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积石峡水电站330kV及班多水电站330kV、110kV出线站钢结构件采购及制作招标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青海
受委托就黄河积石峡水电站330kV及班多水电站330kV、110kV出线站钢结构件采购及制作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1.1.1 积石峡水电站
积石峡水电站位于青海省民和县境内积石峡出口处,是黄河上游干流“龙青段梯级规划”25座水电站的第11座,是继龙羊峡、拉西瓦、李
家峡、公伯峡等大型水电站之后的第5个大型水电站,距上游公伯峡水电站60km,距省会西宁市公路里程206km,距循化县城、民和县城分别为
30km和100km。地理位置适中,交通便利。
积石峡水电站主要任务是发电。该工程水库为日调节水库,正常蓄水位1856m,{zd0}坝高101m,总库容2.94亿m3,{zd0}发电水头73m,总装
机容量1020MW,保证出力332.3MW,多年平均发电量33.63亿kW·h。电站采用 330kV一级电压接入系统,出线二回。
330kV出线站位于安装间上游侧,面积26.5×68.0m2,地面高程1795.30m。布置有{dy}挡门型架、避雷器支架、电压护感器支架、SF6/Air
出线套管支架,第二挡门型架位于安装间屋顶上游侧,第三挡门型架位于安装间屋顶下游侧。
1.1.2 班多水电站
班多水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与同德县交界处,距兴海县城及同德县城均约50~55km。铁路运输可到达西宁市附近的湟源(铁路)
物资转运站,该站通过283km公路到达班多电站工地,可保证电站建设物资运至现场。
班多水电站工程以发电为主。枢纽建筑物从左至右依次为左岸混凝土副坝、泄洪闸、河床式电站厂房及右岸混凝土副坝。坝轴线长303.00m
,坝顶高程2764.00m,{zd0}坝高79.7m。设计正常蓄水位2760.00m,厂内安装三台轴流转浆式水轮发电机,总装机容量360MW,总库容1535万m3
。
班多水电站工程等别为二等大(2)型,挡水、泄洪、引水及发电等{yj}性主要建筑物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导流建筑物主要有导流明
渠及泄洪闸,导流明渠坝址处在工程后期回填成左岸混凝土副坝。
GIS开关站与出线站布置在泄洪闸2734.00m高程左侧岩坎,GIS开关站右侧为330kV出线站,上游侧为110kV出线站。
1.2 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黄河积石峡水电站330kV及班多水电站330kV、110kV出线站钢结构件采购及制作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
(1) 330kV出线站3档门型架、9个避雷器支架、9个电压互感器支架及尾水平台3个避雷器支架,3个隔离开关支架,3个电压互感器支架,3
个支柱绝缘子支架等钢结构件(包括连接螺栓等附件材料),钢材总用量约177.10t。
(2) 班多水电站主体设备为:330kV出线站1档门型架、3个避雷器支架、3个电压互感器支架、3个出线套管支架等钢结构件(包括连接螺
栓等附件材料),110kV出线站1档门型架、3个避雷器支架、3个电压互感器支架、3个电缆终端支架等钢结构件(包括连接螺栓及基础螺栓等附
件材料),钢材总用量约47.7t;此工程量为招标工程量,实际发生量以施工图纸为准;
(3)投标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检验、包装、运输、交货、提交相关技术资料等;
(4)所有构件材料的采购、加工、焊接装配及防腐工作由卖方在制造厂完成,构件材料的螺接装配、构件分段之间的连接(焊/螺接装配)
由现场安装单位负责。
(5)投标设备的安装将由其它承包人完成,卖方必须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监督。
1.3 资金来源
本电站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xx投资建设。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钢结构制作企业,其企业注册资本金为300万元及以上。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提供近三年内履行的合同中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处罚、通报批评的有关材料;提供业主满意度评价的证明材料;提供因投标人
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说明是否有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
1.4.3 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个年度会计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应
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4 相关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
投标人具有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钢结构件生产许可证,具备生产、制造水电站钢结构件的相关资质证书。投标人的设计、试验、制造、
检测和检验等所有阶段工序及质量保证体系应通过ISO9000族系列标准认证并提交认证证书复印件。
1.4.5 设计、制造能力
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文件证明其具备的设备设计及制造能力。
1.4.5.1 主要人员的资格
担任本招标设备的主要人员必须具有同类设备设计、试验、制造工艺、现场服务、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及安装、调试、验收经历。
1.4.5.2 设计、制造、试验能力
1) 独立设计本招标设备的能力;
2) 满足加工和生产投标设备的厂房及设备;
3)满足厂内试验、现场试验所需的设备和仪器等。
1.4.6 业绩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设计、制作本合同出线站钢结构件的能力和业绩,并在国内向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站或变电站提供过类似的产品
,且具有两年以上两个工程的成功运行经验。
1.4.7 主要材料及外购件
本招标所需主要材料及外购件的原生产厂家也应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
如果有相对固定的长期协作单位,投标人应将每一协作单位的名称、地址和协作内容在招标文件中加以说明,并提供与其之间的协议书。
1.5 资格审查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作为废标处理,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
1.6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7 公告发布日期:2010年3月12日
1.8 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3月22日
1.9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0年3月23日 8:30~11:30,14:30~17:30
1.10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0年4月13日9:30截止时间前递交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原件,招标方和投标方各一份)。
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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