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厉以宁与“非禁即入”、“玻璃门”、“弹簧门”
郭春孚
2005年,中国政府多部委联合出台“非公经济36条”,在这份被一些人视为“民营经济宪法”的文件中,首次提出了民营经济在行业准入方面“非禁即入”的原则,即除去法律中明确禁止民营资本进入的投资领域之外,民营资本都可以进入,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
所谓“玻璃门”,即是看得见,没有显性障碍,却无法进入,问题则是出现在隐性障碍方面;而所谓“弹簧门”,则是虽然允许私人资本进入,也确实进入,但最终由于种种原因,导致私人资本不得不自动退出。
3月4日,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经济、农业联组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xx经济学家厉以宁{dy}个发言,提出避免“政府投资冲动陷入怪圈”需要厘清政府以及国有资本投入的边界,同时解决民营资本在各个行业的“平等准入”问题。由此可见,厉以宁还在为富人说话,而且认为私人资本投资受到限制。
据了解,除了航天、军工、石油等少数领域未对私人资本开放外,其他领域都有私人资本进入。然而,厉以宁仍然嫌不够开放,不够平等,限制太多。从国家安全的角度来考虑,对私人资本必须设置一道栅栏,阻止其进入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这可以说是一条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生命红线”,是劳动者可以接受的“经济底线”。私人资本在各个行业的“平等准入”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不可能成为现实。如果允许私人资本进入航天、军工、石油等领域,不仅中国的经济秩序会乱糟糟,而且社会秩序也会乱成一团。如果不信,请试一试。
中国可能在个别行业、个别地区存在“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但决不是普遍现象。我们知道的是,中国的省、市、县、乡各级政府都在招商引资,甚至一些村也在招商引资,为了引资成功,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可以说是挖空心思、想尽办法。怎么能说存在“隐性障碍”呢?的确有私人资本进入后又自动退出的现象,但是退出的原因是什么?难道是国家法律或地方政策不允许它继续经营下去吗?显然不是,因为国家允许进入,地方政府欢迎投资。私人资本自动退出的主要原因是发现投资决策失误,在这个领域、这个项目上难以赚到大钱,甚至难以盈利,有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但是他们将罪名强加在政府上。对这种强词夺理的行为,一定要加以批评教育,决不能姑息迁就。
为私人资本鸣怨叫屈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就站在富人的立场上说话;但国家对私人资本的投资领域应该有一定的限制,不能任其为所欲为。私人资本“平等准入”是在限制范围之外,而不是“各个行业”。
有人说,“转型”才是目的。我认为,“转型”也是手段,不是目的,就是通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种手段,达到更好地发展经济的目的。其实,发展经济也不是最终的目的,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才是最终的目的。“目的论”很多,但多数都是谬种流传,害人不浅。我们千万不能把手段当成目的,否则就会过多地把力量投入在手段上,犯本末倒置的错误。无论采取什么正当的手段,只要有利于发展经济就行,只要有利于达到目的就行,“转型”只是手段之一,而不是全部手段。一定要坚持既定的“目的论”——发展经济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物质文化的需求,始终如一地为此而努力。
与“转型”有关的另一个话题是:这个“型”要转到哪里去?是转到自由市场经济和全面私有化方向去,还是转到计划市场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方向去?
厉以宁的主张很明白,就是要转到自由市场经济和全面私有化,消灭国有企业。我们的主张与他的正好相反,就是转到计划市场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这是根本不同的、xx对立的两种主张。谁胜谁负,我们拭目以待。但愿厉以宁遭遇“显性障碍”。
2010年3月7日星期日北京明春苑
电话:010—83701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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