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市交警一大队四中队在升平中路开展查处酒后驾车专项行动。 交警对有饮酒驾车嫌疑的驾驶员,用手持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验,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毫克、小于80毫克为饮酒驾车,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 市交警一大队四中队副指导员梁泽章表示,对于酒后驾驶,我们是处以300元罚款,扣6分,还有扣驾驶证两个月,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我们是进行扣12分,罚款1500元,扣证三个月,以及会拘留15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