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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的总结:加上建议不用手法,一共29条,其中通过17条,不确定7条,没通过5条
一、 必须让读者拥有和xx平等的机会解谜,所有线索都必须交代清楚。
【不符合这条还叫xx小说?】
二、 除凶手对xx所玩弄的必要犯罪技巧之外,不该刻意欺骗或以不正当诡计愚弄读者。
【我看过的xx小说还没有这样的】
三、 不可在故事中添加爱情成分,以免非理性的情绪干扰纯粹理性的推演。我们要的是将凶手送上正义的法庭,而不是将一对苦恋的情侣送上婚姻的圣坛。
【《名xx柯南》没有符合这一条戒律】
四、 xx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员不可摇身变为凶手。如此等于拿一分钱铜板,说它是五元金币一样,这是不实的陈述。
【厄,应该没有吧,这个我也不太清楚了,嘿嘿】
五、 控告凶手,必须通过逻辑推理,不可假借意外、巧合或没有合理动机的嫌犯自白。以后者的方式破案,无异是故意驱使读者到一个不可能找答案之处搜寻,等读者失败回来之后,才告诉他们答案从头到尾在你口袋之中,这样的作者,不会比一个笑匠好到哪儿去。
【通过~~厄,说段跑题的话:有时柯南是不经意看到一个东西才想到了作案手法。例:柯南中有一集是电视上演过的,我忘记了叫什么名字,就是柯南感冒了,然后发生了xx案件,基德还易容成了一个胖乎乎的男人,叫突金塔克树,一个人死了,但是周围没有人的脚印,柯南认为这是不可能犯罪,然后柯南看到了一瓶酒上面的帆船,想到了怎样把人用腰带,绳子送到雪地中央】
六、 推理小说必须有xx,xx不侦查案情就不能称之为xx。xx的任务是搜集一切可能的线索,再根据这些线索找出那个故事一开始时犯下恶行的人。如果xx不能经由线索的分析推演出最终结论,那就如同偷看算术课本书后解答的小学生一样,不算真正解决了谜题。
【晕,这个还能没有?】
七、 推理小说中通常会出现尸体,尸体所显露的疑点愈多愈妙。缺乏凶杀的犯罪太单薄,份量太不足了,为一桩如此平凡的犯罪写上三百页也未免太小题大作了。毕竟,读者所耗费的时间精力必须获得回馈。美国人本质上比较富于人性,因此,一桩凶狠的谋杀案会激起他们的报复之念和恐惧心理,他们希望xx者受到法律制裁。所以,当一个"恶毒"的谋杀案发生时,再温厚的读者都会怀抱满腔正义热忱来追捕凶手。
【柯南具备了】
八、 破案只能通过合乎自然的方法。就推理小说而言,魔术、求神问卜、读心术、降灵符咒或水晶球等等一概列为禁忌。一个根据理性的推理故事,读者才有公平的机会参与斗智,但若和神异的世界竞争,甚至跨身四次元的形上世界缉凶,读者等于在起跑点就注定输了。
【虽然没有用占卜破过案,但是小泉红子的占卜。。。】
九、 xx只能有一名,也就是说,负责真正推理缉凶的主角,是{dywe}的。为解决一个谜题而搬来三、四名xx,只会分散阅读的乐趣,打乱逻辑推理的脉胳,更会不当剥夺读者和xx公平斗智的权益。xx人数超过一名,读者会弄不清谁才是他真正的竞争对手,这就像让一名读者单挑一支接力赛跑队伍一样。
【不过也有时候是柯南和平次或和优作一起破案的,不过这条应该勉强通过了吧】
十、 凶手必须是小说中多少有点份量的角色才行。也就是说,凶手必须是读者有兴趣、而且多少有所了解的人物。如果小说进行到{zh1}一章,才将罪名加在一个陌生人,或一个无足轻重的角色身上,那等于是作者自承无能,不配和读者斗智。
【应该通过~~】
十一、 那些做仆人的,比方说管家、脚夫、侍者、管理员、厨师等等,不可被选为凶手。因为这样的凶手太明显了,太容易被找出来,这样的处理实在无法令人满意,读者也会觉得浪费时间。凶手必须是值得花时间花心力去找的人--通常是最不被怀疑的那个。要是凶手果真是某个卑微的奴仆,那作家实在没必要把这种故事写成书,让世人铭记于心。
【柯南里好象有,也好像没有,忘了,嘿嘿】
十二、 就算是连续xx命案,凶手也只能有一名。当然,凶手可以有共犯或共谋,但务必只让一人挑起全部罪行责任,读者的所有怒火必须集中于单一的歹角身上。
【柯南是通过这一条的,但是《东方快车谋杀案》里,谁是主谋呢?十二个人啊,“齐心协力”,一人捅了被害者一刀】
十三、 推理小说中,{zh0}不要有秘密组织、帮会或黑手党之类的犯罪团体,否则作者等于在写冒险小说或间谍小说。一件xx而悬疑的谋杀案,若被这么一大批人马搅和的话,那可就无可挽回的完蛋大吉了。当然,推理小说中的凶手仍应该有他正当的逃命机会,但如果让整个庞大秘密组织为他撑腰(如无所不有的藏匿地点或大批人马的保护),那显然又太过头了。相信一个有自尊心的{yl}凶手,在与xx对决时,不会让自己披上一身无法穿透的盔甲才上场。
【73叔看过这一条吗?黑衣组织啊~~~】
十四、 xx手法和破案手法必须合理且科学。也就是说,推理小说不允许采用伪科学、纯幻想或投机的机关装置,举例来说,谋杀案的死者被才发现的新元素如超镭所杀,这就是不合理的;或者,用极其罕见,甚至是作者凭空想像的毒药害死,这也不行。一个推理小说作家必须限制自己在毒xx面的想像力,所用的毒药不得逾越寻常药典的范畴,如果作者天马行空于想像世界,漫无禁忌翱翔于不存在的时空,那就逸出推理小说的界限了。
【虽然没有以上说的那些,不过柯南里面的手法真的行得通吗,例:大学教授广田正己被害的那件案子,电话答录机的带子真的能把钥匙放到密室的中央并且是笔记本的下面吗?】
十五、 谜题真相必须明晰有条理,可让有锐利洞察之眼的读者看穿,我的意思是,在案情大白之后,读者若重读一遍小说,会清楚发现,破案的关键始终摆在他眼前,所有的线索也无一不指向同一名凶手。如果他跟xx一样聪明的话,不必等到{zh1}一章就可以自己破案。当然了,这样的读者的确是存在的。我对于推理小说所持的基本理论是:如果一本推理小说的架构写得够公平合理的话,要读者无法自己发现答案是不可能的。可以预期的是,一定有某部分的读者和作者一样机灵。若是作者有足够的运动精神,犯罪的计划和线索都在书中诚实描述出来的话,这些敏锐的读者就可以和书中的xx一样,经由分析、推理和消去法将嫌犯指认出来,而这正是这场游戏的趣味所在,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有些不屑看通俗文学的读者,对于看推理小说不会感到脸红的原因。
【这条通过】
十六、 过长的叙述性文字,微妙的人物分析,过度的气氛营造或是对于一些旁枝末节玩弄文字,都不应该出现在推理小说里。这些在犯罪的记录和推理的过程中xx不重要。我们的主要目的是要陈述问题,并经由分析将问题作出圆满的推论。而这类文字只会阻碍情节的发展,并将不相干的事情加进主题里面。当然,必要的叙述和人物的描写可以使小说更为逼真。当作者将故事描写得非常引人入胜时,可使读者的情绪xx投入在剧情的发展和人物的刻画上,就这一点而言,他已经将纯文学的技巧和犯罪文件所需具备的真实性和相容性发挥。
到同等的境界了。写推理小说是一件非常严谨的事情,读者看它并不是为了华丽的词藻和风格,也不是为了绚丽的叙述和情绪的投射,而是为了刺激脑力所作的心智活动--就像是他们去参加球赛或玩拼字游戏一样。若在一个棒球比赛中,在换场时间对球员讲述球场的自然景色是如何的美丽,这如何能激励球员们想要赢球的心呢?若在猜字游戏里的字汇掺杂着语言学的学术论文中所使用艰涩的字眼,这样只会使猜谜者在玩游戏的时候变得焦躁不安。
【这条语言描述的太深奥了,只能看懂一半,嘿嘿,不过应该通过了吧】
十七、 不可让职业性罪犯负担推理小说中的犯罪责任。至于那些闯空门的小偷恶棍所做的坏事则是xx的责任,不是作家和杰出的业余xx的事,这类犯法的事是属于刑事组的例行工作。真正吸引人的犯罪,应该出自教堂中某个受人尊敬的大人物,或是以慈善闻名的老太太之手才是。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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