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塘漂染工业环境保护综合治理项目2×300MW级热电联产机组工程烟气 ...

广州新塘漂染工业环境保护综合治理项目2×300MW级热电联产机组工程烟气脱硫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24-0900C12N1340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广东
 
一、项目名称:广州新塘漂染工业环境保护综合治理项目2×300MW级热电联产机组工程烟气脱硫EPC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二、招标编号:0724-0900C12N1340
  三、建设单位: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工程地点:广东省广州增城市新塘镇夏埔开发区
  七、招标范围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2整套完整的石灰石 — 石膏湿法全烟气脱硫除尘岛(含桩基、GGH)范围内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采购、

运输及储存、建设、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一揽子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 烟气脱硫分系统、整套启动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等由买方委托第三方进行。具体内容详

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 《技术部分》)。
  八、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合同签订后。
  九、投标人报名条件
1. 合格投标人
A.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

上(含5000万元)。
B.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的牵头方作为项目总承包方必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废气)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等同,投标方还必须具备

下列条件之一:
① 具有建筑安装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
② 与具有建筑安装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投标体;或
③ 若仅具有安装施工贰级(含)以上资质,则须与具有建筑施工贰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投标体;或
④ 若仅具有建筑施工贰级(含)以上资质,则须与具有安装施工贰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投标体;或
⑤ 若仅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则须与具有建筑施工贰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投标体。
投标人投标时应与分承包商或联合体成员签订意向性协议(须反映分包内容),并提供相关资质文件;投标人中标后要更换分承包商的,必须

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应得到招标人的同意。
中标后必须负责按照广州市规定的报建、报装要求在本市办理本工程的报建、报装等手续。
D. 业绩条件
① 投标人应采用成熟和先进的湿法脱硫工艺技术,投标设备须满足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要求。
② 投标人业绩要求:具有为300MW级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设计、生产过4套以上完整的石灰石 — 石膏湿法全烟气脱硫装置的投运业绩(投运业

绩是指该脱硫工程已投运满2年,并通过性能验收试验);
技术支持方业绩要求:投标人的技术支持方应有至少两台300MW及以上机组全烟气量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程两年以上的良好运行业绩。
③ 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必须具备相关工作范围同类业绩,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④ 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中须包括用户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E.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按照法律法规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

誉,经营生产稳定,运作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歇)业或清算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F.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
G.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须同时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H.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近五年内有同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的经验和业绩,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目前没

有负责在建工程项目。
I.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是由2家或以上公司组成的一个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资格文件,同时提交一份联合体合作意

向书。
J.本次招标一个品牌公司只接受一家投标人,如出现母公司(或控股公司)与子公司同时参与报名,招标方只接受母公司(或控股公司)作为

投标人。
2.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正式投标人。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3月16日至2010年3月22日上午9:00-12:00,下

午14:00-17:00报名,报名时须将以上对投标人资质、资信和业绩要求的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并加盖骑缝章,报名

提交给招标人核查。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后,招标方将组织对参与报名的投标人资料进行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并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投标人,才可

以获取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十、 本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以下安排办理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发售:经审核,如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数量满足要求,即在报名结束,资格预审完成后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集中发售时间为

2010年3月23日-2010年3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机构负责发售,售后不退。招标机构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现场堪踏:招标文件发售完毕,招标人将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进行现场堪踏。现场堪踏计划时间为2010年3月26日上午9:30~

11:30(北京时间)。
联 系 人: 孙众
手    机: 13910287314
电    话:(010 )63836586
传    真:(010)51113228   QQ:125181323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电子邮箱:(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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