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东洗煤厂石槽村分厂桩基工程招标
2010-03-11 14:41:02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宁夏
1、建设地点:宁夏.宁东洗煤厂石槽村分厂。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东洗煤厂石槽村分厂桩基工程,设计桩数179根,采用水下钻孔
灌注桩,平均桩长,直径800mm,桩身为钢筋笼灌注C30耐腐蚀混凝土。不包括承台、基础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B、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C、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无死亡事故(提供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D、企业近三年内承担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3项,质量合格(要求提供合
同原件);
E、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
F、现场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3月11日至2010年3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授权书、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
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证明材料、
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由当地
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人、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金证明
等证明文件的原件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
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供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
自负。
联系人:杜海 李长松
电 话:010-63777318 6377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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