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县城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整理:2010-3-4
规划主要内容
为了加强苍南县县城中心区的建设与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以及《苍南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年)》(鉴定成果)编制本规划。
1、适用范围
苍南县县城中心区范围内的一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2、功能定位
集行政文化、商业商务、体育休闲和生活居住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生态化、人性化的苍南新城中心区。
3、发展规模
1)用地规模
本次规划范围东起苍南大道,南至横阳支江,西至龙渡路,北至环城北路,总规划面积为666.4公顷。
2)人口规模
本区规划人口规模约12万人。
4、用地布局
1)本次规划的用地分类主要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划分。针对本区具体情况,特增设商住用地,代码为CR。
2)全区用地由居住用地(R)、公共设施用地(C)、商住用地(CR)、仓储用地(W)、道路广场用地(S)、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G)、水域和其它用地(E)等九大类用地组成。
3)建设用地605.7公顷,人均建设用地50.5平方米。
规划用地平衡表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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