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信能摆平“xx餐具费”吗?
对于全国多家消协“组团”保护消费者,不必“叫好声一片”。一是因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消协份内之事。我们应该做一个有尊严、有理性的公民,不能再干那种比如表彰官员不贪污等低智商的事儿。不贪不抢不养小三,不是官员该做的吗?
二是仅凭一封信能摆平“xx餐具费”吗?饭店不洗碗,已经有10载,由消费者为“洗碗”埋单,诸多饭店不给消费者面子是老传统,而与消协对着干也不是什么传说。早在2007年8月30日,中消协就曾发出消费警示:收取xx餐具费,是餐饮企业巧立名目重复收费,消费者可拒绝买单。但3年过去了,“潜规则”依然横行。
商家追求利润{zd0}化,无可厚非。出一些鸟商家也实属正常。这个世界上,有好人就会有坏人,谁都不会绝种。但制度是死的,很多情况下,不必妙笔生花,只需老老实实执行就够了。
有人说,政府应当通过行政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的方式,明确宣布另收xx餐具费行为违法并发出禁令,通过严格执法对消费者举报的违规企业进行处罚。才能真正有效的遏制“十年宰割”。
话是没错,问题是,行政法规早已有之,就像此次消协发出的公开信所称:按照现行《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规定,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经过xx且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餐具、纸巾,是餐饮过程中的配套服务项目,是消费者接受用餐的必要前提,同时也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和附随义务。倘若另行收取xx餐具费,那么就属于强行收费,违法公平交易原则,是法律所不容许的。
就在3月16日,卫生部针对餐饮业的新规出台,明确餐馆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xx,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xx的餐具、饮具;购置、使用集中xx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xx合格凭证。
餐馆没有餐具,不是“杯具”,真正的悲剧是什么?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现在有两个法规护航,如果潜规则还潜伏的话,建议大家回家吃饭,省得妈妈喊你。
已投稿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