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西至俄霍布拉克工程甲供电力设备电力远运系统及监控主站招标
招标编号:WTZ2010-037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所属地区:跨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建铁路库车西至俄霍布拉克工程已由 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以《关于新建铁路库车西至俄霍布拉克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铁鉴函[2009]150 号批准建设,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铁路库车西至俄霍布拉克工程(ZHS)标段工程位于新疆库车县,DK0+000(南疆铁路K754+900)~DK87+268。建设规模为线路正线长度87.268km。本标段建设工期为24个月,开工日期2009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4月30日。
2.2招标内容:
2.2.1招标范围:甲供电力设备电力远运系统及监控主站。
2.2.2本次招标的标包划分、数量及技术标准(请下载)
2.2.3 交货日期:各包件物资设备于2010年9月10日前根据施工进度按合同约定交货。具体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2.4交货地点:新疆库车县新建铁路库车西至俄霍布拉克工程施工现场。
2.2.5 质量达到国家(GB)及铁路行业(TB)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合格产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生产的招标产品必须在铁路主要干线或国家铁路工程中使用过,且有业主出具的运行及服务良好的证明。
3.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
3.1.4以上包件只招生产厂家。
3.2专用要求
3.2.1生产厂家必须有省部级质检中心MA产品检验报告,省部级或国家xx鉴定机构的产品鉴定证书。
3.3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3 月 22 日至 2010 年 3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30 时至 13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专用要求中所需提供的证书及检测报告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及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单位介绍信、相关证明材料等)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并缴纳20000元/包件的投标保证金。
4.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册售价人民币3000元/包件,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在提供招标人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后,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4.4招标文件质疑时间截止至2010年3月27日12:00前,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2010年3月27日18:00前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0 年 4 月 15 日 8 时 30分至 9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4月 15 日 9 时 00 分。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时,携带生产厂家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省部级质检中心MA产品检验报告,省部级或国家xx鉴定机构的产品鉴定证书(以上均为原件)以备查验。逾期递交标书按弃标处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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