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信访局信息中心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辽宁省信访局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是2008年5月经省编办批准成立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组建和维护全省信访信息系统,统计分析信访信息,受理网上信访等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和《》(辽人[2007]174号)精神,现将省信访局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专业技术岗位5名,管理岗位6名。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辽宁省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要求35岁以下( 1975年3月1日后出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具有网络管理、硬件维护、数据库管理及软件开发能力,且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5、报考管理岗位,要求30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6、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实践经验丰富者优先,具有党政机关网络开发应用5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可放宽学位要求。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应聘人员报名、笔试、面试、考核等工作由省信访局组织实施。
(二)报名时间、地点
本通告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应聘人员于3月18日前报名,按要求填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附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以附件形式,发至lnxf2010@126.com信箱。邮件标题采用“姓名-毕业学校-专业”统一格式。联系电话:024—23875331。
(三)资格审查
3月21日,省信访局通过辽宁省信访局信息网(www.lnxf.gov.cn)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对应聘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收取报名费,发给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
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网络管理、硬件维护、数据库管理与软件开发等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管理岗位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内容,满分50分;公文写作,满分为50分。
按照职位招聘计划1:5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由于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超过1:5比例时,成绩并列者均列入面试人员名单。
通过辽宁省信访局信息网公布笔试时间、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
2、面试
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侧重于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应用的实际能力;管理岗位面试侧重于逻辑思维能力、判断推理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的顺序通过抽签的顺序决定。
3、笔试、面试的权重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3:7权重。
(五)考核和体检
1、考核人选根据笔试、面试加权汇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
考核工作由省信访局组织,重点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核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考核资格,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由省信访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组织实施。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辽宁省信访局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相关文件执行。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关政策
1、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标准50元收取。
3、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政策执行。
4、本公告由省信访局负责解释。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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