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雪碧汞中毒”画个句号吧!-郝凤桐的搜狐博客-搜狐博客

2010-03-16 | 给“雪碧汞中毒”画个句号吧! 该日志已被收录

媒体报道,去年11月7日发生在西单大悦城豆捞坊的雪碧汞中毒事件,经过4个多月调查,昨日终于尘埃落定,投毒者系中毒者马某的女友刘某,而马某在知情前提下隐瞒了事实真相。

我相信这一则报道,首先让有关企业松了一口气。尽管有损失,毕竟真相大白了,作为饮料界的大品牌,信誉没受大影响。

“被服用”了汞,不是从雪碧汞中毒开始。我还记得,数年前,一位有外遇的女士,在丈夫晚餐中放入水银。待丈夫归来,有酒有菜,热情款待,只是有一个前提,需要关上大灯,看着电视享用。结果是不言而喻的,一双筷子,无论如何无法将全部汞送入腹中。丈夫毫发无损,妻子进了班房。

“被服用”了汞的先前案例没有受到热议,不知是否和缺少企业品牌效应有关。但是,无论如何,被公众广泛xx的雪碧汞中毒事件,到目前截至,揭示的仅仅是汞的来源。至于喝了雪碧中的汞后,造成何等程度的汞中毒,社会公众仍然处于无限遐想之中。

有报道,雪碧汞中毒将对患者的生育能力造成长期损伤。有报道,雪碧汞中毒是一次摄入,造成的是急性汞中毒,患者在服后数分钟到数十分钟即引起急性腐蚀性口腔炎和胃肠炎;患者常可伴有周围循环衰竭和胃肠道穿孔。在3~4天后可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同时可有肝脏损害……。 对于人经口摄入汞,将造成何种损伤的猜测似乎是无穷尽的。但是,无论我们怎样坚持人经口摄入金属汞不会导致汞中毒,始终应者寥寥。不由得感叹,真理有时确实是掌握在少数人手中!

在中毒医学领域,人经口摄入金属汞不会导致汞中毒,是不争的事实。无奈众多医疗机构中,难寻中毒医学医生。都是医生,隔行如隔山。在当前特殊医患关系的背景条件下,对于汞中毒只有模棱两可认知的医生,肯轻易承担误漏诊的责任吗?尤其是在受害者和责任主体分属两端时,有人拿钱买单,有人受害就诊,说出没有中毒是需要真知和勇气的。

问题在于我国幅员辽阔,不是哪一个省份和地区,都能轻易找到检测有无汞中毒、判断有无汞中毒的医疗机构。一念之差,患者可能千里迢迢四处就医。就因为人们的传统观念中“汞有剧毒,吃了毙命”的误传,人们看多少个医生,得多少种说法,最终钱没了,依然无所适从。

给“雪碧汞中毒”画个句号吧!原委清楚了,预后也应当清楚。让公众了解人经口摄入金属汞不会导致汞中毒,需要专业医生的努力,也需要媒体的努力。看病贵、看病难,有时仅仅是因为一个“度”的把握。在信息不对称时,患者在诊断xx各个环节都要求xxx时,代价是昂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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