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zx1}颁布和实施的《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该规程于2009年3月5日颁布,2009年7月1日执行。适用于民用建筑集中供热计量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节能改造。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提供了四种分户热计量方法,其中《计量技术规程》对通断时间面积法的解释是:以每户的供暖系统通水时间为依据,分摊建筑的总供热量;其优点是应用较直观,可同时实现温室控制功能,使用按户分环、室内阻力不变的供暖系统。其缺点是:不能实现分室的温控,它测量的不是供热系统给予房间的供热量,而是根据供暖的通断时间再分摊总热量,二者存在着差异,如大小匹配不合理,或者散热器堵塞,都会对测量结果产生影响,造成计量误差。《供热计量技术规程》对通断时间面积法分户热计量的优点的说法有缺,对其缺点的说法有误,其理由如下。 建筑节能必须进行供热体制改革,供热体制改革的前提是进行,热计量的要求是公平、经济、安全和方便,所以通断时间面积法真正优点是实现了公平的热计量,因为热是一个过程量,你无法把它限定在一个特定的空间内,他一定会传导和辐射,所以分户的{jd1}热计量对处于不利位置的用户是不公平的,如果一项政策对某些用户是不公平的,在当今以人为本的社会就没有任何意义。因此它虽测量的不是供热系统给予房间的供热量,而是根据暖的通断时间再分摊总热量,虽是一个相对的热计量,但是它很好的解决了用热量与舒适度和用热量与用热行为的关系,在设计温度的公平基础上,设定温度高,舒适度就高,通水时间就长,分配的热量就多;在行为上不注意保温隔热,或经常开门开窗,通水时间也会长,分配的热量也就多;反之通水时间就短,分配的热量就少。非常公平又有利于促使人们行为节能,达到了热计量的初衷。所以说通断时间面积法分户计量{zd0}的优点是公平,其次是直观;它测量的不是供热系统给予房间的供热量,而是根据供暖的通断时间再分摊总热量,应该不是缺点,而是更加公平的优点。 第二是经济,要想实现建筑舒适节能必须要有温控措施,同时实现温室控制功能,《供热计量技术规程》对通断时间面积法的解释中也提到了通断时间面积法可同时实现温室控制功能,但是更重要的是,这种方式使热能的计量变为时间的计量,不用计量温度、流量或蒸发量,计量成本{zd1}且操作安全方便经济可行。通过06~07,07~08两个采暖季对应用了基于分栋热计量的末端通断调节与热分摊技术的示范工程的测试,检测了包括室温控制效果、多房间均匀性、水力工况和节能效果以及用户可接受性调查等测试调查结果,表明该技术室温控制精度高,各房间室温均匀,水力工况稳定,节能效果明显,并且能被用户接受[1]。如果按现阶段的分户计量设计,按户分环、室内阻力不变的系统是必需的,所以“通断时间面积法”在实现手段和效果上是最经济的,在技术上是xxx可靠的,在操作上是最方便的。 第三关于不能实现分室的温控和计量误差问题,由于户内各房间之间传热量较大,使调节显得很迟钝,户内各房间温度相差不大,关断某房间的散热器,室内温度与其他房间也仅差2度左右,若每间房间各设一组计时温控器、电动阀或恒温阀,则造价较高,而且调节很繁琐,因此采用分户调温更加经济,可操作性强。如果大小匹配不合理,或者散热器堵塞,对测量结果产生影响,造成计量误差,这时需要解决的是设备故障问题,其次才是计量问题。况且其它计量方法如果散热器大小匹配不合理,或者型号不同,也会对计量结果产生影响。所以《供热计量技术规程》对通断时间面积法的的缺点解释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供热计量技术规程》对通断时间面积法分户热计量的的优点解释不足,没有讲到其实质的优点公平问题,对缺点的解释更是xx错误的,建议进行修改。来源 评论:
公平是相对的, 如果用热量表计量,可以很准确计量出各户所获得的热量,但对于位置不利的用户,同样的热量获得的温度舒适度xx不同,岂不更不公平。如果开阀门的时间一样,供水温度一样,由于散热设备增加了50%,那么阀门开启时间就增大1.5倍,达到相同的热量,开启时间就少了1.5倍, 所以以阀门开启时间分配热量,还是相对公平的。 这个人工去解决,根据实际的暖气片的材质与片组数甚至改为地板采暖的和设计的差异计算出一个修正系数,然后再去分摊。我在产品的软件上给你预留修正参数的计算就是了。还是那句话,别把所有的问题都推给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