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xx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xx科技”电话语音查询系统产品销售政策
一、 目的:
为了快速提高“xx科技”电话语音查询系统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及经销商的销售绩效,株洲市xx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将通过专业化的销售管理手段(或服务支持系统),提升“xx科技”电话语音查询系统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铺市率,并促进各级商家的经营效益,特制定2010年销售政策。
二、 销售模式:
2010年,“xx科技”电话语音查询系统产品将采取区域代理商+直营零售商的分销模式。
三、 定义:
区域代理商:经资格认定,与我公司签有代理协议和指定代理区域的批发商,一般指全国各区域市场的经营通讯器材设备的有一定经济实力和能力的商家,与株洲xx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发生直接业务关系。
直营零售商:是指在当地市场有一定实力和声誉有固定的店铺和专柜的经营电话机、程控交换机等各类商业机构,通讯器材或程控交换机销售能力强,与株洲xx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发生直接业务关系,且将“xx科技”电话电话语音查询系统产品直接销售给终端消费者的。
四、 价格和结算:
1、 产品价格:
A、 全国统一零售价不低于4800元/台。
B、 区域代理商供价为2800元/台,每次拿货不低于五台(含五台)。
C、 直营零售商供价为3800元/台,每次拿货不低于2台(含2台)。
2、 价格结算:
各类商业机构与我公司价格结算均采用现汇和电子xx,不接受承兑xx。
五、 销售奖励:
本年度结束后,株洲xx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将根据各区域代理商和直营零售商的销售规模,评选10佳区域代理商和10佳直营零售商,并给予现金或其他形式的销售奖励。
六、 客户管理规定:
对于连续3个月未完成销售量累计未达到70%的区域{dj2}代理商,我公司将采取下列措施:
·增加直营零售商数量并重新确定代理商准入区域。
·增加该区域代理商数量。
·重新确认代理商的区域代理商资格。
七、 市场管理规定:
1、 直营零售营必须按统一指导零售价执行,如果是节假日打折促销活动,必须向我公司申报。
2、 区域代理商应严格遵守我公司规定的当地统一指导价格,不得低于厂价在任何媒介上进行宣传和批发本公司产品,不得低于本公司规定的{zd1}零售价销售,特殊情况必须报我公司审批。
3、 区域代理商应严格遵守在准入区域经销的原则,避免跨区域销售(特殊情况除外,如某区域代理商因资金或其他原因断货,从而影响下属客户销售时,经我公司申批,在不违反批发统一指导价格的前提下进入),并协助我公司管理其下属经销商。
4、 对违反我公司市场管理规定的区域代理商,我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不参预年度销售奖励评选。
·限制供货或断绝货源。
·重新确认代理商资格。
5、 厂商合作:
区域代理商和直营零售商应定期填报、确认相应的销售报表,配合我公司的广告促销活动和提供市场信息情报,区域代理商保证其准入区域分销网络的合理覆盖并向三、四级市场纵深发展。
八、 销售支持与保障:
1、 配送:对各类商家的提货量达到{zd1}提货标准时,我公司在确认商家的货款到帐后,及时予以通过快递或其他物流方式将货发出。
2、 退换货:
对于三个月未销售一台的区域代理商,在货物完封不动的情况下,我公司准许退货。
3、 价格保障:
我公司对区域代理商和直营零售商实行价格保护制度,厂方调高价格时,客户已提货的调价范围内的产品不追收超出差价。厂家调低价格时,客户库存调价范围内产品在厂方指定时间内,经厂方盘库确认后,由厂家给予差价补偿。
4、 顾客服务:
我公司将设立顾客服务中心和服务专线,可24小时保持联系,同时为区域代理商和直营零售商设立服务档案,解决销售过程中出现的售后服务问题。
5、 售后服务政策:
“xx科技”电话语音查询系统产品将实行以下服务政策:整机三个月内出现故障包换,一年之内保修,终生维护。
6、 传播和推广支持:
“xx科技”电话语音查询系统产品的传播和推广的策略是:分阶段,保重点。
分阶段:产品导入期和成长期策略各有不同。
保重点:保重点代理商和市场。
传播推广方式采取线上和线下二种方式:
线上:网络推广、专业通讯类杂志、户外、公关。
线下:终端包装、物料、促销活动。
九、 销售年度:2010年1 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十、 株洲市xx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对本销售政策具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