出版物的某些部分涉及到专利内容。IEC不负责验明这样的

专利。

IEC60598是由IEC34灯泡和相关产品的技术委员会的34D灯具分技术委员会制定的。

本第6版取消并替代1999年出版的第5版。它作了技术性的修订。

本标准文本建立在下述文本的基础上:

FDIS表决报告

34D/788/FDIS34D/794/RVE

  本标准xx和赞成的信息可以在上表中列出的xx报告中找到。

附录S表示了包括了要求产品重新试验的更严酷/关键要求的条款。

委员会决定本出版物内容在2005年8月前保持不变。此后,出版物将:

———重新确认;

———取消;

———被修订版替代,或

———被修订。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0 一般介绍

0.1 范围和目的

GB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灯具的一般要求。本部分提出

的要求和有关试验包括:分类、标记、机械结构和电气结构。

本部分的每章都应与第0章和引用的其他相关章条一起阅读。

GB7000的其他部分规定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一个特定类型灯具或一组灯具的具体要

求。为了便于修订,这些部分单独出版,而且当需要时,还会增添附加的部分。

要引起注意的是,本部分包括了各方面的安全(电的、热的和机械的)要求。

灯具的光度数据由国际照明委员会(CIE)考虑提出,因此本部分不涉及。

本部分包括了带有标称脉冲电压峰值不超过表11.3数值的触发器的灯具的要求。这些要求适用

于触发器装在镇流器内的灯具以及触发器与镇流器分开的灯具。触发器装在光源内的灯具的要求正在

考虑之中。

本部分包含了对半灯具的要求。

总的来说,本部分包括了灯具的安全要求。本部分的目的是提供一套适用于多数类型灯具的要求

与试验,并被GB7000其他部分的具体技术要求引用。因此,不应将本部分本身看成对任何类型灯具

的规定,本部分的条款只适于GB7000其他部分确定范围内特定类型的灯具。

GB7000其他部分引用本部分的某一章的要求时,规定了该章的适用程度、试验顺序和一些必要的

附加要求。

本部分的序号无特殊意义,适用条款的顺序由每一型式灯具或一组灯具相应的GB7000其他部分

规定。GB7000其他部分都是独立的,不引用系列内的其他部分。

GB7000其他部分引用本部分的某一章的要求,出现“应用GB7000.1中第…章要求”语句时,其意

义为:除了明显不适用于GB7000其他部分涉及的特定型式灯具的要求以外,本部分的该章的所有要

求都适用。

对IEC60079覆盖的防爆灯具,除了IEC60079的要求以外,还要符合GB7000相关部分的要求,

当GB7000与IEC60079有矛盾时,优先考虑IEC60079的规定。

根据IEC导则,新的IEC标准分成安全标准或性能标准。光源安全标准中“灯具设计信息”是为光

源安全工作给出的,按本部分测试灯具时,应将其作为规范性附录。

要关注含有的“灯具设计信息”的光源性能标准,为使光源正常工作应遵循这些要求,但本部分不要

求将光源性能测试作为灯具型式试验认可的一部分。

考虑工艺技术状态带来的安全方面进步,标准包含了以不断改善为基础的修订件和修改件的内容。

区域性标准化机构可能在其衍生的标准中声明覆盖了符合制造商或标准化机构早先文件的产品。在这

些声明中可以要求,对这类产品,这些早先的标准可以继续在生产时使用,直到必须使用新标准的日期。

0.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700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

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zx1}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zx1}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1002 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 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

GB1003 家用和类似用途三相插头插座 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

 

 

GB1312 管形荧光灯座和启动器座(GB1312—2002,IEC60400:1999,IDT)

GB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eqvIEC60529:1989)

GB5013(所有部分)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idtIEC60245(所有部分)]

GB5023(所有部分)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idtIEC60227(所有部分)]

GB/T5169.5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第2篇:针焰试验

(GB/T5169.5—1997,idtIEC6069522:1991)

GB7000.11—1999 可移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idtIEC6059824:1997)

GB14196.1 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钨丝灯安全要求(GB14196.1—2002,IEC604321:

1999,IDT)

GB14196.2 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卤钨灯安全要求(GB14196.2—2002,IEC604322:

1999,IDT)

GB/T14472 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 第14部分:分规范 抑制电源电磁干扰用固定电容器

(GB/T14472—1998,idtIEC6038414:1993)

GB15092.1—2003 器具开关 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610581:2000,IDT)

GB/T16935.1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dy}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GB/T16935.1—

1997,idtIEC606641:1992)

GB17936 卡口灯座(GB17936—1999,idtIEC61184:1997)

GB18774 双端荧光灯 安全要求(GB18774—2002,idtIEC61195:1999)

GB19510(所有部分) 灯的控制装置[IEC61347(所有部分),IDT]

QB2276 荧光灯用启动器(QB2276—1996,idtIEC60155:1993)

ISO752:1993 塑料 确定负载下变形的温度 第2部分:塑料和硬胶

ISO40464:2002 纸、纸板、纸箱和相关术语 词汇 第4部分:纸和纸板分级和转换产品

IEC600612 控制灯头和灯座互换性和安全的量规 第2部分:灯座

IEC600613 控制灯头和灯座互换性和安全的量规 第3部分:量规

IEC60065:2001 音视频和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

IEC60068275 环境试验 第275部分:试验 试验Eh:锤试验

IEC60079(所有部分)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IEC60085:1984 电气绝缘的耐热性评价和分级

IEC60112:2003 固体绝缘材料在潮湿条件下相比起痕指数和耐漏电指数的测定方法

IEC60238:1998 螺口灯座

IEC60320(所有部分)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器具耦合器

IEC60357 卤钨灯泡(非车用) 性能要求

IEC60360 灯头温升的标准测试方法

IEC60417DB:20021)

 设备用图形符号

IEC604323 白炽灯 安全要求 第3部分:卤钨灯(非车用)

IEC60570:2003 灯具用电源导轨系统

IEC605982(所有部分) 灯具 第2部分:特殊要求

IEC60634 灯具热试验用热试验源(H.T.S.)光源

IEC60662 高压钠灯

IEC60684(所有部分) 软绝缘套管

IEC606952(所有部分) 着火危险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1)“DB”指IEC在线数据库。

 

 

IEC60838(所有部分) 杂类灯座

IEC60901 单端荧光灯 性能要求

IEC60989 隔离变压器、自耦变压器、可调变压器和电抗器

IEC60990:1999 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的测量方法

IEC61032:1997 对人和设备的外壳防护 检验试具

IEC61199:1999 单端荧光灯 安全要求

IEC615582(所有部分) 电力变压器、电力电源部件及类似部件的安全 第2部分:特殊要求

IEC62035 放电灯(荧光灯除外) 安全要求

IEC804161 设备用图形符号的基本原理 第1部分:符号原型

0.3 一般要求

灯具应设计和制造得使其在正常使用时能安全地工作,对人或周围环境不产生危险。通常要用所

有规定的试验来检验其合格性。

0.3.1 灯具应符合GB7000一个部分的要求。如果某一个特殊灯具或一组灯具在GB7000其他部分

中没有相应的标准时,则可采用类别最相近的适合的GB7000其他部分作为该灯具要求和试验的

指南。

如果有两个或多个GB7000其他部分适用于所设计的灯具,灯具应符合两个或所有适用的标准。

0.3.2 基于试验目的,半灯具应被当作灯具。

0.4 一般试验要求和验证

0.4.1 按照本部分的试验是型式试验,“型式试验”的定义见本部分的第1章。

注:本部分的要求和容差与用于型式试验的型式试验样品的试验有关。型式试验样品合格并不保证制造商的全部

产品合格。产品的符合性是制造商的责任,除了型式试验以外,可包括例行试验和质量保证。

0.4.2 除非在本部分或GB7000其他部分内另有规定,灯具均应在10℃~30℃的环境温度下试验。

灯具应按交货状态进行试验,并考虑制造商的安装说明书按正常使用安装。除试验时必须外,光源不包

括在内。

除非内部接线是完整的,否则不能认为灯具符合本部分要求。

一般选择一个灯具样品进行试验,若是一个系列的相似灯具,系列中每一个额定功率选一个灯具,

或者经制造商同意从该系列中选择一个有代表性的灯具(见附录T)进行试验。这种选择应包括灯具和

附件,从试验的角度来看,应选择代表灯具和附件的最不利组合进行试验。

每一灯具样品都应做所有相应的试验。为了缩短试验时间和允许进行某些可能是破坏性的试验,

制造商可以提供额外的灯具或灯具部件,这些灯具或灯具部件所用的材料和设计与原灯具相同,则其试

验结果亦与原灯具的试验结果相同。合格性试验以“用目视检验”表示时,应包括所有必要的操作。

对导轨安装的灯具,制造商在提供灯具样品的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导轨、连接器和连接灯具的接

合器的样品。

组合灯具所进行安全要求的试验在部件装配效果最差的情况下进行。

灯具的某些部件,如接头和升降装置,如果这些部件设计成其性能与灯具的其他部件无关,那么它

们就可单独试验。

使用不可拆卸软缆或软线的灯具,试验时软缆或软线连接至灯具。

灯具打算使用灯罩,但通常又不提供灯罩的,制造商应提供可用于该灯具的典型灯罩。

0.4.3 验证和试验

按本部分要求进行试验的灯具可以提交一个新试验样品及以前的检验报告,按本版对之前的报告

进行更新。

通常不需要进行完整的型式试验,只要针对所有的标有“R”,并列入附录S的修改条款,对产品和

以前的报告进行再检查。

 

 

注:标记“R”并列入附录S的条款将包含在未来的修订件/版本内。

0.5 灯具部件

0.5.1 除了整体部件以外,所有部件应符合该部件有关的国家标准或IEC标准(如有的话)。

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IEC标准要求并单独标记额定值的部件,要检验证实它们适合在使用中可能

发生的条件。有关标准没有涉及使用状况的,应要求这些部件符合本部分附加的有关要求。

合格性用目视和有关试验检验。

整体部件作为灯具的一部分,应尽量合理地符合部件的国家标准或IEC标准。

注1:这并不意味着认可灯具之前,部件需要单独试验。

注2:不同种类灯具的零部件选择指南见附录L。

灯具内部接线应符合5.3的要求。

注:这并不排除使用标准电缆。

0.5.2 对满足其自身标准且按预期使用的那些部件,应只试验本部分中有规定而该部件标准没有包括

的那些要求(包括本部分中要求的标题)。

注:一份有效的试验报告充分说明了符合性。

适宜时,灯座和启动器座装入灯具后,还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IEC标准中的尺寸要求和互换性要求。

0.5.3 对没有相应国家标准或IEC标准的部件,作为灯具的一部分应满足本灯具标准的相关要求。

适宜时,灯座和启动器座应另外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IEC标准中的尺寸要求和互换性要求。

注:部件的例子是灯座、开关、变压器、镇流器、软缆和软线以及插头。

0.5.4 只有使用了同一技术规格的防护罩,才能保证符合本部分的要求。

0.6 犐犈犆60598第2部分清单

1.固定式通用灯具(GB7000.10)。

2.嵌入式灯具(GB7000.12)。

3.道路和街路照明灯具(GB7000.5)。

4.可移式通用灯具(GB7000.11)。

5.投光灯具(GB7000.7)。

6.内装变压器的钨丝灯灯具(GB7000.6)。

7.庭园用可移式灯具(GB7000.3)。

8.手提灯(GB7000.13)。

9.照相和电影灯具(非专业用)(GB7000.19)。

10.儿童用可移式灯具(GB7000.4)。

11.目前未使用。

12.目前未使用。

13.目前未使用。

14.目前未使用。

15.目前未使用。

16.目前未使用。

17.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GB7000.15)。

18.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具(GB7000.8)。

19.通风式灯具(安全要求)(GB7000.14)。

20.灯串(GB7000.9)。

21.目前未使用。

22.应急照明用灯具(GB7000.2)。

23.钨丝灯特低电压照明系统(GB7000.18)。

 

 

24.限制表面温度的灯具(GB7000.17)。

25.医院和康复大楼 诊所用灯具(GB7000.16)。

1 定义

1.1 概要

本章给出了适用于灯具的通用定义。

1.2 定义

下述定义适用于本部分的所有章,其他有关光源的定义从相应的光源标准中得到。

除另有说明外,术语“电压”和“电流”指有效值。

1.2.1

  灯具 犾狌犿犻狀犪犻狉犲

凡是能分配、透出或转变一个或多个光源发出光线的一种器具,并包括支承、固定和保护光源必需

的所有部件(但不包括光源本身),以及必需的电路辅助装置和将它们与电源连接的装置。

注:采用整体式不可替换光源的发光器被视作一个灯具,但不对整体式光源和整体式自镇流灯进行试验。

1.2.2

  (灯具)主要部件 犿犪犻狀狆犪狉狋(狅犳犾狌犿犻狀犪犻狉犲)

被固定在安装表面上,或被直接悬挂或直接安放在安装表面上的部件(它可以带也可以不带光源、

灯座和辅助装置)。

注:钨丝灯灯具中,带灯座的部件通常为主要部件。

1.2.3

  普通灯具 狅狉犱犻狀犪狉狔犾狌犿犻狀犪犻狉犲

提供防止与带电部件意外接触的保护,但没有特殊的防尘、防固体异物或防水等级的灯具。

1.2.4

  通用灯具 犵犲狀犲狉犪犾狆狌狉狆狅狊犲犾狌犿犻狀犪犻狉犲

不为专门目的设计的灯具。

注:通用灯具的例子包括悬挂灯具、某些聚光灯、某些表面或嵌入式安装的固定式灯具。专用灯具的例子是指那些

用于恶劣环境的灯具、照相和电影灯具以及游泳池灯具。

1.2.5

  可调式灯具 犪犱犼狌狊狋犪犫犾犲犾狌犿犻狀犪犻狉犲

通过接头、升降装置、伸缩套管或类似装置可使灯具主要部件旋转或移动的灯具。

注:可调式灯具可以是固定式,也可以是可移式。

1.2.6

  基本灯具 犫犪狊犻犮犾狌犿犻狀犪犻狉犲

能符合GB7000其他部分要求的最少数量装配部件。

1.2.7

  组合灯具 犮狅犿犫犻狀犪狋犻狅狀犾狌犿犻狀犪犻狉犲

由一基本灯具和可用其他部件替换的一个或多个部件组合而成的灯具,或是由基本灯具与其他部

件进行不同的组合,并且徒手或用工具能更换这些部件的灯具。

1.2.8

  固定式灯具 犳犻狓犲犱犾狌犿犻狀犪犻狉犲

由于灯具的固定方式使之只能借助于工具才能拆卸,或由于灯具使用在不易接触到的地方,使灯具

不能轻易地从一处移到另一处。

注:一般来说,固定式灯具设计成与电源{yj}连接,但也可用插头或类似器件连接。

 

 

不易接触到的灯具的例子有吊灯和设计为固定在顶棚上的灯具。

1.2.9

  可移式灯具 狆狅狉狋犪犫犾犲犾狌犿犻狀犪犻狉犲

正常使用时,连接电源后能够从一处移到另一处的灯具。

注:安装在墙上,带有不可拆卸的软缆或软线加插头连接电源的灯具,可能用蝶形螺钉、钢夹、挂钩方式将灯具固定

到支承物上,徒手可以很方便地从支承物上取下的灯具,均被认为是可移式灯具。

1.2.10

  嵌入式灯具 狉犲犮犲狊狊犲犱犾狌犿犻狀犪犻狉犲

制造商打算xx或部分嵌入安装表面的灯具。

注:这一术语既适用于在封闭空腔内工作的灯具,也适用于经由表面(如吊顶)安装的灯具。

1.2.11

  额定电压 狉犪狋犲犱狏狅犾狋犪犵犲

由制造商规定的灯具的电源电压。

1.2.12

  电源电流 狊狌狆狆犾狔犮狌狉狉犲狀狋

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灯具在正常使用状态下稳定时的电源端的电流。

1.2.13

  额定功率 狉犪狋犲犱狑犪狋狋犪犵犲

灯具设计时规定的光源的个数和光源的额定功率。

1.2.14

  不可拆卸的软缆或软线 狀狅狀犱犲狋犪犮犺犪犫犾犲犳犾犲狓犻犫犾犲犮犪犫犾犲狅狉犮狅狉犱

只能借助工具才能从灯具上拆卸的软缆或软线。

注:灯具可以带有不可拆卸的软缆和软线,或设计成使用不可拆卸的软缆或软线,例如,X型连接、Y型连接和Z型

连接。

1.2.15

  带电部件 犾犻狏犲狆犪狉狋

正常使用可能引起触电的导电部件。中心导体应看作是带电部件。

注:确定导电部件是否会成为引起触电的带电部件的试验见附录A。

1.2.16

  基本绝缘 犫犪狊犻犮犻狀狊狌犾犪狋犻狅狀

加在带电部件上提供基本的防触电保护的绝缘。

注:基本绝缘不必包括专门为功能目的绝缘。

1.2.17

  附加绝缘 狊狌狆狆犾犲犿犲狀狋犪狉狔犻狀狊狌犾犪狋犻狅狀

附加在基本绝缘上的独立的绝缘,为了在基本绝缘失效时提供防触电保护。

1.2.18

  双重绝缘 犱狅狌犫犾犲犻狀狊狌犾犪狋犻狅狀

由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组成的绝缘。

1.2.19

  加强绝缘 狉犲犻狀犳狅狉犮犲犱犻狀狊狌犾犪狋犻狅狀

加在带电部件上的一种单一绝缘系统,它提供相当于双重绝缘的防触电保护等级。

注:术语“绝缘系统”并不意味着这个绝缘体必须是均匀的一块,它可以由几层组成,但不能作为附加绝缘或基本绝

缘单独进行试验。

 

 

1.2.20(目前没有使用。)

1.2.21

  0类灯具(仅适用于普通灯具) 犮犾犪狊狊0犾狌犿犻狀犪犻狉犲(犪狆狆犾犻犮犪犫犾犲狋狅狅狉犱犻狀犪狉狔犾狌犿犻狀犪犻狉犲狅狀犾狔)

依靠基本绝缘作为防触电保护的灯具。这意味着,灯具的易触及导电部件(如有这种部件)没有连

接到设施的固定布线中的保护导体,万一基本绝缘失效,就只好依靠环境了。关于0类灯具的应用,见

附录U的有关试验要求。

注1:0类灯具既可以有部分或全部基本绝缘组成的绝缘材料外壳,也可以有金属外壳,它至少用基本绝缘将其与

带电部件隔开。

注2:假如灯具有绝缘材料外壳,内部部件有接地措施,则属于Ⅰ类灯具。

注3:0类灯具可以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部件。

注4:在日本,0类灯具只适用于电源电压100V~127V的普通灯具。

1.2.22

  Ⅰ类灯具 犮犾犪狊狊Ⅰ犾狌犿犻狀犪犻狉犲

灯具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包括附加的安全措施,即易触及的导电部件连接到设

施的固定布线中的保护接地导体上,使易触及的导电部件在万一基本绝缘失效时不致带电。

注1:对于使用软缆或软线的灯具,这种措施包括保护导体成为软缆或软线的组成部分。

注2:Ⅰ类灯具可以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部件。

注3:Ⅰ类灯具可以有依靠在安全特低电压(SELV)下工作进行防触电保护的部件。

1.2.23

  Ⅱ类灯具 犮犾犪狊狊Ⅱ犾狌犿犻狀犪犻狉犲

灯具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具有附加安全措施,例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没有保

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注1:这样的灯具可以具有下列形式之一:

a) 具有耐用和坚固的完整绝缘材料外壳的灯具,该外壳包住除诸如铭牌、螺钉和铆钉之类小的部件以外的

所有金属部件,这些小的部件用至少相当于加强绝缘的绝缘材料与带电部件隔离。这样的灯具称为绝缘

外壳式Ⅱ类灯具。

b) 有坚固的全金属外壳的灯具,除了那些双重绝缘明显不可行的部件采用加强绝缘外,其内部全部采用双

重绝缘。这样的灯具称为金属外壳式Ⅱ类灯具。

c) 上述a)和b)的组合形成的灯具。

注2:绝缘外壳式Ⅱ类灯具的外壳可以成为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的一部分或全部。

注3:如接地是为了帮助启动,而不接到易触及金属部件,该灯具仍然被认为是Ⅱ类灯具。符合相关IEC光源规范

的可触及金属部件和正常使用时通常不接地并且一般触及不到的其他金属部件不作为可能引起触电的导电

部件,但经附录A试验确定为带电部件的除外。

注4:如果一个全部是双重绝缘和/或加强绝缘的灯具有接地接线端子或接地触点,该灯具为Ⅰ类结构。然而,一个

Ⅱ类固定式灯具打算环路安装的话,为使接地导体的电气连续性不在该灯具内终止,在灯具内可以有一个内

部接线端子,该灯具提供Ⅱ类绝缘使这个内部接线端子与易触及的金属部件隔离。

注5:Ⅱ类灯具内可以有依靠安全特低电压(SELV)下工作来达到防触电保护的部件。

1.2.24

  Ⅲ类灯具 犮犾犪狊狊Ⅲ犾狌犿犻狀犪犻狉犲

防触电保护依靠电源电压为安全特低电压(SELV),并且不会产生高于SELV电压的灯具。

注:Ⅲ类灯具不应提供保护接地措施。

 

 

1.2.25

  额定{zg}环境温度 狉犪狋犲犱犿犪狓犻犿狌犿犪犿犫犻犲狀狋狋犲犿狆犲狉犪狋狌狉犲

  狋犪

由制造商规定的灯具在正常条件下可以工作的{zg}持续温度。

注:这不排除在不超过狋a+10℃的温度下短时工作。

1.2.26

镇流器、电容器或启动装置外壳的额定{zg}工作温度 狉犪狋犲犱犿犪狓犻犿狌犿犪犿犫犻犲狀狋狋犲犿狆犲狉犪狋狌狉犲狅犳狋犺犲

犮犪狊犲狅犳犪犫犪犾犾犪狊狋,犮犪狆犪犮犻狋狅狉,狅狉狊狋犪狉狋犻狀犵犱犲狏犻犮犲

狋犮

正常工作条件下,在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内的{zd0}值时,可能出现在部件外表面上(如标记的

话,在指示的部位)的{zg}允许温度。

1.2.27

灯的控制装置绕组的额定{zg}工作温度 狉犪狋犲犱犿犪狓犻犿狌犿狅狆犲狉犪狋犻狀犵狋犲犿狆犲狉犪狋狌狉犲狅犳犪犾犪犿狆犮狅狀

狋狉狅犾犵犲犪狉狑犻狀犱犻狀犵

狋狑

由制造商设定的绕组温度,预期50/60Hz灯的控制装置可在这个{zg}温度下至少可以连续工作十年。

1.2.28

  镇流器 犫犪犾犾犪狊狋

接入到电源与一个或多个放电灯之间的器件,它通过单个或组合的电感、电容或电阻将灯电流限定

到要求的数值。

镇流器还可包括变换电源电压的装置,以及有助于提供启动电压和预热电流、防止冷起动、减少频

闪效应、校正功率因数和抑制无线电干扰的装置。

1.2.29

  独立式灯的控制装置 犻狀犱犲狆犲狀犱犲狀狋犾犪犿狆犮狅狀狋狉狅犾犵犲犪狉

灯的控制装置由一个或多个单独元件组成,或者它们被单独地安装在灯具外,具有符合灯的控制装

置上标记的防护,而无需任何附加的外壳。

1.2.30

  内装式灯的控制装置 犫狌犻犾狋犻狀犾犪犿狆犮狅狀狋狉狅犾犵犲犪狉

设计成装在灯具内部的灯的控制装置,且没有专门预防措施,不打算装在灯具外部。

1.2.31

  整体灯座 犻狀狋犲犵狉犪犾犾犪犿狆犺狅犾犱犲狉

用来支承光源并使光源接触通电的一个部件,它设计成灯具的一部分。

1.2.32

  镇流器箱 犫犪犾犾犪狊狋犮狅犿狆犪狉狋犿犲狀狋

装入镇流器的灯具部件。

1.2.33

  半透明罩 狋狉犪狀狊犾狌犮犲狀狋犮狅狏犲狉

灯具的透光部件,它也可以保护光源和其他零部件。这个术语包括漫射器、棱镜板和类似控光

器件。

1.2.34

  固定布线 犳犻狓犲犱狑犻狉犻狀犵

与灯具连接的电缆,它是固定设施的一部分。

注:固定布线可以进入灯具并连接到接线端子,包括灯座、开关和类似部件的接线端子。

 

 

1.2.35

  器具耦合器 犪狆狆犾犻犪狀犮犲犮狅狌狆犾犲狉

使软缆能随意连接到灯具的一种装置。它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一个带有插套的连接器,它与连

接到电源的软缆组成整体,或设计成附着在连接到电源的软缆上;另一部分是带有插销的器具插座,它

是与灯具结合的一部分或固定在灯具上。

1.2.36

  外部接线 犲狓狋犲狉狀犪犾狑犻狉犻狀犵

通常指在灯具外部且附带在灯具上的接线。

注1:外部接线可用于将灯具连接到电源、连接到其他灯具或外部镇流器。

注2:外部接线的全长,未必只是在灯具外部。

1.2.37

  内部接线 犻狀狋犲狉狀犪犾狑犻狉犻狀犵

通常指灯具内部且附带在灯具上的接线。它形成外部接线的接线端子或电源电缆的接线端子与灯

座、开关和类似部件的接线端子之间的连接。

注:内部接线的全长未必只是在灯具内部。

1.2.38

  普通可燃材料 狀狅狉犿犪犾犾狔犳犾犪犿犿犪犫犾犲犿犪狋犲狉犻犪犾

材料的引燃温度至少为200℃,并且在此温度时该材料不致变形或强度降低。

例如:木材和厚度大于2mm的以木材为基质的材料。

注:引燃温度和普通可燃材料的对于变形或强度降低的抵抗性能是基于15min试验时间期间确定的广泛接受

的数值。

1.2.39

  易燃材料 狉犲犪犱犻犾狔犳犾犪犿犿犪犫犾犲犿犪狋犲狉犻犪犾

不能划分成普通可燃材料或非可燃材料的材料。

注:木纤维和厚度不大于2mm的以木料为基质的材料。

1.2.40

  非可燃材料 狀狅狀犮狅犿犫狌狊狋犻犫犾犲犿犪狋犲狉犻犪犾

不能助燃的材料。

注:本部分中,金属、灰浆和混凝土被视为非可燃材料。

1.2.41

  可燃材料 犳犾犪犿犿犪犫犾犲犿犪狋犲狉犻犪犾

不符合13.3.2灼热丝试验要求的材料。

1.2.42

  安全特低电压 狊犪犳犲狋狔犲狓狋狉犪犾狅狑狏狅犾狋犪犵犲;犛犈犔犞

在通过有单独绕组的安全隔离变压器或转换器与供电电源隔离开来的电路中,导体之间或在任何

导体与地之间,不超过50V的交流有效电压值(见注1)。

注1:直流电压数值正在考虑中。

注2:假定任何变压器或转换器在其额定电源电压下工作,无论是在满载或空载,都不应超过此电压限值。

1.2.43

  工作电压 狑狅狉犽犻狀犵狏狅犾狋犪犵犲

在开路条件下或正常工作时,在额定电源电压下,任何一个绝缘体两端可能产生的{zg}有效值电

压,瞬间电压可以忽略。

 

 

1.2.44

  型式试验 狋狔狆犲狋犲狊狋

对型式试验样品的试验或一系列试验,其目的是检验某一给定产品的设计与有关标准要求的符

合性。

1.2.45

  型式试验样品 狋狔狆犲狋犲狊狋狊犪犿狆犾犲

由制造商或责任销售商提供的用于型式试验目的的一个或多个类似装置组成的样品。

1.2.46

  徒手 犫狔犺犪狀犱

不需要用工具、硬币或其他物品。

1.2.47

  接线端子 狋犲狉犿犻狀犪犾

灯具或部件中的一部分,用来与导体进行必要的电气连接。见第14章和第15章。

1.2.48

  环路安装(转接供电) 犾狅狅狆犻狀犵犻狀(犳犲犲犱狋犺狉狅狌犵犺)

两个或两个以上灯具与供电电源连接的系统,每根电源导体可在同一接线端子上接入和接出。

注:为了与接线端子连接可以切断电源导体(见图20)。

1.2.49

  通过式布线 狋犺狉狅狌犵犺狑犻狉犻狀犵

通过灯具的接线,打算与一排灯具互相连接。

注1:一些国家不允许在通过式布线内有接点。

注2:灯具可以与或不与通过式布线电气连接(见图20)。

1.2.50

  启动装置 狊狋犪狉狋犻狀犵犱犲狏犻犮犲

靠其本身作用或与线路中的其他部件相结合,提供适当的电气条件使放电灯启动的装置。

1.2.51

  启动器 狊狋犪狉狋犲狉

一种启动装置,它通常用于荧光灯,提供电极必须的预热,它与镇流器的阻抗串联组合起来产生一

个冲击电压施加于光源上使灯启动。

1.2.52

  触发器 犻犵狀犻狋狅狉

一种启动装置,它可以产生电压脉冲使放电灯启动,但不提供电极的预热。

1.2.53

  接线端子座 狋犲狉犿犻狀犪犾犫犾狅犮犽

在绝缘基座或壳体内部或上面安装一个或多个接线端子的一个结合体,以便于导体的互相

连接。

1.2.54

  恶劣条件下使用的灯具 狉狅狌犵犺狊犲狉狏犻犮犲犾狌犿犻狀犪犻狉犲

为繁重机械操作而设计的灯具。

注1:灯具可以:

———{yj}性固定安装,或

———临时性固定安装在建筑物或支架上,或

———含有一个完整支架或手柄。

注2:这样的灯具一般用于恶劣环境下,或需要临时性的照明的地方,例如在建筑工地、机械加工车间和类似用途。

01

 

 

1.2.55

  电气—机械接触系统 犲犾犲犮狋狉狅犿犲犮犺犪狀犻犮犪犾犮狅狀狋犪犮狋狊狔狊狋犲犿

灯具内部的连接系统,通过它将带有灯座的主要部件与底板或悬挂装置进行电气和机械连接。它

可以含有调节装置,也可以没有调节装置。

该系统可以用于一个特殊灯具的设计,或提供各种灯具型式的连接。

图31描述了1.2.55定义的电气—机械接触系统,因此,应用4.11.6和7.2.1的要求。

由于上述情况,基座和齿盘是{wy}的,而且是不可替换的,底盘上不需要标3.2所要求的电气连接

件的额定电流。

1.2.56

  直流特低电压供电的荧光灯具 犲狓狋狉犪犾狅狑狏狅犾狋犪犵犲犱.犮.狊狌狆狆犾犻犲犱犳犾狌狅狉犲狊犮犲狀狋犾狌犿犻狀犪犻狉犲

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d.c.,并且用含晶体管的直流/交流转换器给一个或多个荧光灯供电的

灯具。

注1:直流特低电压供电的荧光灯具内部可能产生高出电源电压的电压,故不能划分为Ⅲ类灯具。应考虑且预防这

种灯具的电击危险。

注2:电压值48V正在考虑中。

1.2.57

  安装表面 犿狅狌狀狋犻狀犵狊狌狉犳犪犮犲

所有建筑物、家具或其他结构上的部分,正常使用时灯具可以以各种方式固定、悬吊、坐落或安置,

并要支承灯具。

1.2.58

  整体部件 犻狀狋犲犵狉犪犾犮狅犿狆狅狀犲狀狋

构成灯具中一个不能替换的部件,并且不能与灯具分开试验。

1.2.59

  自镇流灯 狊犲犾犳犫犪犾犾犪狊狋犾犪犿狆狊

提供一个灯头、内装一个光源以及光源启动和稳定工作必需的所有附加元件的部件,除非{yj}性破

坏,否则其部件不能拆卸。

注1:自镇流灯的光源部件是不能替换的。

注2:镇流器部件是自镇流灯的一部分,不是灯具的一部分。在使用寿命终了时自镇流灯即被丢弃。

注3:试验时,自镇流灯被看作常规的灯泡。

注4:具体例子和更多信息见IEC60972。

1.2.60

  半灯具 狊犲犿犻犾狌犿犻狀犪犻狉犲

类似于自镇流灯的一个装置,但设计使用一个可替换的光源和(或)启动装置。

注1:半灯具的光源元件和(或)启动装置是可方便替换的。

注2:镇流器元件是不可替换的,且每次换光源时不对镇流器进行处置。

注3:灯座用作电源连接。

注4:具体例子和更多信息见IEC60972。

1.2.61

  插头式镇流器/变压器 狆犾狌犵犫犪犾犾犪狊狋/狋狉犪狀狊犳狅狉犿犲狉

镇流器或变压器装在外壳内并带整体插头,该插头作为连接电源的装置。

1.2.62

  电源插座安装的灯具 犿犪犻狀狊狊狅犮犽犲狋狅狌狋犾犲狋犿狅狌狀狋犲犱犾狌犿犻狀犪犻狉犲

灯具附带整体插头,既用作安装又用作电源连接。

11

 

 

1.2.63

  弹簧夹紧安装的灯具 犮犾犻狆犿狅狌狀狋犲犱犾狌犿犻狀犪犻狉犲

灯具和回位弹簧夹子的一个整体组合,通过一只手的动作使灯具固定在其安装表面的位置上。

1.2.64

  光源连接器 犾犪犿狆犮狅狀狀犲犮狋狅狉

一套特殊设计的触点,它提供一个电气接触但没有支承光源的装置。

1.2.65

  电源插座 犿犪犻狀狊狊狅犮犽犲狋狅狌狋犾犲狋

一个用来与电源插头的插片或刃片配合的有插座触点的附件,它还带有与软缆或软线连接的接线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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