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分五个批次按志愿择优录取
据介绍,重点高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注册生除外)统招生和重点高中配额生的录取以文化考试成绩、体育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三项之和为依据,严格按报考志愿择优录取。
重点高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择校生的录取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体育考试成绩两项之和为依据,按报考志愿择优录取。民办公助校录取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依据录取。
录取时,按批次及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即{dy}批次:省重点高中统招,省重点高中配额,省重点高中择校;第二批次:{dy}批录取的民办公助校;第三批次:市重点高中统招、市重点高中配额、市重点高中择校;第四批次:第二批录取的民办公助校和为民办高中{dy}次集中提档;第五批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为民办高中提档。
录取程序为:(1)划定录取分段,打印调档单;(2)提档、核档、投档、审档、招生学校签字同意录取;(3)办理录取手续,在考生登记表规定位置加盖录取学校及录取专用章。
低于统招录取线下20分省重点配额不录
据了解,今年重点高中的录取工作由市招考办组织,招生学校审查录取,市招考办审批。重点高中配额生的录取则以各初中学校为单位,按考生的配额志愿、学校的配额指标、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体育成绩、政策性加分三项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省重点高中配额生一次配额后剩余名额在学校所在区内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配额志愿、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体育成绩、政策性加分三项之和)择优实行二次配额,但市重点高中配额生的录取实行一次性配额,剩余名额不进行二次配额。
按规定,省重点高中配额生的录取,考生总成绩低于招生学校统招生{zd1}录取分数线以下20分的不予录取。市重点高中配额生的录取,考生总成绩低于招生学校统招生{zd1}录取分数线以下30分的不予录取。配额生录取坚持取多不取少原则,即在招生计划位置出现相同分时,实行均予录取的办法。
2009年,哈市市区省、市重点高中招生计划总数为10649人,其中省重点高中招生计划总数为5200人,市重点高中招生计划总数为5449人。市区省、市重点高中举办的民办公助校招生计划总数为6419人,其中{dy}批录取的民办公助校招生计划总数为3184人,第二批录取的民办公助校招生计划总数为3235人。
今年哈市市区省市重点高中和其举办的民办公助校总计计划招生总数为17068人,与市区报考重点高中的人数相比,约有66%的学生可以进入优质学校读书。
学校
哈一中
哈三中南岗校区 440人 1027人
哈六中
哈九中
省实验中学
哈师大附中
哈二十四中
阿城一中