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曙光的文章和在他那里肆意张贴帖子是一大乐趣。
就像春节回家,他终于不用抱着街边的电线杆子诉说而和我倾谈至黎明的乐趣一样。
那一晚,若不是被他的烟熏的,我是xx可以跟他一口气聊到到槐荫酒楼喝米酒的。
这是其中乱张贴的一篇。
还有更多乱张贴的,在他博克里随处可见。
笑人痴愚的文章总还不至于这两篇吧?但笑人太聪明的仿佛还真不多见。
但中国人真的优点是聪明,缺点是太聪明。
所以,在规则面前,大家想的不是怎么去遵守,而是怎么聪明地去逾越。
于是,面对这么多聪明人,那本应更聪明的制定约束这些聪明人的规则的人始终不敢出生。
出生了也只能纸上谈谈兵,基本都不被待见。
于是,你就看到了,这个国家没办法法治是因为这个国家永远诞生不了一本{wn}的法制。
其实,全世界都没有这样的法制。
但好在,全世界没有像中国这么十几亿聪明人聚集的国家。
另外,说郑人傻的人居然是韩非子,中国的法家都这么“聪明”,你还指望什么?
郑人一点不傻,他很有可能是世界上{dy}个经济学家。
就像你文内推测的,如果那时中国居然已经有了制鞋产业,那寄生在这产业上的官员、学者之流一定少不了。
就像房地产业火爆的时候,是个人都往这产业上面贴。
易宪容就是典型的例子,放着金融学的本业不研究,天天说房地产那点事。
郑人不是寄生者,是一个值得崇敬的明白经济规律并不靠媒体鼓噪而只是身体力行去拉动郑国GDP的爱国者。
很有可能他明白自己不以足试履将会带来多少关联行业的发展。
比如:测量行业、交通运输行业、食品餐饮行业等等。
如果他中途还要上个厕所,那厕所行业也将因此受益。
以郑人的鞋为龙头,一个上下产业链被充分打通并对当年的GDP产生了极大的贡献。
郑人还能笑他傻吗?
笑他傻的人吃的饭喝的水中还有郑人鞋的味道呢!
附:
脚和鞋之间,比鸡和蛋要简单,一定是先有脚,后有鞋。
{dy}则故事是郑人买履,见《韩非子》。郑人需要鞋,不是其母或其妻为其做鞋,而是跑到集市上去买鞋,这说明早在春秋时期,中国的先民就已经有了专门的制鞋业和商业,而不是以后我们普遍以为的以家为单位的男耕女织的自给自足。
郑人在买鞋之前先用尺测量自己脚的大小长短,并做了数据记载,郑人将以此作为自己买鞋的依据,这很正常,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这说明郑人是个掌握了计量方法的人,应该是个知识份子,在对待买鞋的事上是慎重的,认真的,关键是等到他买鞋的时候,他却又粗心得忘了带尺寸了。
于是,郑人决定再跑回去取尺码,然后再跑回来依按照尺码买鞋。
于是,不好意思,当时围观的人,还有后来的读者们,都忍俊不禁哄堂大笑,嘲笑郑人笨,傻,呆,书呆子,死脑筋和教条主义。
尺码是掉在家里了,可脚还带在身上,拿脚试一下鞋不就解决了,怎么把这么简单的事弄得如此复杂。
大概我是个比这个愚蠢的郑人还要愚蠢的人,接下来,我会把这件事情弄得更复杂。
郑人之所以不惜体力和时间再从集市到家里来回地跑一趟,也不愿意以脚试鞋,可能有如下几种可能。
其一,可能郑人是个读书人,认为把自己的脚展示在大庭广众面前是有辱斯文的,所以才拒不脱鞋。
其二,可能郑人的脚有些稀奇古怪与众不同,或者是有残疾,所以郑人宁可被人嘲笑为傻,也不脱鞋,纯属保护个人隐私。
其三,如果郑人不是给自己买履,而是给别人买履,就算以脚试履也没用。
其四,郑人的确是个死脑筋的教条主义者,不懂得变通,既然前面已经为买履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并且在自己思维意识里形成了一个按尺寸买鞋的观念,就坚定彻底地毫不动摇地去执行。
其五,郑人如果听从大家的意见,放弃回去取尺寸的愚蠢之举,改为以脚试鞋的明智之举,那么无疑是向众人承认自己之前的量脚之举是愚蠢的,是白费心机的。
综上所述,坚持按尺寸买鞋并没什么可笑的,郑人试图在穿鞋,做鞋,卖鞋,买鞋之间建立起一个尺寸大小的关系,而不是一定要让穿鞋的去买鞋,买鞋的就一定要脱鞋。
可惜,郑人的这种努力遭到了嘲笑,而像郑人这种不怕嘲笑的人太少了。于是,大家都看到了,几千年,中国人在制鞋业上,没有取得多大的进展,也能发展成集约型的批量生产,而是走上了一条妈妈做鞋儿子穿,媳妇做鞋丈夫穿,阿妹做鞋阿哥穿,总而言之一句话,只能是走自给自足的路子,自己做鞋自己穿。到现在,中国是世界上{zd0}的鞋业生产基地,世界上绝大多数的xx鞋都贴着中国制造,绝大多数又都贴着别人的商标。
第二则故事是削足试履,见《淮南子》。
鞋不合脚,就拿把刀把脚削去一部分,这下终于可以穿鞋了。
面对一双流血的脚,大家再次不假思索地选择了哄堂大笑。道理很简单,简直是愚蠢之极,穿鞋是为了让脚舒服,不是为了让脚更痛苦的,如其削足,还不如光脚。在对待鞋的问题上,是以脚为本的,不是以鞋为本的。
从这个故事来看,削足的这个笨蛋,很明显买鞋之前{jd1}是没有用脚试过鞋的,或者,削足适履的这个笨蛋和郑人买履的那个笨蛋极有可能就是同一个笨蛋,大概量错或者拿错了尺寸了。
鞋是自己选的,或者之前卖鞋的就已经说好,不包退,不包换。面对一双自己想穿却又不合脚的鞋,要么把鞋扔掉干脆打赤脚,要么再换一双,如果不合脚,再扔,再换,要么,大概就只能是削足试履了。
宁可流血,也要穿鞋。
穿鞋是文明的,漂亮的,这是一种近乎偏执的信念,我{jd1}相信这个削足试履的人,下次{jd1}不会买错鞋。树立一个观念或者建立一个规则,看似容易,但真正在执行和遵守的时候会面对很多问题,买鞋之前量脚,是为了省去试鞋的麻烦,可因为忘记了尺码,会弄得更麻烦,穿鞋是为了让脚舒服漂亮,可大小不合适,会把脚整得更痛苦更难看。
于是 就又都笑了,那些聪明的人是用脚而不是用尺码买鞋,把鞋撑大撑破,或者宁可打赤脚也不削足。
遵守规则是要付出代价的,大家需要建立一个规则,但又都不愿为其付出代价。
最终,这样的一群聪明人却是无论如何也难以建立起一个可以让鞋规范化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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