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1 17:54:24 阅读16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维护公平正义,刺激消费信心
曾小庆
宣称能技术性开启者即可拿到10万元奖金的xx锁具,居然能用多把其他锁上的钥匙轻易打开?令骆先生气愤的是,当他致电该锁具厂家时,“公司的董事长雷先明对我说,{dy}把锁打开是你运气好,第二把锁打开是你运气太好了,香港xxx都有人中”,骆先生说,“他的意思是叫我买xxx。”(中山日报 3月11日)
我想道骆先生致电该企业是即便不是为了10万元的奖金,也是为了讨个说法吧,而厂家的回答却多多少少有点玩世不恭的嫌疑。如果是这场奖金10万元的擂台赛还在持续,那十万奖金应该是具有法律效力,要是我倒的的确确是要奔着那十万元的奖金去了,当然为的不是钱,而是公平与正义,为的是不让虚假广告击垮我们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恰巧就在同{yt}本报的另一条新闻中种种数据至少意味着中山消协替消费者积极维护公平正义、中山市场经营愈发规范,这多多少少给了我们普通消费者信心:2009年度市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548件,已解决148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0余万元,接待来信、来电、来访咨询14857人次,全年投诉量同比下降三成,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0余万元。
而眼下金点原子锁的销售就有点不公平正义了。其实从理论上说,任何一把钥匙都有被打开的可能,因为任何一把锁具都有打开的钥匙,那么在钥匙巧合相同的状况下出现锁具被打开的可能性是极大的,况且骆先生现场用三把钥匙随意配对都能打开两把防盗锁,而三把钥匙的牙型并没有明显的雷同。这可见产品质量上不仅仅是存在设计缺陷,或许简直就是不合格产品。然而包装上赫然写着这款锁具获得中国发明专利,“通过公安部科技成果鉴定”,号称是 “盗车贼推荐给警方的防盗锁”,还举办了10万元奖金擂台赛,奖励能采用技术手段打开“金点原子”锁的人。因此厂家在宣传上明显的有过度宣传(承诺)的倾向,在商家、厂家与消费者在产品知情权上是不公平的。
面对这种过度宣传,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公平正义呢?法律上规定谁经销谁负责是法律原则,因此经销商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其实这种种的过度宣传(承诺)印刷在在产品的外包装上,商家应该是知情的,商家应当在销售前对产品进行筛选和质量检测、对有关厂家的信誉进行了解,这种“过度宣传(承诺)”在客观上使商品成为“卖点”,刺激了消费者购买欲,增加了商品销量和扩大了营业额,从利益与责任一致的原则上来看,商家也是难辞其咎。
而厂家这种玩太极式的搪塞能搪塞过去吗?显然不能,打破沙锅问到底,穷其源头,还是要回归厂家。“辱,莫大于不知耻。”如果厂家明知有错,还在狡辩,那与不知耻又有何区别呢?有专家说给消费者增添信心的方式由优至次分别是:生产万无一失的产品,提供优质售后服务,承认过错加以改进。就骆先生所买到的金点原子锁具而言,前两者似乎不太可能,厂家能是选择第三种,知耻而后勇,眼下丰田的几款汽车由于某种缺陷全球召回就类似于此。
在当前刺激消费,扩大内需的背景下,消费者的信心对于我国的经济复苏尤为可贵,因此商家、厂家都有责任背负起维护市场公平与正义的大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