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志强 实习生 严坡 通讯员 姜东 洛阳市民注意,从3月16日起,市民在市区道路上步行或驾非机动车不守规矩就将被罚款啦!
昨日上午,记者从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洛阳城市区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出台,集中整治阶段为今年3月16日~12月20日,主要针对的是行人闯红灯等不按信号灯行走、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线,非机动车不按信号灯行驶、在快车道行驶、停车越线等交通违法行为。 方案中规定,多人同时违法的,重点处罚前3个违法者,尤其对{dy}个违法者,绝不姑息。对交通违法当事人实施罚款处罚的,一律使用市财政罚没收据实施当场处罚。 具体罚款标准:行人不按信号灯行走、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线,罚款5元;对非机动车不按信号灯行驶、在快车道行驶、停车越线等交通违法行为,罚款10元;对电动车不按信号灯行驶、在快车道行驶、停车越线等交通违法行为,罚款20元。 据了解,如果交通违法当事人不同意交罚款,可在路口协助对非机动车、行人进行管理,时间不少于30分钟,并要认真负责。“如果交通违法当事人拒绝以上两种处罚方式或选择被曝光,执勤民警要对交通违法当事人进行录像或拍照,并由当事人签名认可。”该支队负责人说,另外,个别不服管理,谩骂、攻击执勤民警的交通违法当事人,交警部门会及时以录音、录像等方式留存证据,够上行政拘留的坚决予以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